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失效别放弃 唤醒之后保障可还原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一场对“沉睡”保单的“唤醒”工作,正在多家保险业的推动下展开。8月,监管层下发相关通知至今的一个季度内,多家保险公司对过往失效保单情况进行了摸底和清理,并在保单复效方面取得进展。
险企推动激活失效保单
所谓保单失效,是指保单生效后,投保人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分期保费且超过了宽限期,导致保单效力暂时停止,这时,保单进入“沉睡”状态。
但这并不意味着保单就此“长眠”。一般而言,在保单失效的两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即履行手续使保单的保障功能不受影响。如果超过两年未进行相关申请,保单则将永久失效。
新华保险业务人士表示,几种情况都有可能造成保单失效:一是投保人因职业、工作、家庭住址等因素变化,没有及时与保险公司方面取得联系,而造成保单失效;二是投保人无力续缴保费;三是投保人耽误或忘记缴费日期;四是投保人因个人原因不准备续保,或打算选择其他替代性产品。
8月初,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开展人身保险失效保单清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指出,新一轮清理的对象定为1999年6月10日以后签发生效、截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缴费期为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险失效保单。按照保监会的部署,第一阶段清理的主要是短期失效保单,第二阶段清理的重点为长期失效保单。
幸福人寿业务人士表示,客户申请保单复效时,需要提供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户名为投保人的银行卡/折复印件以及保险公司指定填写的其他资料即可,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则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据了解,包括新华保险、幸福人寿、民生人寿等多家保险公司在前述《通知》下发后至今的一个季度内,均以活动的方式普及“保单复效”的概念,以促进进入“休眠期”的保单被再度激活。
大量保单依然“静默”
即使如此,仍有大量保单就此“静默”。保险公司人士表示,除了通过开展活动普及复效知识外,相关部门人员会对一些保单进行资料信息核对和筛查,尝试联络投保人了解情况。
据介绍,因为通讯方式变更而无法取得联系是较为常见的情况之一,保险公司会尝试通过其他办法,甚至委托人员实地查找。而如果遇到投保人耽误或忘记缴费,保险人员则会尽力争取说服其续费。“一些投保人不了解保单复效的意义,认为可能要缴纳滞纳金,而缺乏补缴复效的动力。”中国人寿承保部门人士表示,实际情况是,很多保险公司都正在针对失效期两年内的保单进行全额免息复效,这意味着走这样的手续,投保人并不用承担保费外的开支。
尽管如此,保单失效还是会给投保人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多余动作”。一是在保单失效合同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二是在保单失效两年内,虽然可以申请复效,但复效后的一年或180天内,需重新核算健康观察期;三是复效过程中需要对投保人重新做健康告知,必要时还需要再做体检,以确认是否需附加复效条件。“针对失效期两年内的保单进行全额免息复效是行业内清理工作的一个亮点,如果能将保单激活,对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好处。”前述中国人寿人士表示,“但仍有大量保单处于‘无主’状态,可能投保人出国,或者忘记了保单,或者不想继续打理。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也很无奈。”
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