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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百家券商11月执业质量成绩:负面记录降至10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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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百家券商11月执业质量成绩单:负面记录降至102条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林倩 来源:澎湃新闻

12月1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俗称“新三板”)发布了新三板主办券商11月执业质量评价的成绩单,共有100家主办券商参评,满分券商家数共有13家,负面行为记录总数延续了7月(156条)以来的下降趋势,在11月降至102条。

评价点值排名前五的主办券商为申万宏源证券、东莞证券、上海证券、万联证券、国海证券。

主办券商月度执业质量评分是2016年4月以来,股转系统在自律监管以外,实施的另一项监管手段,目的是督促券商提高合规意识,激励券商积极服务企业。

根据股转系统公布的成绩单,11月共有100家主办券商参与评价,其中42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90(含)点以上,占比43.75%。此外,申万宏源(000166.SZ,00218.HK)、东莞证券、上海证券、万联证券、国海证券(000750.SZ)、西部证券(002673.SZ)、联储证券、财达证券、中金公司(03908.HK)、华融证券、华安证券(600909.SH)、东方财富证券、网信证券这13家主办券商获得满分100分。世纪证券、华宝证券、中天证券等券商排名靠后。

在负面行为记录方面,11月新三板券商的负面行为总记录数量为102条,较10月有所下降,涉及57家主办券商。

新三板主办券商的负面行为作为执业质量评价的评价依据,负面行为清单包括推荐挂牌负面行为、挂牌后督导负面行为、交易管理负面行为、综合管理负面行为。

具体来看,挂牌后督导类负面行为最多,占比超过一半,合计58条,主要集中在日常业务未严格按照相关业务指南或通知等要求进行办理;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线上或线下更正,且未尽事前审查职责;对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备案材料未尽事前审查职责等问题。其中,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线上或线下更正,且未尽事前审查职责而导致的负面行为多达27条。

11月,交易管理负面行为则主要集中在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未在5分钟内重新报价的问题上,负面行为达7条。

根据《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股转系统通过“执业质量负面行为”、“对市场发展的贡献”、“其他对评价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和“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情况”四类评价指标以点值的形式进行量化,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量化计算出的综合点值进行加点、扣点,计算出各主办券商的评价点值。

股转系统表示,各主办券商需重点关注负面行为记录的主要记录事项和情形,加强合规风险管理,及时采取措施提高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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