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和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对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1、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后的构成如下:
董事:刘军、谭晋隆; 独立董事:丁宝山;
召集人:刘军
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调整后的构成如下:
董事:陈钢; 独立董事:高慧、潘一欢;
召集人:高慧
3、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后的构成如下:
董事:刘联涛; 独立董事:潘一欢、高慧
召集人:潘一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框架的议案。
根据公司当前运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组织结构框架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撤销:行政事业部、人事培训部、财务管理部、投资规划部、运营安全部;新设立:综合管理部、财务投资部。
调整后的公司四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财务投资部、审计法务部、证券事务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