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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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4日,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冯小玉先生关于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因自身资金周转原因,冯小玉先生于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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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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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本次交易后,冯小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1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4%。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151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
二、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2010年4月13日,本次减持股东冯小玉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这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013年4月13,冯小玉先生承诺:对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追加锁定期,锁定期限自2013年4月13日至2013年10月13日。
4、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5、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
6、本次减持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本次减持后,冯小玉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