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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研报看高江特电机股价被警示 安信也撞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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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网站公告称,检查发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江特电机”的研究报告因估值倍数调整依据不充分、信息来源标注不完整,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已对报告制作人出具警示函。

今年以来,监管方面频频对各券商出具警示函,原因也是五花八门,涉及研报违规、债券业务未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不完善,以及系统安全事件……

业内人士认为,金融监管趋严已成为“新常态”。在金融市场总体平稳运行”的定调下,A股市场从一级到二级市场的监管政策全面趋严,提高一级市场规范性,降低二级市场波动性是监管整体方向。

海通证券研报被出具警示函

上海证监局网站12月11日公告,检查发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江特电机”的研究报告估值倍数调整依据不充分、不审慎,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已对报告制作人和署名人施毅出具警示函。

7月30日至9月19日,海通证券共发布四篇与江特电机相关的报告,第一次预测江特电机2017~2019年每股盈余(EPS)分别为0.29元、0.42元和0.59元,给予2017年45倍估值,对应目标价13.05元;第二次预测江特电机2017~2019年EPS分别为0.30元、0.42元和0.60元,给予2017年50倍估值,对应目标价15.00元;第三次预测江特电机增发摊薄后2017~2019年EPS分别为0.30元、0.40元和0.53元,给予2018年70倍估值,对应目标价28.00元;第四次预测江特电机2017年EPS为0.30元,增发摊薄后2018、2019年EPS分别为0.40元和0.53元,2018年70倍估值,对应目标价28.00元。

上海证监局认为,上述研究报告中标注“资料来源:公司年报(2015-2016),海通证券研究所”,未载明引用信息来自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上市公司相关公告等,信息来源标注不完整。

上述行为不符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述研报的制作人和署名人施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严守合规底线,严格遵循客观、审慎、专业等执业原则,切实提高研究报告的制作质量。

截至12月12日收盘,江特电机报11.91元,距离上述报告推荐目标价位相距甚远。

“讲故事的研究报告最好不要出现,股价不要提前透支未来的业绩,实现股市形成慢牛的目的。”一位券商自营部人士对此表示。

安信证券研报三个月两次撞监管红线

就在不久前,上交所发布《关于安信证券发布贵州茅台研究报告相关事项的通报函》称,经对近期安信证券研报审核分析,初步认为存在相关预测估算客观依据不足、风险揭示不够充分等方面的问题。

安信证券于11月发表了一篇题为《贵州茅台:试解三个问题,高看一轮成长》的研报,将贵州茅台目标价上调至900元/股,预计“公司在2024-2025年前后年投放量可达到4.48万吨附近,对应净利润预计会超过740亿元(含系列酒),较2017年预测净利润250亿元升幅约200%”,并预估贵州茅台2025年市值有望达到1.85万亿元。

上交所提出,安信证券本次研报对茅台未来业绩增长及1.85万亿市值空间的研究结论,主要基于对核心产品茅台酒的出厂价提升及销量增加的预测,但该基础假设的客观依据不足且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交所认为,研报基于依据不充分的假设前提,测算出公司2025年前后较高业绩和市值,在公司股价突破700元/股当日调高公司目标价至900元,并维持买入-A级评级。但对于相关风险,仅笼统提示“产量释放不足导致增长难以提速以及提价严重延后的风险”,对于相关预测估算数据的合理性、相关业绩等的可实现性均未进行充分提示,风险揭示不全面、不充分。

为此,上交所要求安信证券规范研究报告发布行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研究报道出现夸大、误导性陈述,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安信证券的研报被点名批评已经不是第一次。今年8月11日,深圳监管局出具警示函,对安信证券研报称杭萧钢构“已深入布局雄安新区核心区域”的不严谨研报提出警示,要求安信证券加强研究所内部管理,提高研报的客观性和审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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