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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融资优势与减持需求推升 私募可交换债发行激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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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融资优势与减持需求推升 私募可交换债发行激增

每经记者 杨建 每经编辑 谢欣

在减持套现受减持新规限制的背景下,近期出现了多个上市公司股东成功借助私募可交换债实现减持的情况,由此私募可交换债进入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视线。随之私募可交换债不论是发行数量还是发行规模也出现大幅上升。

据Wind数据显示,去年8月公告首次披露相关股东拟发行私募可交换债的上市公司发行总规模仅40多亿元,而今年8月份,就有包括包钢股份在内的多家公司拟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合计发行规模高达270多亿元。

对此有私募人士指出,减持新规对私募可交换债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换股所得股份减持环节,可交换债的发行和换股节奏暂未受影响。

私募可交换债发行暴增

近期通过私募可交换债实现“被动减持”的案例频频出现,也让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开始关注到私募可交换债的优势,从而导致私募可交换债发行量明显上升。通过私募可交换债成功换股的案例给意欲减持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们提供了一定的引导,在相关规定未明确操作方式前,有市场人士预计会有更多大股东积极谋划发行私募可交换债。《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注意到,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8月份发布私募可交换债预案的上市公司明显增多。

据Wind数据显示,去年8月公告首次披露相关股东拟发行私募可交换债的上市公司发行总规模仅40多亿元,而今年8月份,私募可交换债不论是发行数量还是发行规模都出现大幅上升,如8月19日包钢股份公告称,包钢股份收到控股股东包钢集团通知,包钢集团拟以所持包钢股份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私募可交换债,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实际上仅8月份就有包括包钢股份在内的多家公司拟发行私募可交换债,合计发行规模高达270多亿元。

此前有多家上市公司股东抛出了大额的私募可交换债发行计划,如中原环保控股股东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拟以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发行私募可交换债40亿元;正泰集团以其持有的正泰电器作为换股标的发行私募可交换债15亿元;再如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以所持康美药业为标的发行私募可交换债50亿元;安徽中鼎控股拟以所持中鼎股份为标的,发行私募可交换债20亿元。

对此深圳前海乾元资始执行董事李宝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私募可交换债发行暴增背后,首先确实是存在真实的融资需求,通过发行私募可交换债的股权质押率更高,票面利率更低,融资期限更长,质押的股份可以处于限售期,具备很大优势。其次是部分标的的估值已高,由于私募可交换债可以按照事先约好的条件转换成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能帮上市公司股东变相减持,股东快速减持套现的需求很大。

减持新规的影响不大

私募可交换债指的是上市公司股东发行的、以质押上市公司股份为增信措施的债券。在约定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可按约定的换股价格将债券换为股份,而换股的股份来源就是上市公司股东质押的股份。如果债券顺利换股,就相当于上市公司股东实现了减持的目的。

私募可交换债除了融资功能外,还有减持功能,相比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传统减持手段,大股东发行可交换债可以首先获得资金,再利用可交换债转股实现有序减持,避免因大量抛售股票引发二级市场股价大幅波动,可谓一举两得。在今年5月份发布的减持新规,也将可交换债等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类似协议转让的行为应遵守《减持规定》”,即按照协议转让的规定加以约束。

但值得注意的是,减持新规并未明确可交换债究竟是在换股阶段还是换股后的减持阶段受新规约束。按照减持新规,大股东、特定股东采取协议转让减持的,单个受让方比例不得低于总股本5%;采取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任意连续90日减持不得超出总股本的1%和2%。而从目前已有案例来看,上市公司大股东因为私募可交换债换股而“被动减持”的行为并未受到严格限制,依然按照之前可交换债的规则进行换股和相应减持操作。

对此就有私募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实际上减持新规对私募可交换债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换股所得股份减持环节,新规发布后可交换债的发行和换股节奏暂未受影响。私募可交换债的投资者比较分散,一般都是多个投资者参与,单个受让方很难达到5%的限制,所以从实际效果来看,减持新规对私募可交换债的转股及其后续减持影响不大,相关股东可借此曲线减持。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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