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券报
发行人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交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封面载明日期,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声明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77,569.83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620.33万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6月30日,合并口径下,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96%、61.26%、52.90%和52.72%;母公司口径下,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1.75%、61.07%、52.74%和52.54%。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6月30日,合并口径下,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比重分别为93.95%、94.71%、90.59%和90.57%;母公司口径下,发行人非流动负债占负债合计的比重分别为94.13%、94.59%、90.51%和90.53%。
三、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有息债务分别为101,798.00万元、106,398.00万元、106,148.00万元和109,948.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0.02%、60.87%、53.71%和55.54%。发行人有息债务主要为长期借款,在负债总额中占比较大,未来面临一定偿债压力。
四、发行人合并口径下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6月分别实现投资收益15,408.95万元、14,477.23万元、13,075.11万元和5,909.28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35.10%、228.12%、361.64%和369.68%,净利润主要来源于投资收益。根据被投资企业公司章程,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可分配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以现金形式分配,上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股东会决议确定。上述约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发行人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可以获取投资收益,但并没有比较明确的投资分红安排,特别是在受宏观经济影响发行人投资企业盈利能力下滑的背景下,投资收益的分配和规模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五、股权投资业务对发行人现金流影响较大,无论是股权退出还是投资分红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造成了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的波动。发行人合并口径下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6月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5,299.46万元、14,232.35万元、11,572.13万元和3,148.81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21,436.86万元、21,432.76万元、17,023.87万元和3,348.81万元。其中,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占投资收益的比例分别为99.29%、98.31%、88.51%和53.29%,占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的比例分别为71.37%、66.40%、67.98%和94.03%。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的波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整体的现金流状况,进而影响发行人债务的偿付。
六、作为股权投资型企业,“投资-培育-成熟-退出-再投资”的业务运营模式,决定了公司要对部分投资项目在适当的时机,选择退出,变现收益。对于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类投资,资本市场的波动,将对发行人投资退出的时机和投资收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于所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类投资,投资退出将受到更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所投资项目的成熟度,其他投资方对公司投资退出的态度,能否找到合适的交易对手方,以及交易价格等等。投资退出存在的风险将影响发行人的获利进程及盈利水平。
七、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资产的抵押、质押、担保以及其他受限的资产合计22,050.63万元。其中,因质押受限的银行存款50.63万元,占比不到0.03%;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22,000.00万元,占比12.39%,主要为发行人以投资陕西东岭集团年产70万吨焦化及10万吨/年铅锌冶炼工程项目所形成的股权为该项目软贷款质押所形成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发行人受限资产规模较大,影响总体资产的可变现性。
八、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累计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的金额为6,042.80万元,占其2014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数的的比重为3.43%。其中,发行人对控股股东担保金额为5,100.00万元,对参股公司陕西庆华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942.80万元。2015年4月,发行人为控股股东12,00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如果被担保企业违约,发行人将面临被追索甚至诉讼风险,从而对发行人声誉、正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九、公司所从事的股权投资行业风险较大,但是对于产业发展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获得相关部门的鼓励扶持政策。但是不排除在经济持续低迷时期或者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国家财政及税收政策、产业政策等经济政策的限制、调整及变化等,均可能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带来潜在风险,导致发行人盈利能力下降。
十、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共计263,046.71万元。其中,发行人持有陕西金叶(000812)、延长化建(600248)和秦川机床(000837)的股票,按照2015年6月30日的收盘价计算,市值合计181,064.66万元,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68.83%。发行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易受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从而对发行人的资产及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十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中,海南华秦工贸有限公司和丰润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处于停产状态,自2005年以来营业执照未予年检,公司人员早已遣散,已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陕西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投资建设开发公司2014年未开展经营,处于停业状态;仅有陕西朗丰现代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常经营,但营业收入较少并处于亏损状态。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较差,不利于发行人多元化业务的开展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十二、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发行人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及时在公司网站(www.pyrating.cn)、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十三、受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鉴于本期债券计息方式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市场利率的波动将会给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十四、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一定的资质条件,相应资质条件请参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十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释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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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9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2883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年6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并作出决议,会议同意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期限为5年、面值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年6月11日,发行人股东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且不高于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采取一次性发行。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前3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在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可选择是否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如投资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个计息年度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个计息年度固定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决定上调本期债券后2个计息年度末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本期债券的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上调。
