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城镇危旧房改造适度增加建筑面积
海南特区报
本报讯 近日,省住建厅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积极推动全省建筑业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昨日上午,我省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若干措施》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若干措施》共计十二条,围绕市场高度关注的城市更新、工程款结算、联合验收、政策支持保障等重点领域,从四大板块系统施策。
一是强化产业引领,培育新型建筑产业链。大力发展智能建造、支持建筑业相关企业“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全面推广“好房子”建设,持续推动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明确行业转型方向,夯实自贸港现代化建造产业根基。
二是优化企业服务,持续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建立相关业绩互认、资质升级专项服务机制;推行工程无争议价款先行结算支付,争议部分按合同约定处置;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分级减免,降低企业资金压力;推行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免罚”机制,结合建设工程行业特点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优化联合验收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落实“无事不扰、监管有因”。
三是赋能城市更新,盘活存量空间资源。鼓励建设工程企业以“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参与城市更新建设项目。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改造、原拆原建;支持城镇危旧房改造项目,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适度增加建筑面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四是健全要素保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从金融担保、财政贴息、科研创新等方面强化配套支持。对认定的标志性应用场景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财政资金奖励;实施容积率激励政策,采用智能建造、模块化建筑和按照“好房子”建设要求实施的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地上建筑面积3%的容积率奖励。
据介绍,智能建造是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化制造深度融合形成的新型建造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将工地上“危险、繁重、脏乱”的工作,通过机器替代人员,通过工厂制造,替代大量在现场完成的作业;通过信息化、智能化系统平台,精细化管控施工现场。
我省将从四个方面推动智能建造发展:一是政府投资项目率先示范,自2027年1月1日起,政府投资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率先开展智能建造应用;二是推进智能建造试点提质扩面,在前二批58个项目试点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对开展智能建造的政府投资项目,在立项审批前由同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论证,通过后,相关经费将列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予以保障;四是给予评优评奖和容积奖励等引导,在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评审办法中设置智能建造内容,对应用智能建造的项目给予3%的容积率奖励等。记者 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