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眼】借用身份注册公司、虚构3000万债权 长春一男子非法吸纳资金901万获刑13年

2020-01-22 19:06:26 作者:金融法眼

近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赵某志为获取非法利益借用他人身份证在长春市注册成立吉林省民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虚构其父拥有3000万元债权,并策划了以转让该债权为由的集资方案和操作模式。经鉴定,赵某志以此种方式共骗取被害人刘某1等人集资款人民币9013886.67元。

图:裁判文书网图: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指出,赵某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志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借用身份注册公司 策划集资方案

  商场附近发宣传单 高额回报作诱饵

判决书显示,赵某志,初中文化,户籍地长春市九台区。因涉嫌犯骗取贷款罪,于2018年7月11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8年8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长春市第一看守所。

具体来看,2015年12月,赵某志为获取非法利益,借用他人身份证在长春市九台区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吉林省民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营地址:长春市九台区团结街九台剧场西侧),虚构其父在其经营的吉林省荣泰实业有限公司拥有3000万元债权,并策划了以转让该债权为由的集资方案和操作模式,编造由吉林省民兴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居间服务方的《债权转让及服务合同》。

除了集资方案和操作模式,赵某志还一并策划了上述虚构事实的传播方案。

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赵某志的雇佣业务团队在长春市九台区团结街九台剧场西侧二楼办公地点及九台区内商场、超市、街路旁向行人发放传单,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

张某2陈述,“2016年3月份,我溜达到九台剧场,看见有人发宣传单,也给我发了,我一看门牌挂的是民兴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有电子宣传流动广告,有收益率的宣传单,有工作人员齐媛媛接待我并给我讲解,我看收益率比银行高,就投资了。年利率11%,利息按月打入账户。后来民兴公司的刘经理来找我,说给我靓家购物中心的38万元购物卡抵消我投资的钱,他们威胁我说不办这卡,钱都要不回去了,我就签了。”

刘某4陈述,“我在2018年4月16日,在剧场西侧九台市民兴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门前有人发传单,说是高利息,我就动心了,之后我去咨询,存说存1万元,有个女的接过钱,接着拿出两份合同让我看看,并让我签字。签完后,给我一份,她留一份。”

对集资诈骗的行为,赵某志辩称,“我认为是债权转让,没有犯罪。”经鉴定,赵某志以此种方式共骗取多人集资款人民币901.39万元。

涉案人被指控虚构采购原材料

  吉林安图农商行或被骗贷7800万

另据公诉机关指控,赵某志于2017年9月以吉林省荣泰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采取虚构采购原材料需要资金的方式,在吉林安图农商银行(下称:吉林安图农商行)骗取贷款人民币7800万元。

据了解,赵某志于2016年7月用吉林省天兴电路板制造有限公司的自有房屋11套、土地3块(评估作价人民币12544万元)做抵押担保,在吉林安图农商行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该贷款到期后赵某志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遂借助过桥公司偿还了该笔贷款。

2017年8月,赵某志又以吉林省荣泰实业有限公司名义,用吉林省天兴电路板制造有限公司的自有房屋12套、土地4块(评估作价人民币15668.2822万元),以荣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器设备(评估作价人民币2148.1508万元)抵押担保,向吉林安图农商行贷款人民币7800万元。

自2017年9月5日该笔贷款发放后,吉林省荣泰实业有限公司至今未支付贷款利息。吉林安图农村商业银行已于2018年4月向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吉林省荣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偿还本金及利息。

不过,对于骗取银行7800万元贷款的指控,法院并未认定。

图:裁判文书网图: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赵某志向吉林安图农商行申请办理的7800万元贷款,均是按照银行规定程序履行的,并提供了相应的抵押担保(作价1.78亿元),抵押财产的评估作价也是经过银行认可。虽未能及时偿还贷款利息,但提供了足额抵押物,客观上没有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不符合骗取贷款的构成要件,故对公诉机关指控不予认定。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指出,赵某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志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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