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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张表看万科隐藏巨额利润 任意盈余公积很“任意”

新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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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楼市观察

这几天,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火爆朋友圈,议论纷纷中,也有人提醒,千万别打着“人民的名义”,却演变成为“名义的人民”。

这个问题,尤其适用于残酷的资本市场,名义上的“中小投资者”,俗称散户,实则是“韭菜”,是沉默的大多数。多少人高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实则将散户当作割完一茬又一茬的“韭菜”。

比如,曾经高调宣称“中小股东就是大股东”的王石,最近却因为故意拖延董事会改选,被一个律师小股东起诉了。王石郁亮的本意是阻击大股东宝能,但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别拿小股东不当股东。原本应是 “股东的仆人”的管理层,却把自己当成了主人,想怎样就怎样,别说大股东,小股东也不高兴了,跑去法院起诉。难怪经济学家金岩石近日发文感叹“宝万之争”的玄机:恶仆欺主,“小三”上位,“姥爷”主宰董事会!

很多人认为,比起“宝万之争”爆发之前,万科管理层的确对股东好多了。原本年年低分红,管理层还振振有词,但到了2015年一年的分红,就能赶上之前多年之和。为啥,因为宝能系的进攻,让万科管理层终于开始重视中小股东了。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看对股东的分红,不应该仅仅看绝对数字,还要看分红占到净利润的比例。万科过去10年里,净利润的最大去处,绝不是股东分红,而是一个普通股民并不怎么熟悉的名词:任意盈余公积。

去年,已经有很多人注意到万科每年在分配现金红利前,都按照30%-65%的大比例计提任意盈余公积。自2008年以来,万科通过财务手段大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使得“可分配利润”基数变低,从而大幅减少股东现金分红数,也导致万科股价长期低迷,不仅跑输大盘,还弱于同类房企。

只有在2015年的分红方案中,万科将任意盈余公积计提比例降到10%,因为正值宝万之争的时候,需要讨好股东。如今,局面正朝着有利于万科管理层的方向发展,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比例就再次上升到35%,这个做法非常值得玩味。

其实,只需要通过三张表,一张万科最新年报的净利润分配表,一张2015年房地产同业的任意盈余公积对比表,一张过去十年万科任意盈余公积金的历史数据表,就可以清晰地看出,万科管理层如何“任意”地采用任意盈余公积,隐藏利润,减少对股东的分红的。

相信我,不要被任意盈余公积这样的术语吓倒,你肯定看得懂的。

盈余公积金的概念

首先,得把普通股民并不熟悉的概念解释一下。盈余公积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

“盈余公积”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也可用于企业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按照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提取比例为净利润的10%,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另一种是“任意盈余公积”,企业在计提了“法定盈余公积”之后,还可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与“法定盈余公积”相同,“任意盈余公积”计提的依据是企业股东大会决议。

但是,过于提取大量盈余公积金对企业的发展是有弊端的。因为,对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是在提取盈余公积金之后。此长彼消,盈余公积金提取过多会影响企业利润分配政策,会打击投资者对企业市值增长的信心,导致企业股票市值的下滑。

盈余公积的提取实际上是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一种限制。大量提取盈余公积会使得“可分配利润”基数变低,从而大幅减少股东现金分红数。在“宝万之争”前的多年内,万科虽获得巨额盈利,但却一直采取低现金分红,股价由此持续低迷,当然,这无疑为内部人组成的资管项目底部吸筹提供了巨大机会。

万科大比例计提任意盈余公积,累计达266.41亿元

根据最新年报,万科再次以35%的大比例计提盈余公积金,提取金额为44.72亿元。截止2016年末,万科已累计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高达266.41亿元,而同类地产上市公司在近十年就基本没有计提过任意盈余公积。

(表1:万科2106年年报显示,任意盈余公积占净利润之比,从2015年的10%,重新回到35%)

(表2:2015年房地产公司累计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对比,多个公司为0,而万科高达股本的201%。)

任意盈余公积的计提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从法律上讲并没有比例限制,万科大比例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并不违规,但计提的结果却可以影响对股东的现金红利分配。因为,对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是在提取盈余公积金之后。此长彼消,盈余公积金提取过多会影响企业利润分配政策。

