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投资事件暴露出什么
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实习生 沈佳苗
法治周末记者 戴蕾蕾
“此人已消失”,这是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沧投资)原法定代表人姜涛最后更新的微信个人签名。
石家庄裕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侯永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近日,越来越多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者赶到石家庄裕华区公安分局报案,称姜涛卷走他们的投资款。公安机关对此已经立案,该案目前定性为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姜涛已经失踪。
“这几天每天都有一部分人前来报案。”侯永说。
“据我了解,投资者中还包括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北大荒”)等机构投资者以及众多的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者宋青(化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法治周末记者采访了解到,海沧投资发行了“海沧?依林山庄FD项目投资基金”等9款理财产品,均以有限合伙基金形式进行资金募集,随着海沧投资“依林山庄FD项目投资基金二期”6月30日停止还本付息之后,投资者才逐渐了解到项目背后的真实情况。投资者向法治周末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海沧投资旗下的9个项目都存在超募嫌疑。
有资料称,有限合伙作为资产管理行业可以适用的一种法律关系,一般由普通合伙人(GP)发起项目,向有限合伙人(LP)募集资金,然后投到某个项目(有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两种方式,海沧均为债权投资),给投资人创造回报。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通过有限合伙基金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已经不是个例,目前监管还存在盲区。
9个涉案项目被调查
海沧投资的官网显示,海沧投资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专注于产业投资管理的公司。海沧投资旗下公司有河北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海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投资人提供给法治周末记者的资料,海沧投资涉案项目有9个,名称分别为:海沧?依林山庄FD项目投资基金、依林山庄FD项目投资基金二期、依林山庄FD项目投资基金三期、华瑞房地产项目投资基金一期、海沧?瑞泰房地产投资基金、飞龙房地产投资基金、海沧?融投保函项目债权投资基金、海沧?友联光电科技投资基金一期、资金池三期(半年)。
所有募集主体都由海沧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项目资金均以委托贷款的形式投向融资方,涉及的融资方分别为唐山市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邢台依林山庄食品公司、唐山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秦皇岛铭亿贸易有限公司、秦皇岛市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
来自北京的投资者郭勇(化名)在去年购买了海沧投资的依林山庄FD项目投资基金二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
“去年五月底募集结束,每3个月派一次息,第一次是在9月,然后是12月,接着是今年3月,但是就是在今年的6月底(最后一期),本金加利息没有支付。”郭勇说。
7月10日开始,投资者陆续接到了客户经理的电话,被告知姜涛很有可能已经将所有的资金卷走。
郭勇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投资者为此事专门组建了QQ群。据其不完全统计,此次海沧投资旗下的9个项目牵扯到的投资者主要分布于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石家庄和福建等地,项目合计超过5亿元人民币。
郭勇坦言,截至目前,除了伊林一期延迟了40天后完成兑付以外,其余的都没有按照合同执行。依林山庄二期以及华瑞房地产项目已经到期,到期日分别为6月25日和6月30日,而海沧投资官网公告的计划兑付日均为7月10日。
另有多名投资者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事发之后几位投资者赶往海沧投资公司,根据财务数据初步总结的各个项目(除伊林山庄FD投资基金一期)情况,统计结果为认购的总人数为294人,认购的金额为5.357亿元,合同金额为4亿元。
多名投资者经过核实后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在9个项目中,海沧?瑞泰房地产投资基金本、海沧?融投保函项目债权投资基金、资金池三期(半年)均为不实项目。其中,瑞泰地产项目共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我根本就不认识姜涛,他那里我的报表都是假的,也没找我谈过要给我融资。”唐山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秀山曾向媒体表示。
候永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关于海沧投资的9个涉案项目已经开始调查,还将逐一调查公司、姜涛个人及其家人的银行流水账户,还将奔赴唐山的华瑞房地产、唐山的瑞泰房地产、邢台的依林山庄食品公司等融资方去沟通了解情况。
河北融投的解释
法治周末记者经过多方了解发现,多名投资者都是通过当地的工商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了海沧投资的有限合伙基金。而在销售的过程中,销售人员向客户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该产品是由河北融投公司提供的担保。
河北融投是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简称。根据河北融投官网介绍,该公司是河北省内规模最大的综合融资性担保机构。2012年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综合评定,主体长期信用为AA+级。
