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活动板房进口相关规定简介
商务部
一、进口许可证
经咨询巴西财政部税务总局,可通过税务总局的海关税号系统(http://idg.receita.fazenda.gov.br/orientacao/aduaneira/classificacao-fiscal-de-mercadorias)确定进口商品税号,需根据2014年第1464号规定,按照货品名称、属性、材质等通过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4.receita.fazenda.gov.br/simulador/)发起进口税号问询程序。
根据巴西进口许可证规定,94号大类项下的所有商品都需由巴西进口商在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下属外贸局(DECEX)的巴西外贸网(SISCOMEX)上申请非自动进口许可证。进口货物未获许可证则需缴纳该批货物海关估价的30%作为罚款,如许可证失效后货物才在出口国装船,则需缴纳该批货物海关估价的10%或20%作为罚款。
由于彩板房的类型有很多种,巴西海关对此有非常详细的描述和具体的分类,应根据需要进口的彩板房的实际参数来对应具体的NCM编码,否则可能会因NCM码错误而产生额外费用。进口关税在2%—18%之间。
二、清关简介
1. 监管部门
巴西联邦税务总局负责巴西的海关事务,包括海关政策的制定、关税的征收以及监管制度的实施等。货物的进口申报、完税、查验、放行等工作,由税务局统一归口管理。
2. 关税制度
巴西关税管理的主要法律制度是1994年12月23日第1343号法令。根据巴西海关税则,巴西外贸委员会将根据市场产品和国内生产情况,对关税进行不定期调整(可参阅巴西贸工部外贸委员会网站:www.camex.gov.br)。对进口产品价值的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五种:成交价,相同产品的成交价,相似产品的成交价,减去法所得价(用零售价减去关税和佣金后的价格),用生产成本、利润和其他费用计算所得价。在巴西,进口关税主要以CIF价为基础计征。为保护本国工业,巴西政府在征收进口关税时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措施:一是设置最低限价或参考价,如果进口价低于最低限价或参考价,海关将额外征收差价税;二是对于报价过低或有倾销行为的货物征收附加税。
活动板房进口一般为整体填报,但需在详见清单中列明所配的所有材料清单及数量,同时必须向海关提供所标明配套的附件是为了彩板房安装和使用的,例如包含材料清册的图纸或者厂家产品说明等文件。
若单独分开提报则说明材料与板房没有任何关系,则需根据材料的不同单独选择NCM编码,同时根据不同的NCM码来判定是否需要获得相应的认证或检验报告。
3. 基本流程
根据联邦税务总局的海关条例,申报均需通过巴西外贸网络系统(SISCOMEX)进行。货物申报单在该网立案之日起即为报关程序的开始,该网正式通知货物通关授权之日起即为申报程序的完成。进口方应在货物到港后90天内办理报关手续所有货物的报关程序。
巴西进口清关的基本流程为:船舶抵港卸货→港务局货量/货损确认→农业局卫生/检疫查验→货物进口申报→关税评估支付→海关文件/设备查验→清关结束放行。在海关查验环节,巴西实行“通道政策”,即根据进口货物的申报信息和进口方的历史记录将进口货物归入不同的通道,按照绿色、黄色、红色三种通道进行分类处理。绿色通道即报关货物可以全部免检,自动通关;黄色通道则需检查报关文件,若文件准确无误,货物可以通关,若文件存在问题,需要查验货物;红色通道则需同时检查报关文件和货物,在确保文件和货物都如实申报时方能通关。,将进口申报单输入外贸网络系统进行登记,申报单的内容应严格按照联邦税务总局的规定格式填写。
巴西财政部于2013年5月6日起执行1356号令。该法令对2006年10月2日发布的680号法令中清关完毕后进口方可不凭正本提单提货进行了改革。巴西海关执行的是先清关后提货的程序。进口方或货代在清关过程中需向海关提供正本提单、正本发票、装箱单等文件。新政出台后,进口方(收货人)或货代需拿到正本提单(MB/L),去船公司换取(D/O-DELIVERY ORDER)到海关进行清关,清关完毕后凭海关放行证明提货,无需再出示正本提单。
在实际咨询过程中,联邦税务总局表示各个港口清关和监管程序会有所不同,进口前需具体咨询报关港口。
三、进口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单一彩板房(仅指房屋主体结构)的主要认证涉及到两个认证部门:DECEX(二手板房),农业部MAPA(如包含木质结构),上述认证应该在产品从中国发运前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巴西国家计量、标准化与工业质量局(INMETRO)是国家标准的制定部门。目前,暂未出台针对活动板房整体的检验检测标准,原则上根据板房零部件进行检验检疫。在进口其他环节中对包装材料等有具体检验检疫规定。
巴西作为《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简称IPPC)的签约国,于2005年6月1日起执行《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ISPM15),对于木质包装材料,要求经过薰蒸/消毒处理并加盖IPPC标识。
对于进口设备而言,农业局查验的重点是木质包装材料,要求所有进口的木箱、托盘、垫木、条板等都进行薰蒸/消毒处理且不含有任何虫害。农业局会在货物全部卸船后安排官员到港口进行查验,仔细核查木质包装材料的表面及内部,如果没有发现任何虫害,农业局会下发放行通知,进入海关查验环节;一旦发现虫害,农业局将采取二次薰蒸、拆箱销毁或回运出境的处理措施。
(驻巴西使馆经商处 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