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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系旗下违规公司索赔案首现开庭

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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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券记者 陶炜

在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五个月后,投资者冯某向北大医药(000788)索赔的案子于10月17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是方正系旗下四家违规公司的系列索赔案件中首个开庭的。庭上,北大医药要求追加北大资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北大资源”)为被告,但该申请被驳回。

本周二首次开庭

5月9日,方正集团旗下方正证券、方正科技、北大医药、中国高科四公司收到证监会发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方正证券、方正科技被认定未如实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中国高科被认定隐瞒关联交易,而北大医药则被认定未如实披露北大资源持股情况(由他方代持)的相关事实,4家上市公司分别被给予顶格60万元罚款。

根据证监会的处罚文件,那些在2005年3月19日至2016年12月19日之间买入并在2016年12月19日持有至少一股方正科技的投资者;在2011年7月21日至2015年7月14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7月14日持有至少一股方正证券的投资者;在2013年9月12日至2014年11月2日之间买入并在2014年11月2日持有至少一股北大医药的投资者;在2013年4月27日至2015年7月24日之间买入并在2015年7月24日持有至少一股中国高科的投资者均可以提出索赔申请。不少投资者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了由《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在处罚下达五个月之后,北大医药成为四家公司中首个开庭审理索赔案件的。此前,四家公司的索赔案件均已获得法院立案。其中,方正证券与中国高科均曾传出开庭审理的消息,律师也都已经接到了开庭的传票,但均因管辖权争议暂缓了开庭。

公司方追加被告遭拒

10月17日,北大医药投资者索赔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金证券》记者了解到,庭上,北大医药提出要求,希望法院追加隐瞒了代持股票事宜的北大资源为共同被告,但这一请求被法院驳回。法院认为,北大资源并不是必要共同诉讼人。

除了追加被告的要求被拒以外,北大医药方面与投资者方面的分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北大医药认定的违规行为实施日与投资者认定的违规行为实施日有偏差。北大医药主张,他们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是2013年10月9日,而不是投资者认为的2013年9月12日。二是,北大医药认为投资者的损失与自身的虚假陈述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北大医药共提交了八份证据,试图证明投资者的损失来自于系统性风险和其他原因。例如,在北大医药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后的2014年11月和12月期间,医药板块整体都是下跌的,并不是只有北大医药一只股票在下跌。财汇大数据终端显示,在2014年11月3日至2014年12月22日(揭露日到基准日)期间,北大医药股价下跌23.52%,同期医药生物板块跌幅为4.28%,同期医药卫生板块下跌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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