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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将分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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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刘铮、吴雨)中国人民银行28日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的思路,对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每类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限额不同。

记者从央行了解到,Ⅰ类账户身份核实方式为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余额付款限额为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Ⅱ类账户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10万元;Ⅲ类账户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20万元,余额付款功能在前两类都有的消费、转账基础上增加了投资理财。

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Ⅰ类账户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临时支付。为兼顾便捷性和安全性,Ⅰ类账户的交易限额相对较低,但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强化客户身份验证,将Ⅰ类账户升级为Ⅱ类或Ⅲ类账户,提高交易限额。

央行有关负责人强调,这些分类方式及付款功能、交易限额管理措施仅针对支付账户,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例如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不受这些功能和限额的约束。

记者从央行了解到,这一办法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底线。今后央行将进一步研究改革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整顿支付机构参与银行间资金清算和各类跨业经营活动,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同时,抓紧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实现新型金融业态监管全覆盖,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调查状态:进行中 欢迎参加问卷调查
1.

Ⅲ类支付账户年限额20万,能否满足需要?(必选)*

不能
不好说
2.

支付机构分类监管,你怎么看?(必选)*

清晰界定支付机构定位;
兼顾支付安全与效率;
突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3.

《办法》没有对支付账户银银转账限额,你怎么看??(必选 1-3项)*

顺应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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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琰 SF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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