9、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0、资金专项账户及资金用途:发行人已开立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本次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调整债务结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
1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以公开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14、配售规则:本期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1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6、债券形式和托管: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8、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9、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5年12月30日,起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12月30日。
2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1、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30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2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2、兑付登记日:2020年12月30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登记日为2018年12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3、兑付日:2020年的12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12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4、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25、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法定代表人:郭庆国
住所: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92号
联系地址: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92号
联系人:孟卫山、李继
联系电话:029-87311526
传真:029-87311507
(二)承销团
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23层
项目主办人:余亮、段从峰
项目组成员:袁文远、皮明君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传真:010-88027190
2、分销商: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梅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系人:郭幼竹、许杨杨
联系电话:010-88013865
传真:010-88085129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六层
联系人:张馨予
联系电话:010-56839393
传真:010-56839345
(3)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建军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5层
联系人:杭芊
联系电话:010-66495914
传真:010-66495920
(三)律师事务所:陕西再创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荣
住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9号碑林区政府23楼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9号碑林区政府23楼
联系人:孙丽亚、郭正
联系电话:029-85393139
传真:029-85368737
(四)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王子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联系地址:西安市文艺北路中联颐华苑B座1001室
联系人:白龙、李仁斌
联系电话:029-87804098
传真:029-87804098
(五)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思源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3楼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八层西侧
联系人:王晨、杨建华
联系电话:010-66216006-878
传真:010-66212002
(六)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1、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负责人:陈志国
住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45号迈科星苑一、二、三层
联系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45号迈科星苑一、二、三层
联系人:郭鑫
联系电话:029-68529813
传真:029-68529813
2、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郭军
住所:西安市高新路60号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路60号
联系人:王西平
联系电话:029-33161880
传真:029-33161818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黄红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八)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总经理:高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电话:021-68873878
传真:021-68870059
邮政编码:200120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进行评级。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鹏信评〔2015〕第Z〔149〕号03),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该等级的评定是考虑到发行人项目甄选和投资决策体系较为完善以及部分项目上市扩大了发行人资产规模,同时我们也关注到了发行人直投项目存在一定投资风险、所投上市公司价值受股价波动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创投业务未来收益较不确定、近年投资收益持续下降及存在一定偿债压力等风险因素。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级,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正面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项目甄选和投资决策体系,有利于管控风险。公司在组织架构及制度安排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项目甄选及退出机制,有利于管控所投项目风险。
(2)部分项目成功上市扩大了公司资产规模。近年公司投资的秦川工具集团有限公司被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吸收合并,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上市,资产大幅增值,上述3家公司初始投资成本30,622.70万元,截至2014年末市值为120,398.52万元。
2、关注
(1)公司直投规模较大,存在一定投资损失风险。截至2015年3月末,公司直接股权投资项目37个,全部以参股方式持有,在投项目规模较大,未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公司或存在一定投资损失风险。
(2)公司所投上市公司价值易受股价波动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持有的秦川工具、陕西金叶和延长化建等所投项目股价易受二级市场波动影响,将导致投资价值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创投业务多为初创类企业,未来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以陕西关天西咸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西科天使基金为例,截至2014年末,西科天使基金完成高精度光纤陀螺等28个科技孵化早期项目累计约6,500万元投资,投资多为初创类企业,未来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4)近年公司投资收益持续下降。受宏观经济增速趋缓影响,公司投资收益持续下降,2012-2014年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5,408.95万元、14,477.23万元和13,075.11万元。
(5)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存在一定偿债压力。2012-2014年及2015年3月末公司有息债务分别为101,798.00万元、106,398.00万元、106,148.00万元和96,148.0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0.02%、60.87%、53.71%和51.28%。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存在一定偿债压力。
(三)跟踪评级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鹏元资信跟踪评级制度,鹏元资信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持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鹏元资信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人须向鹏元资信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鹏元资信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评级。鹏元资信将在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披露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如果未能及时公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鹏元资信将披露其原因,并说明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布时间。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人应及时告知鹏元资信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鹏元资信亦将持续关注与受评对象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鹏元资信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评级。
