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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还可以加强

张鹏
2018-06-20 10:45:03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张鹏

尽管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但只是看上去很美,目前尚缺征管能力和操作细节,现实中很难有效运转,并且容易造成各种造假和寻租。

个税改革还可以加强个税改革还可以加强

2018年即将过半,个人所得税改革终于有了新进展。6月19日,《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初审。尽管在财政部长刘昆所作的说明里亮点颇多,但因为侧重于结构性减负而非整体性激励,而且是初审阶段,因此修法完全可以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希望能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真正出台一部具备人才吸引力和税制竞争力的个人所得税法。

一方面,个税依然是工薪税。个税起征点拟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每月仅提高1500元免税额度,每年也仅提高18000元免税额度,改革迈的步子还是太小,对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的边际改善非常有限。尽管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但只是看上去很美,目前尚缺征管能力和操作细节,现实中很难有效运转,并且容易造成各种造假和寻租。

例如,子女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子女到多大岁数还叫子女,是到大学本科还是研究生?继续教育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中的“继续教育”如何界定?是学历教育还是非学历教育?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与有无医保或商业保险如何衔接?即便在相对容易操作的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由于每月房贷中本息结构比例不固定,加上每月房贷可能超过一人实际收入实际上是全家在还房贷,在此种情况下极大地增加了当事人的操作成本和征管困难。

另一方面,边际税率依然过高,惩罚效应大于激励效应,避税甚至逃税仍无可避免。避税甚至逃税的本质是税负过高,至少在国内是如此。尽管此次个税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但是对不起,因为边际税率还是太高了,只会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猫捉老鼠的游戏不会停止。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目前个税改革还是有导向的偏差,也就是侧重于结构性减负,而不是整体性激励。在国内去杠杆延续、实际利率上行的背景下,个税改革是居民去杠杆的牛鼻子,同时居民去杠杆也是企业去杠杆的牛鼻子,因此当下的个税改革更应突出整体性激励。中低收入群体当然需要被照顾,但是对于富有才华和创富能力的高收入群体也需要正向的激励,只有把边际最高税率适当降低,使得义务和权利相对匹配,才能够激励他们不去避税和逃税。只有我们的税制在国际上具有相对竞争力,国内的环境才会更有人才吸引力。一个直接的例子就是粤港澳大湾区个税税制不同,严重阻碍中高端人才流动。你可以认为港澳地区个税过低,我们既然做不到一国一税,但是内地适当降低边际税率、逐步弥合这个差距仍是可取的。

总之,当下的个税改革需要更接地气,同时也具备国际视野下的前瞻性,就是对内要有普惠的激励力,对外要有相对的竞争力,千万不要落在几年一轮回的改革窠臼里打转转。

(本文作者介绍:供职于财富管理行业,清华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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