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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通过新版权法案 但无法解决硅谷与发行商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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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9月20日上午消息,据彭博社报道,欧盟近日通过一项版权改革法案,要求互联网平台展示新闻机构的部分内容时需支付费用。虽然欧洲发行商虽然在跟谷歌Facebook的版权斗争中胜出,但并不意味着这场战争就此结束。

包括Axel Springer和Hubert Burda Media在内的欧洲媒体公司,多年以来与硅谷巨头的关系一直忽冷忽热。他们在一些领域达成交易、展开合作,但却在关键政策上冲突不断。

“这始终都是亦敌亦友的经典例子,至今仍然如此。”Springer CEO马蒂亚斯·多分纳(Mathias Doepfner)说。他还补充道,虽然这两个行业共享营收,但在某些领域却有着不同的战略利益。

尽管欧洲议会为发行商提供了新的法律权利,但目前还不清楚这些规则能在多大程度上帮助他们提升利润。至于谷歌和Facebook会受到多大的影响,更是难以判断。

按照新规,当发行商的内容有一少部分出现在搜索结果,或者被用户分享之后,他们可以从中获取更多的收入。但该立法仍然需要与欧盟委员会和欧盟成员国理事会共同敲定。这个问题最早就是由欧盟委员会提出的,而这项提案也得到了欧盟成员国理事会的支持。

随着越来越多的内容不受控制地发布到网上,发行商的利润始终在萎缩。与此同时,谷歌和Facebook却通过广告业务实现了巨额盈利。媒体机构认为,这些利润都是他们的内容间接支持的,因为平台可以在用户搜索或查看新闻时收集数据,然后通过广告变现。

市场研究公司Enders Analysis欧洲媒体分析师弗朗索瓦·格达德(Francois Godard)认为,这项立法无法对发行商起到帮助。虽然此举从长期来看可以促进人们对版权的尊重,但短期内无法提振发行商的业绩。“这并不是他们的问题所在。”

发行商与硅谷之间的矛盾并非事情的全貌。他们还是会用科技平台扩大触角,获取新的收入来源。谷歌和Facebook最近还与发行商合作推出新的服务,让用户可以直接通过其平台订阅新闻机构的内容。‘

“我们想跟发行商合作,不想跟他们争吵。”谷歌发言人阿尔·沃尼(Al Verney)说。Facebook发言人安娜·格拉迪纳罗(Ana Gradinaru)表示,该公司坚信网络版权法的重要性,他们将与版权所有者合作,并且已经开发了一些工具来保护和推广版权内容。

不过,发行商还是感觉他们仍然受到谷歌和Facebook的支配,无论是网站流量还是广告营收都不例外。当发行商使用谷歌的服务在其网站上投放广告时,谷歌会抽取30%的分成。

“这种依赖性令我们担忧。”Hubert Burda Media CEO保罗·博哈德·卡伦(Paul Bernhard Kallen)今年9月表示,“在我们获得独立性之前,还无法得到安全感——至少我认为是这样。”

他们表示,发行商根据欧盟版权法获得的全新法律地位,最终将为其提供对抗硅谷巨头的法律武器。然而,格达德认为,发行商应该转而集中精力为自己的网站吸引流量,跟读者培育关系。

2013年生效的一项德国法律跟欧盟的最新版权法规类似,去年为发行商带来了大约3万欧元(3.5万美元)的营收——由于与之相关的法律成本超过220万美元,所以实际回报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谷歌仍然没有根据这部法律支付任何费用,而且自2014年以来一直陷入一场官司。

当西班牙通过类似的法律时,谷歌干脆在该国取消了新闻搜索服务。

如果欧洲的立法获得通过,科技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对发行商构成的伤害可能大于他们自身遭受的损失。

Bloomberg Intelligence分析师塔姆琳·巴森(Tamlin Bason)认为,有的平台可能会直接在搜索结果或信息流中删除发行商的内容,导致发行商的流量和广告收入减少。

版权法引发的冲突表明双方的强硬立场。无论是发行商还是科技平台,都在通过各自的协会开展积极的宣传活动,希望确保自身利益。有的时候甚至还指责对方误导公众。

但目前为止,政策冲突尚未完全切断这种合作关系。多分纳认为,除非科技平台彻底切断其流量或广告来源,否则不会发生这种情况。(书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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