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新规明确了“恶意透支”的界定标准为“两次有效催收”,同时将定罪量刑标准的入罪门槛由原来的1万元以上提升至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