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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师爱”的界限与内涵应更加明晰

中国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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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秀娣 同济大学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

当下,随着高等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大学校园内不时有一些不正当师生关系问题被曝出,其中不乏对“师爱”的歪曲和违背。这些事件使“师爱”蒙羞,也让广大教师有些无所适从。

所谓“师爱”,简而言之就是教师热爱学生。“师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也是师生关系的主要内容。从古至今,“师爱”是一切成功教育的灵魂。现阶段,高质量教育无疑对“师爱”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和新需求,我们急需对大学校园“师爱”问题有更深刻的阐释。确切地说,就是要进一步明确“师爱”的目标要求、基本内容和边界底线等。这样,高校教师便有了主心骨,可以大胆、积极行使“师爱”,同时也防止某些心存侥幸的教师利用“师爱”图谋不轨。

首先要明确“师爱”的媒介是学业活动,体现“师爱”的伦理道德。如果教师把“师爱”放到“教室”和“校园”之外,就很容易陷入不正当的师生关系中。

在“师爱”这种师生间的情感中,教师是主体,也是主导。不可否认,师生在相处中可能会产生超出一般关系的情感,但作为教育者的教师必须明白,无论学生主动或自愿,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把这种情感引导到对知识和智慧的热爱中,而非私人关系中。总之,教师的“师爱”必须受理性支配,绝不能超越友谊界限,否则有违师德和职业操守。

在新时代,大学校园的“师爱”应更强调教师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教师要把立德树人、培养学生放在首位,这个道理教师都懂。但现实中,由于各方对教师的评价比较注重论文、课题和奖项等量化指标,导致教师“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较为普遍,要使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体现“师爱”还任重道远。

事实上,对于教师是否认真履行了教育教学职责,学生最清楚,也最看重。同时,这也是学生最渴求的“师爱”。

其次要明确“师爱”的对象是全体学生,要体现公平、公正。如果教师只愿把“师爱”集中在某些特定对象身上,这是“师爱”的变质,也往往是不正当师生关系产生的根源。

“师爱”的本质特征是一视同仁,这并非代表教师不能对有需要的学生多加关心,而是指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要平等,否则便容易引发师生矛盾、生生矛盾。

在决定学生课程成绩、评学评奖、保研等方面,高校教师拥有较多权力。他们一旦偏袒某名学生,不管师生之间的关系是否正当,都会让其他同学感到无奈和愤懑,甚至有同学因此丧失对学校教育的信念而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大学校园的“师爱”应更强调教师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表率。一名品行端正、学识渊博、举止文明和作风正派的教师,在平时面向班级和课堂学生的一言一行中,都会潜移默化展现其“师爱”。这本身就是对学生最生动、形象的教育和感染。

如此,有些想通过“巴结”教师而得到好处的学生,也会打消这种非分念头。即使有个别学生依然我行我素,教师也可用高洁的“师爱”劝退或拒绝这些学生。总之,以身作则是教师最大的“师爱”。

再次要明确“师爱”的结果是助人成才,体现“师爱”的崇高立意。如果教师把“师爱”看成是自己对学生的“施舍”,这种曲解就容易导致教师对学生的情感索取或占有。“师爱”包含在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是教师应尽的职责。可以说,教师付出“师爱”是本分,学生对此的回报并非体现在具体的教师身上,而是主要体现在学生的学业成就和日后对社会的贡献上。所以,“师爱”是教师期望学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无私大爱。

新时代大学校园的“师爱”应更强调教师对学生的人格尊重和严格要求。教师“点亮自己、照亮学生”的正确打开方式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为此,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让学生掌握更多学识和本领,从而变得更强,这才是深厚和深远的“师爱”。当下,有教师在学生没有实质性贡献的情况下,将其名字加在自己的论文、课题和奖项上,且不说这种行为已经违背学术道德和规范,单从“师爱”的角度,这也是对学生自尊的无视。“师爱”是教师助力学生飞得更高远,而非把学生困在对自己的“感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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