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宏观经济

央行依法注销浙江易士《支付业务许可证》

央行

关注

依法注销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 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于2011年12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在浙江省开展多用途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人民银行在行政执法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伪造变造交易和财务资料、超范围经营支付业务等重大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人民银行依法注销该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移交其涉嫌犯罪的证据及相关资料。

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是人民银行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实施监管的重中之重。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客户备付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支付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占用;规范客户备付金的存放、归集、使用、划转,资金要全额专户实施银行存管并封闭运行和使用;要求存管银行监督备付金使用情况,拒绝违规使用。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非银行支付机构都能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业务,但仍有一些机构法律和风险意识淡薄、诚信缺失,存在违规经营、内控虚设等突出问题,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人民银行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业清理整顿力度,对于擅自挪用客户备付金、肆意损害消费者权益和破坏支付市场秩序、存在重大支付风险隐患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人民银行将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费者正当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完)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