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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1108万元拍到天河豪宅 原业主却还占着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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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万元拍到天河豪宅 原业主却还占着房子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杨婷

南都讯记者 杨婷 “我花一千多万拍卖到的房子,房产证都拿到手了,却没法入住!”昨日,为此事烦恼的石先生向南都记者反映,他花了1108万元通过网上竞拍购买了天河区汇景新城一套住房,并拿到房产证。准备在11月下旬入住时才发现,原业主还占着房子不肯走。

石先生介绍,今年9月11日,在网络平台上看到天河区汇景新城一套住房正在进行司法拍卖,这套房以700多万元起拍,石先生以992万多元的最高价拍到了这套205平方米的房子,另外加上115万元的税,总共买房花了1108万元,办完过户手续后,他在11月8日领到房产证。

石先生承认,拍卖的价格比市场价“略低一点”。南都记者网上查询,该小区的房源在网上报的均价多数在6万元以上,石先生的竞拍价大约均价4.8万多元,那么总价确实低了两三百万。

11月18日,石先生来房子查看情况,并准备入住时,从管理处了解到房子有一年多无人入住。由于大门紧锁,石先生通过物业开门并更换了门锁。由于房屋里有少量旧家具,石先生根据此前租赁合同上的电话,致电给原业主董先生,请他及时处理旧家具。随后董先生的妻子过来说他“私闯民宅”,并表示那份租赁合同是假的,这是他们的唯一住房,董先生和妻子后来住到房子里不肯搬走。

石先生曾就此事与董先生多次协商,但董先生必须要石先生再给他30万元的装修补偿费,否则不会搬。

原业主董先生对南都记者表示,石先生的确通过司法竞拍获得了房子的不动产权证书,但是竞拍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我1300万的房子最后被贱卖900多万”,他称石先生“捡了个大便宜”,自己当初对房子进行“豪华装修”,“花了好几十万,每平方米都要5000元,里面5个房间都是中央空调,算算多少钱,不应该补偿我吗?”

董先生表示,这套房子“拍卖这么低价我也没有办法,但里面的东西他要给我钱”,这套房子是自己唯一一套住房,他现在是负资产,加上申请拍卖方需要给他们的租房款也没到位,所以只能住在这里,只要石先生愿意补偿自己30万元的装修费用,就立刻搬走,否则少一分钱都不会搬。

律师说法

对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刚表示,石先生通过网上司法拍卖买来的房产,并取得了不动产权登记证,是合法有效的,应当享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利。房屋的原业主认为房屋拍卖的价格过低,对竞买人要求补偿,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如果原业主以此为理由不愿意搬走,竞买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原业主没有配合房屋及时归还所导致的租金等损失,也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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