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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基金子公司风控指标规定设立18个月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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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新规将落地 基金子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

基金对子公司的控股比例不得低于51% 逐步去通道化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2月02日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2月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日前证监会正式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子公司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风控指标规定》)。

两部规定曾于2016年8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各方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对立法思路基本认同。

两部规定主要着眼于几个方面:一是加强监管,防控风险;二是扶优限劣,规范发展;三是循序渐进,平稳过渡。

《子公司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其一,强化对母公司的管控;其二,完善子公司内部控制;其三,支持子公司规范发展。

《风控指标规定》有两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其一是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净资本绝对指标、净资本相对指标、净资本流动性指标和杠杆率指标四项;其二是风险准备金制度,专户子公司应当按照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

邓舸介绍,《风控指标规定》做了稳妥的过渡期安排,给予18个月的达标过渡期,按照不同的时间节点设置阶梯式标准,自本规定颁布实施后第12个月,专户子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的比例不低于50%,每个月都应该逐月改善。

根据18个月的达标过渡期安排,规定颁布实施后第12个月、第18个月,专户子公司各项风控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的比例应当分别不低于50%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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