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时报网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公告编号:2015-076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19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七届三十次(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对公司股东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的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志斌先生、徐德良先生、郑继德先生、马可辉先生、姜巨舫先生和陈晓华先生的履历资料审核,董事会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提名冯志斌先生、徐德良先生、郑继德先生、马可辉先生、姜巨舫先生和陈晓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对公司股东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名的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武滨先生、项先权先生、李蓥女士的履历资料审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提名武滨先生、项先权先生、李蓥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披露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参考目前资本市场上同类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水平,结合公司规模、独立董事的实际工作量及工作复杂程度,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10万元(含税),并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并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特药业”)为公司持有50%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时,英特药业的其他股东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英特药业提供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冯志斌先生、徐德良先生、郑继德先生、陈启卫先生、姜巨舫先生和陈晓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披露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级短期融资券并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英特药业为公司持有50%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时,英特药业的其他股东浙江华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未能以同等条件或者出资比例向英特药业提供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与该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冯志斌先生、徐德良先生、郑继德先生、陈启卫先生、姜巨舫先生和陈晓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披露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任免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同意免去吴恒先生财务总监职务(吴恒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谨对吴恒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同意在新任财务总监就任前,由谌明先生暂代财务总监一职。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财务总监任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三。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补充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重组文件中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201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相关审计报告将于2015年11月30日到期,为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英特药业进行了补充审计,出具了新一期(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英特药业审计报告及公司备考审计报告。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冯志斌先生、徐德良先生、郑继德先生、陈启卫先生、姜巨舫先生和陈晓华先生回避表决。
新一期英特药业审计报告及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报告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披露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根据深交所《关于对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31号)的反馈意见,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英特药业审计报告及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冯志斌先生、徐德良先生、郑继德先生、陈启卫先生、姜巨舫先生和陈晓华先生回避表决。
第二次修订后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冯志斌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冯志斌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
2、教育背景
1980年9月—1984年7月本科就读于河北大学哲学系
1984年9月—1986年7月研究生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
2000年9月—2002年8月就读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获EMBA学位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所助教、讲师,中共中央组织部政策研究室干部、副处级调研员,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企管部副总经理、人事部总经理、企发部总经理,中国通用集团公司实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后更名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部总经理、党组成员、副总裁,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化肥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现任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裁,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4、与上市公司关系
冯志斌先生是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和本公司董事长,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5、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徐德良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徐德良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 高级会计师
2、教育背景
长江商学院EMBA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原金华市财税局琅琊财税所工作,原金华市财税局税政股工作,婺城区财税分局税政股副股长,金华市财税局税政科科员、副科长、科长,金华市财税局直属二分局局长,金华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金华市地税局稽查支队支队长,金华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金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省国贸集团金信信托重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金信信托重整工作组组长。
现任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4、与上市公司关系
徐德良先生是公司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本公司副董事长。
5、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郑继德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郑继德男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教育背景
1982年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浙江省石油化工设计院工艺一室副主任、副院长、院长(期间下派浙江上虞市人民政府任市长助理、副市长),浙江省化工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浙江化工科技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
现任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4、与上市公司关系
郑继德先生是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和本公司董事,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5、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马可辉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马可辉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 高级会计师
2、教育背景
2000年 浙江财经学院会计专业本科毕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
2005年 获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财务科会计,浙江大学阳光营养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会计管理部副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信息技术中心主任、财务部总经理。
现任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4、与上市公司关系
马可辉先生是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5、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五、姜巨舫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姜巨舫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 高级经济师
2、教育背景
1986年12月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商业企业管理大专毕业
1997年5月浙江师范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曾任兰溪县燃料公司业务员、人保股副股长,兰溪市石油公司业务科长、副经理,兰溪市纺织品公司经理、书记,兰溪市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兰溪市物资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兰溪市物资行业办主任、浙江三川物业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绍兴市百货大楼股份公司总经理,浙江石油公司衢州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浙江省建材集团投资部经理,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英特集团副总经理,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委员。
4、与上市公司关系
姜巨舫先生是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和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党委委员,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5、持有本公司股份23,000股。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六、陈晓华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陈晓华男1964年出生讲师
2、教育背景
1982年9月—1986年7月杭州大学经济系获学士学位
1987年9月—1990年1月北京大学国际经济系获硕士学位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教师、杭州大学财政金融系讲师、浙江省商业财务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浙江泰丰控股集团公司投资总监、浙江国大集团公司投资总监、浙江镕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 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4、与上市公司关系
陈晓华先生是公司股东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本公司董事。
5、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武滨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武滨 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 注册高级咨询师、执业药师
2、教育背景
1982年3月—1985年8月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
1998年8月—2000年12月 中央党校领导干部经济管理本科班毕业;
1998年6月—1998年12月 山西医科大学执业药师培训班结业;
1999年7月—2001年7月 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行政管理研究生班毕业;
2002年3月—2006年12月 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中药专业毕业;
2008年10月—2012年10月 北京和君商学院投资与资本运作专业学习。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山西省医药公司干事、企管科副科长、工会副主席,山西省医药管理局商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山西省药材公司副经理,山西省医药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山西省医药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现兼任山西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山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无菌制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山西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4、与上市公司关系