如发行人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鹏元资信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评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评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鹏元资信将及时在公司网站(www.pyrating.cn)、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跟踪评级报告,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渠道公开披露的时间。
(四)其他重要事项
最近三年,发行人未有因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的情况,本次评级为首次评级。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和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获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1亿元,已使用授信额度为1亿元。发行人大部分贷款为国家开发银行的软贷款,用于投向部分政策导向性的项目。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公司未发行过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四)本次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发行完毕后,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为5亿元,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7.76亿元,累计债券余额占该净资产的比例为28.16%,未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40%。
(五)公司近三年及一期有关合并口径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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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A.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B.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C.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D.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E.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F.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G.EBITDA利息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H.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100%
I.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100%
J.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平均数
第三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12月30日,债券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12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12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本次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2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的12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海通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海通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海通证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发行人指定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本次公司债券偿付工作,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本金兑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与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四)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发行人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披露中期报告和经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报告,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六)发行人承诺
根据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及股东批复,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二、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投资收益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上半年,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5,408.95万元、14,477.23万元、13,075.11万元和5,909.2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637.98万元、6,471.21万元、3,751.78万元和1,646.04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21,436.86万元、21,432.76万元、17,023.87万元和3,348.81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45.40万元、2,222.65万元、13,490.82万元和1,331.36万元,投资收益、净利润与投资现金净流量总体保持在较好水平。未来,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增长和发行人业务的稳步发展,公司的盈利能力预期具有可持续性,为偿还本期债券的到期本息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外部融资渠道通畅
多年来,公司因为投资政策导向性的项目,以基准利率获取了多笔国家开发银行长期限软贷款。上述贷款构成了公司长期负债的主要部分。公司信用良好,从未发生过违约或延期支付,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以及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2)资产变现
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非受限货币资金为15,745.51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63,046.71万元。其中,发行人持有陕西金叶(000812)、延长化建(600248)和秦川机床(000837)的股票,按照2015年6月30日的收盘价计算,市值合计181,064.66万元。对于其所持有的已过限售期的上市公司股份,发行人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变现,获得投资收益。对于投资的未上市企业,除了通过IPO的渠道实现退出外,发行人还可以通过新三板、并购重组和股份转让等多种方式退出,以实现资本增值。此外,发行人持有可变现的房屋及建筑物1,623.44万元,土地使用权859.25万元,上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了有力保障,必要时可以通过变现流动资产和优质股权资产补充偿债资金。
三、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并计划于募集资金到位后3个工作日内与监管银行、受托管理人签订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一)开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确保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专款专用,并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设立偿债资金专户
1、资金来源
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活动现金流入。
2、提取时间、频率及金额
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七个工作日内,偿债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应偿还本期债券的本息金额。
3、管理方式
(1)发行人指定财务部门负责偿债资金专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期债券付息日或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偿付。
(2)发行人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同时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保证发行人在付息日或兑付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于向债券持有人偿付本息。
4、监督安排
(1)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偿债资金专户内资金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对偿债资金专户资金的归集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偿债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四、违约的相关处理
(一)本期债券违约的情形
发行人未能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则构成违约。
(二)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发行人不能按时支付本期债券利息或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或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三)债券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债券违约后,相关方先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一方有权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请仲裁或依据中国法律按照诉讼或司法程序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庆国
设立日期:1989年6月9日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实缴资本:80,000万元
住所:西安市莲湖区青年路92号
邮编:71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