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乌龙指案53位投资者索赔520万 光大拒庭外和解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6月10日午间消息,今日上午9点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批16件“光大乌龙指”民事索赔案进行证据交换,共计索赔200万。而昨日已有37个案件完成这一过程,总计53位投资者索赔约520万。原告方提出庭外和解,被光大证券方面明确拒绝。
上述案件包括股指期货和股票投资者,其中今日16件民事索赔案为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代理,包括股指期货和股票投资者,索赔共计约200万。
昨日37件中有33件民事索赔案为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代理,索赔金额自1万至50余万元不等,共计280万7780元。另外4件则由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所代理,均为股指期货投资者,总索赔金额为38.96万元。
今日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与昨天类似,投资者方面提交的证据主要是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相关证券交易对账单,以及补交了两篇相关新闻报道等。光大以《策略投资部业务管理制度》、媒体相关报道、8月16日14点22分光大证券交易量图表等证据。
双方在对方提供的证据真实性、细节上予以较真,主要有三点分歧: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光大是否该承担投资者损失、损失金额如何计算。
原告方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为赔偿金额设定依据,并提出庭外和解,遭到光大证券的拒绝。他们认为投资者方主张的损失也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计算可靠性,这些投资者的损失与其无直接关联,而且“杨剑波案”尚未判决,是否构成内幕交易没有定论,申请中止索赔案的审理,希望等“杨剑波案”结束后再判。
原告方则认为,对方没有对证监会处罚提出行政复议,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应该无异议,杨剑波也不是民事索赔案的被告,对他的判决不会对本案造成影响,也就是说,基于内幕交易的民事赔偿是成立的。(新浪财经 许旻 发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