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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华科技年报被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

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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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券记者 陶炜

刚刚披露2017年年报的超华科技(002288),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公司2015年参股投资的深圳市贝尔信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被会计师事务所认为难以判断其持续经营能力。也因此,公司的2017年业绩较之前的业绩快报出现了不小的差异。

被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

超华科技于4月26日发布了2017年年报。由于参股子公司贝尔信出现问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利安达称,超华科技对贝尔信的长期股权投资2017年年末余额为1.96亿元。因贝尔信2017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下滑,高层管理人员不稳定,我们对其未来能否持续经营难以判断,无法合理确定上述事项对超华科技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影响。利安达还称,对贝尔信的持续经营情况无法获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

超华科技于2015年8月投资贝尔信,收购其20%的股权。2016年,超华科技还试图收购贝尔信剩余的80%股份,但最终未能成功。超华科技投资时,贝尔信的控股股东郑长春曾向超华科技承诺,贝尔信201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6000 万元,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7800 万元,2017 年度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0140 万元。如果该承诺未能达到,公司可要求郑长春以股权或现金方式进行补偿。根据北京天园全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审计报告,贝尔信 2017 年度审定后合并净利润为-4999.68 万元。按照增资协议规定补偿计算公式,郑长春应向公司补偿现金约 27194.61 万元。不过公司称,郑长春是否具备全部偿付能力尚无法判断。

贝尔信的问题也致使公司的业绩与之前的业绩快报出现较大差异,公司的2017年净利润从之前预计的4558万元下降到3685万元。

还有其他麻烦

贝尔信的问题并不是超华科技面临的唯一麻烦。由于之前的证券违规行为,公司正在遭受投资者的索赔。

2017年12月15日晚间,超华科技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14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文件指出,超华科技的全资孙公司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期间向常州市鑫之达电子有限公司销售覆铜板边料。惠州合正虚假确认了对鑫之达废料销售收入2770505.13元,导致超华科技2014年度利润总额、合并净利润虚增2770505.13元。虚增利润总额占超华科技当期利润总额的 28.01%,虚增净利润占超华科技当期合并净利润的23.71%。由于这一处罚,在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期间买入超华科技且2017年9月4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征集,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金证券》记者了解到,3月9日上午,超华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就已经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超华科技一方在法庭上认为,公司虚增利润的金额较少,本案虚假陈述不具备重大性。不过,证监会旗下的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此前曾公开表示,尽管超华科技虚增绝对数额不大,但占当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比例较高,敦促上市公司对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不要心存侥幸。而投资者方面的律师则认为,超华科技在揭露日当日跌停,揭露日至基准日期间,超华科技股价跌幅接近20%,这充分显示了超华科技股价从虚高价格向真实价格回归的剧烈过程。“司法实践中,股价受影响程度是考察虚假陈述行为重大性的首要标准,根据该标准,本案符合重大性标准是毫无疑问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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