武滨先生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5、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项先权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项先权 男 1964年出生一级律师
2、教育背景
2005年 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台州地区司法局干部、浙江省台州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在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兼任台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4、与本公司关系
项先权先生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5、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李蓥女士简历
1、基本情况
李蓥 女1964年出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2、教育背景
2004年 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前后在建筑公司、房地产公司从事财会工作,历任会计、主办会计、财务科长。前后在浙江瑞华律师事务所、浙江中瑞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崇德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工作,历任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财务部经理,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部门经理、质量控制部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常务副总经理。曾兼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 浙江普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兼任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4、与上市公司关系
李蓥女士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5、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谌明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谌明 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 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2、教育背景
1998年 南京农业大学土地规划与利用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
2002年 南京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获硕士学位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浙江石化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化太仓化工产业园财务总监。
4、与上市公司关系
谌明先生到本公司就任后将成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公告编号:2015-08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1月19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七届二十一次(临时)监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建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对公司股东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3位监事候选人吴建华女生、王靖先生、章剑敏先生的履历资料审核,监事会认为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同意提名吴建华女生、王靖先生、章剑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补充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重组文件中引用的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201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的相关审计报告将于2015年11月30日到期,为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资产英特药业进行了补充审计,出具了新一期(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英特药业审计报告及公司备考审计报告。
新一期英特药业审计报告及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报告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披露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根据深交所《关于对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5】第31号)的反馈意见,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201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英特药业审计报告及公司备考审计报告,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第二次修订后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附件: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吴建华女士简历
1、基本情况
吴建华女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 高级经济师
2、教育背景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财会专业
美国百林顿大学MBA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财基科会计副科长,浙江省针棉织品进出口公司财务科科长、副经理,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浙江东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改革与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战略与投资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
现任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职工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余杭海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4、与上市公司关系
吴建华女士是公司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5、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王靖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王靖 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
2、教育背景
1987年7月 江西财经学院农业财务专业毕业,获学士学位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浙江省财政厅农财处职员,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主任科员,浙江省石化集团财务部副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资产管理处处长,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4、与上市公司关系
王靖先生是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和本公司监事,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华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5、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章剑敏先生简历
1、基本情况
章剑敏男1971年出生会计师
2、教育背景
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系学习获学士学位
3、工作经历、兼职情况
曾任 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干部,浙江荣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营运中心)总经理助理。
现任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
4、与上市公司关系
章剑敏先生是公司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浙江汇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监事。
5、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公告编号:2015-077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15年10月26日,公司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5年12月16日13:30。
⑵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12月1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5年12月15日15:00至2015年12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⑶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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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议案1~14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2015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其中:因深圳证券交易所意见反馈及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更新,公司对议案4涉及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分别进行了二次修订,对议案5涉及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进行了更新,修订更新后的文件披露在2015年11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投资者审议上述二个议案时,所涉及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和相关审计报告应以披露于2015年11月27日的文件为准。
议案15~20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2015年11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2、议案2属于需以逐项表决的提案,议案1~14(含议案2的所有子议案)均属于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
3、议案18~20属于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时,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本次拟选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集中投给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给若干人。本次拟选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人数分别为6人、3人、3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㈠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㈡登记时间 :2015年12月15日 8:00至17:00,以及12月16日8:00至13:30。
㈢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中化大厦·公司规划与发展部。
㈣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⑴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⑵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五、其他
㈠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㈡公司联系人:裘莉
联系电话:0571-85068752
传真:0571-85068752
邮编:310051
六、备查文件
1.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3.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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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注意事项:表决时,如对表决的议案赞成,请在该议案相对应的赞成一栏打上“√”;如反对,请在反对一栏打上“√”;如弃权,请在弃权一栏打上“√”。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的议案,请填写选举票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2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11
2、投票简称:英特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英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如议案18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8.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8.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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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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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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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 年12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㈢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下转B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