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不再开“单身证明”
广州日报
近三年每年开此证明超7000份
广州日报讯(记者余婷婷 通讯员程倩敏)日前,市民政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市婚姻登记中心按照《广东省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除办理赴中国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目前全市共有19家婚姻登记机关。近年来,中山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不断升高,仅市婚姻登记中心2013年全年就开具了7389份,2014年共开具8203份。今年以来截至9月30日,该中心就开具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7248份。
据市婚姻登记中心主任齐静介绍,群众过来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主要用于办理入职、单位计生、财产公证、出国、户口迁移、买房贷款等常见业务上。
“民政部门不再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最终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这个证明不再开具,只是针对市民而言,部门还是要到后台去做这项工作的。”齐静说。
对于证明取消后的工作,市民政局表示将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会同公安、司法、国土等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不再需要当事人在婚姻登记信息使用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往返奔波,以切实减轻当事人办事创业的负担,真正将简政放权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