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在肉制品中使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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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7日,欧盟发布委员会实施条例(EU) 2017/839,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U)No 1333/2008食品添加剂法规附件2,亚硝酸盐在食品类别08.2“(EC)No 853/2004定义的肉制品”中的使用标准,最大使用量为150mg/kg,适用于香肠、猪脚等产品。本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
作者:佚名;来源:中国肉禽网;农产品期货网转载本文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为目的,并不表示本网认可文中作者观点。若转载文章作者有认为本网有不妥之处,请致电本网010-51289506联系,本网将立即与您磋商并解决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