投资者提供的资料显示,海沧投资从发行第一个产品依林山庄开始,后面的8个产品陆续都由河北融投进行了担保。
“河北融投公司的规模大又是国企,无论是从授信还是偿还能力角度去考虑,都是值得信任的。很多投资者都十分相信河北融投的担保,因此出现了过亿产品依然存在超募。”郭勇说。
据投资人介绍,海沧发行的其他多个基金均存在超募现象,而且这些项目均打着河北融投担保的旗号,但实际上募资规模、河北融投担保多少金额,在募资时却未向投资者披露。
“我投资的是依林山庄FD项目投资基金二期,当时募集到金额为6000万人民币,合同上的项目担保金额是5000万人民币,但是投放给项目的资金只有3500万元。”宋青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宋青坦言,如果刚开始就了解存在超募,她肯定会选择退出该业务。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海沧资本在宣称其项目安全性时玩了文字游戏——担保公司是对“借款人的还本付息”提供担保,而非对“投资者的本息安全”作担保。依林二期共计募集了6000多万元,而事后投资者在担保合同中发现,依林二期实际上只向融资方放款3500万元。只有这部分资金才在“担保范围”之内,其余3000万元的资金都暴露在风险当中。
在海沧资本事件爆发后,河北融投担保有限公司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声明:我公司担保的石家庄海能投资咨询中心(合伙企业)、石家庄海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两笔基金项目,借款人唐山市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邢台依林山庄食品有限公司均已于到期日将本息付至有限合伙在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已向我公司出具《解除保证责任通知书》。
而河北融投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说:“我代表河北融通想说三点:第一,河北融投和海沧投资及其执行合伙人没有任何关系;第二,河北融投只提供融资方还款履约的担保,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债权实务执行人和我们并没有发生任何的法律关系;第三,我们担保的融资方的还款均已到期将本息付给开户行,并且银行也已经开具《解除保证责任通知书》。”
同时,该负责人补充说,他们针对项目单位的履约,保函针对的是银行。当款项归还至银行之后,他们的业务就已经完成。接下来就应该由银行来和海沧投资实务执行人来负责。
河北融投的声明显然让投资者更加苦恼。他们质疑一家如此大的担保公司为何会愿意为海沧投资发起的合伙基金相关的融资方进行担保。
据投资者的介绍,姜涛以前一直在深圳一家财富管理机构做理财经理,曾两次因职务侵占罪入狱,四次因为吸毒被抓。
同时,法治周末记者也从石家庄工商局的网站上查询到,在今年的3月份,姜涛已经将海沧投资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桂起。
“我的销售经理是前海沧投资的员工,他告诉我他们老板姜涛和河北融投有很深的关系。”宋青说,“河北融投都会把好产品给海沧投资挑选,之后再将其他剩余的项目派发给其他基金公司。”
失控的资金转移
在投资者发给法治周末的举报信中,还有一个让投资者感到气愤和不解的问题,那就是姜涛如何能轻易地在短期内将巨额资金从对公账户分批次转到私人账户将资金划走。
根据举报信中的内容,投资者是根据协议把资金转入合法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账户,每个账户有对应的《专项资金托管协议》/《客户资金托管协议》,投资项目有担保公司(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融资方及委托贷款银行的《保证合同》/《担保合同》,每个投资项目都与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协议》。
“根据群里投资者提供的银行流水账目,目前只有6月6日是正常支付给依林一期的利息,其余全部是属于资金转移。”宋青说。
“尽管银行和海沧投资签订了相关协议,但目前看来的确没有做到足够的监管。”宋青无奈地说。
侯永曾向媒体透露,海沧投资旗下产品账户的托管银行之一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西三庄支行的行长躲起来了。
刘俊海认为,基于目前公司负责人已携款潜逃,因此已经不属于民事纠纷而是属于犯罪行为。
合伙基金法律监管不到位
“海沧投资事件的爆发不是一个句号,而是一个逗号,更大事情还在后头。”刘俊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最近北京地区发生的涉案金额高达38亿元的华融普银案就是有限合伙基金兑付危机的又一案例。(详见《法治周末》2014年7月3日12版《华融普银兑付困局》)
“最近频发合伙基金非法集资的原因有四:一是目前许多企业为了追求利润,而罔顾法律条款,造就了违法行为;二是违法成本低于违法收益,维权者维权成本高于维权收益,这就形成了违法利益的生存空间;三是目前监管存在懈怠现象和盲区。有些监管部门认为目前没有准确的法律可以去规范合伙企业。然而,其实2006年修改的合伙企业法就规范了普通合伙人的义务;四是投资者缺乏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高回报的委托理财宣传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目光,同时又缺乏足够的法律意识。在进行产品的购买前,没有进行详实的调查。”刘俊海说。
而全国人大财经委原法案室主任朱少平针对最近有限合伙基金乱象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原先很多人借用了合伙企业的形式,但又没有按照合伙企业法来执行。基金法生效以后,专门对合伙基金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很多合伙企业也没有很好的执行。”
“好多投资者出于对高额利润的追求,恨不得当天就将钱款汇给对方。大多数的时候根本不了解对方。因此监管理念和消费理念需要进行转变。”刘俊海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刘俊海提醒消费者:“希望投资者们能对高收益回报理财产品的宣传,时刻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在近段时间,不要再盲目的购买理财产品,等到市场的规范趋于完善时,再进行合理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