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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决定逮捕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原局长董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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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检方对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原局长董金明决定逮捕 

新京报快讯 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10日消息,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董金明(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董金明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董金明简历

董金明,男,土族,1961年8月出生,青海门源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4年7月至1987年2月,共青团青海省委学校部科员;

1987年2月至1991年10月,共青团青海省委工农青年部、机关党委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1年10月至1994年1月,共青团青海省委权益部副部长;

1994年1月至1995年8月,共青团青海省委权益部副部长兼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

1995年8月至1999年4月,共青团青海省委统战部部长;

1999年4月至2001年12月,共青团青海省委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

2001年12月至2006年6月,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委副书记;

2006年6月至2011年8月,青海省海北州委委员、刚察县委书记;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青海省海北州门源县委书记;

2011年9月至2016年10月,青海省海北州委常委、门源县委书记;

2016年10月至今,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正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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