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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法院:创新执法理念 亮剑“执行难”

中国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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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群卫报道

江西省于都县利村乡某村村民管某因帮忙建房而摔成一级伤残,在起诉于都某国企公司、某乡人民政府和5个相关村委会健康权纠纷后,判决应得赔偿14万余元,但因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义务,管某为此多次到上级部门上访、闹访。于都县人民法院联合县纪委开展对涉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将此案列为重点执行对象,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赖先才亲自督促督办,规定限时执行。后被执行人主动缴纳了所有赔偿款,管某也因此到法院送锦旗表示感谢。这是该院在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下、创新执法理念、开创联动执行局面案例的缩影。

近年来,于都县法院创新执行理念,转变执行方法,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全方位、高威慑、重惩戒、多角度亮剑“执行难”,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平安幸福于都,促进苏区振兴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2014年7月至今,该院共执结案件1180件,标的额8616.58万元。

于都法院院长赖先才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联合县纪委开展对涉公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将逾期履行的责任从单纯的法律责任扩展到集法律责任、党纪政纪责任以及道德评价于一体的责任模式,开创我院执行工作的新篇章,促使涉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全部执结。”

该院善用信用惩戒促使主动担责,将1869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名单库进行信用惩戒,予以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截至目前,已有163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标的额743万余元。

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海峰告诉记者:“为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基本生活的执行案件,开辟绿色维权通道,实行”快立、快查、快执、快放“,同时与劳动保障等部门多方协作,将此类执行活动与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追讨农民工工资等活动结合起来,用足、用活、用好法律,穷尽执行措施,确保相关当事人尽早兑现胜诉权益。”

同时,该院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筹集救助资金,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执行费,对时间长、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案件,积极协调应急周转金等先行垫付。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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