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银行2025年报引发版本“乌龙”事件。
近日,光大银行公布了A股、H股2025年报,在分支机构规模数据方面,两份年报出现较大差异。具体来看,该行共计披露47家机构,经对比两份年报发现,其中有40家机构的资产规模数据不一致。比如,该行上海分行A股版本的资产规模为4431.88亿元,H股版本却为395.4亿元,两者足足相差4036.48亿元。针对相关错误,4月1日,该行H股在港交所发布《末期业绩/修订已刊发初步业绩的资料》更正相关数据,目前H股已与A股年报一致。
不过,从银行人事3月31日引用的光大银行上交所A股数据看,其与港交所错误版本吻合,并与上交所当前版本不符。此意味着,该行此前在上交所上传的A股2025年报曾为错误版本。
A、H股两份年报40处数据错位,
目前均已修正
注:左为光大银行A股2025年报,右为H股2025年报(修订前)从光大银行发布的A股和H股年报看,在该行分支机构列表中,两份年报的资产规模相关数据出现较大差异。
具体来看,该行披露了包括总行、信用卡中心、境内分行、境外分行及代表处在内的47家机构,经对比两份年报发现,其中有40家机构的资产规模数据不一致。
例如,该行上海分行A股版本的资产规模为4431.88亿元,H股版本却为395.4亿元,两者足足相差4036.48亿元;广州分行A股版本的资产规模为3384.88亿元,H股版本却为1333.18亿元;天津分行A股版本为1013.25亿元;H股版本资产规模为598.36亿元。
除了出现错误的分行规模数据,两份年报数据一致的是光大银行总行、信用卡中心、北京分行、西安分行、悉尼分行、澳门分行和东京代表处。
值得注意的是,该行A股和H股年报出现不一致的数据并非“子虚乌有”,而是出现了“置换”。比如,青岛分行在A股版本中的资产规模为980.1亿元,在H股版本中变为4431.88亿元,而这一数字恰好是A股版本中上海分行的资产规模。
针对上述错误,4月1日,光大银行H股在港交所发布《末期业绩/修订已刊发初步业绩的资料》更正相关数据,目前与A股年报一致。同时,该行在公告中指出“更正内容并无对年度业绩公告所刊载的其他资料构成任何影响,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年度业绩公告所刊载之所有资料及内容概无变更”。

同日,该行亦在港交所发布了更正后的营运业绩最新情况。与此同时,3月30日发布的相关文件标题已被修改,明确标注了“此文件已经作废,经修订文件已另行发出”字眼。

不过,从银行人事3月31日引用的光大银行上交所A股数据看,其与港交所错误版本吻合,并与上交所当前版本不符。此意味着,该行此前在上交所上传的A股2025年报曾为错误版本。
注:图为光大银行原A股2025年报内容,截图来源于网络目前,光大银行官网“投资者关系”披露的3份年报数据均已一致,与上交所当前可查的版本相同。

呈交材料有误怎么办?
是否会受到有关处罚?
政策层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025年3月修订)》第二十九条,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直通披露业务办理的信息披露事项,出现错误、遗漏或者误导等情形的,应当及时披露补充或者更正公告。
第六条则规定,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当与在境内披露的内容保持一致。出现重大差异时,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上交所说明,并披露更正或者补充公告。
同时,上述指引指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本指引规定的,上交所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其采取监管措施或者予以纪律处分。相关主体涉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的,上交所将通报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那么,倘若上市公司呈交的材料有误该怎么办?港交所方面对此表示,若文件已经呈交但尚未获批准登载,上市公司可以自行更正错误(例如标题类别及标题);如有需要,也可以删除已上载的错误文件,而后重新上载正确的文本。但是,若呈交的资料已批准,上市公司可在登载后五个历日内更正已刊发资料的标题类别;若需要更正标题类别以外的内容,立即致电电子呈交系统热线。
此外,若港交所同意更正已刊发的文件,港交所将会在已刊发的不正确文件的标题类别前加上“此文件已经作废,经修订文件已另行发出”等字眼,此文件的内容仍可在“披露易”网站上阅览,此类更正,港交所会尽快处理。视乎有关错误的性质,发行人应该透过电子呈交系统呈交修订后的文件以供登载。发行人应在本次呈交资料的中文及英文标题前加上“(经修订)”及 “(Revised)”(须加上括号)的字眼。
值得注意的是,联交所视刊发错误或误导资料为严重事件。根据《上市规则》,发行人发出错误或误导资料均可能受到纪律惩处。
公开信息显示,光大银行成立于1992年8月,是经国务院批复并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于2010年8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13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据最新数据,2025年,光大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263.11亿元,同比下降6.72%;归母净利润388.26亿元,同比下降6.88%。
具体从营业收入看,该行去年利息净收入921.01亿元,同比下降4.72%;净利息收益率1.40%,与上半年持平;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02.52亿元,同比增长6.19%。
此外,截至2025年末,光大银行资产总额71653.1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96%;不良贷款余额507.4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9亿元;不良贷款率1.27%,比上年末上升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74.14%,比上年末下降6.45个百分点。
交行分红公告出“乌龙”,
“每10股”错写为“每股”
事实上,除了光大银行,近期,交通银行披露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47元(含税)”误写为“每股分配现金股利3.247元(含税)”。
随后,交通银行于3月30日发布更正公告表示,因校对不严,原公告存在文字错误。本行对上述错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行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编制与复核,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4月2日,交通银行在互动平台回答了投资者关于分红比例的问题,该行表示:“对于分红问题,我行始终秉承投资者价值最大化理念,连续14年分红比率保持30%以上,后续我们也将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可观、稳定的分红回报持续回馈广大投资者。”

与此同时,该行也回复称,影响市值运行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交通银行始终高度关注、将促估值稳健运行有机融入经营管理。去年我们以制定《估值提升计划》为契机,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凝聚全集团合力、增强意识,同时开展一系列加大市场沟通的举措,进一步优化机制、畅通投资者交流渠道、丰富信息获取,提升对战略执行成效和经营价值推介。
展望未来,该行指出,将持续做好经营管理,努力保持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筑牢经营基本面;同时继续加强与市场的沟通交流,增进价值认同。
此外,交通银行董事会秘书何兆斌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表示,该行将延续中期分红政策,下半年向全体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1684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48.8亿元。
在此基础上,加上已派发的2025年半年度股息,交行2025年度全年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3247元,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86.92亿元,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3%,分红率连续14年保持30%以上。具体分红方案还需提交该行股东会审议。
另外,何兆斌在回应市场关切时表示,2025年,交通银行完成了向财政部、中国烟草和双维投资的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共1200亿元,该行资本实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加固,未来发展基础更为夯实的同时,可持续的分红能力也得到进一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