在过去的十年里,万科每年在分配现金红利前,均计提大比例的“任意盈余公积”。在2008年和2009年提取的比例高达65%,2010年提取比例为50%,2011年提取60%,2012年提取50%,2013年提取30%,2014年提取40%,2016年提取35%,只有2015年(正值宝万之争期间)提取比例降为10%。超高比例的盈余公积计提比例,明显降低了现金分红的计提基数。

(表三:过去10年万科的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比例维持在30-65%之间。假设万科按照同业0%的水平提取,分红占净利润之比可取得大幅提高。)

万科在年报中披露了2016年度分红派息预案----每10股拟派送7.9(含税)现金股息。以此计算,2016年度万科现金股利约为87.2亿元,占公司2016年合并净利润的30.76%,比去年上升了0.13个百分点。但是,如果不大比例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小股东们可获得的现金分红应该更多!

假设万科的任意盈余公积计提比例与其他不动产上市公司相同,则万科至少可累计释放246.86亿用于现金红利的分配,其中2016年可以释放44.72亿。如果把多计提的任意盈余公积用于分红,则2016年当年的分红总额可达139.93亿,分红预案将变成每10股分12.68元,比原方案高4.78元!分红比例应为47%!

因此,任意盈余公积计提后虽然仍然在净资产中积累,仍属于股东利益。但却减少了未分配润总额的累积,从而减少了可分配的红利。中小股东(特别是小散们)不能分享净资产份额,他们更需要的是现金分红,所以计提大比例的任意盈余公积,侵害的是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也打击了投资者对企业市值增长的信心,导致企业股票市值的下滑。

万科对高比例计提盈余公积并没有披露计提原因和使用方向,意图令人迷惑

过去10年,由于受“内部人控制”,万科一直以30%-65%的高比例计提任意盈余公积,也只有在2015年闯入“市场化投资者”之时,万科出于无奈才减至10%。然而2016年又重新按35%高调计提。正如刘士余主席所讲,这是“全世界都没有”的!

不过,万科财报对超高比例计提的盈余公积并没有充分的计提原因和使用方向。2016年末,万科账面上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属于净利润)堆积起来已经高达1020亿元。

盈余公积金按照规定只能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股本)或派送新股等。万科连年业绩高涨,利润率也很高,因此也不需要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

再退一步讲,万科要将宝贵的资金用于企业发展,用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需上市公司掏一分钱,不会影响业务拓展。但自2007年“10转6”,万科再没有实施过任何转增。

在2015年的“救市行动”中,证监会号召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或者大股东、高管增持。万科拿出“回购不超过100亿”的方案,最终却只回购了价值1.6亿的股票。

万科账面隐匿的大量利润,其真实意图是什么?令人迷惑。不过,这笔钱确实为万科内部人组成的资管项目底部吸筹提供了巨大机会。

有趣的是,在2016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在股东提问环节,有小股东提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万科为何要提计明显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盈余公积金?

而万科执行副总裁王文金的回答是:“关于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公司并没有规定说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应该占到注册资本的这么一个规定的比例,大家可以看到,我们最近几年具体的任意盈余公积金都是按照10%的比例提的,在各个上市公司里面已经属于非常低的比例了,我们认为现在的任意盈余公积金数额和这个比例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而年报数据显示,除了2015年外,万科一直以30%-65%的高比例计提任意盈余公积,王文金的“近几年都是按照10%的比例提”回答更加令人迷惑了!

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高比例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降低分红比例,对于只享受现金分红的小散们无疑是一种权益损害。历届董事会对此却未有任何风险提示意见,足可见万科董事会的失职。

以万科的分红为例,本应分配给股东的红利就以这样的方式隐藏于万科内部,曾作为上市公司治理榜样的万科如今已成为不好的样本,长期凌驾于股东之上、牺牲股东权益的万科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还利于“人民”,让势单力薄的小股东们如何再信任万科?提取如此多的任意盈余公积,钱的去向是哪儿,会否流向从未公开披露过的万科合伙人制度,被当作管理层两个资管计划的劣后资金呢?

中国的“中小投资者”,俗称“散户”,实际上的“韭菜”,有多少人能看懂任意盈余公积这样的生疏的名词呢?于是,这也便给了万科管理层“任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空间,“任意”的实质就是“任性”,反正大股东进不了董事会,小股东又看不懂。正如经济学家金岩石对宝万之争的评价:恶仆欺主,“小三”上位,“姥爷”主宰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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