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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保”变“画饼”,别让信任被一键清零

滚动播报 06.23 22:01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今年“6·18”电商大促期间,“价保”服务再次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重灾区。“价保”,本来是商家向消费者作出的明确降价兜底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如果同款商品降价,商家按约定退还差价。然而,大量消费者反映,买前客服信誓旦旦承诺“价保6·18”,买后商品降价,申请退差价时却被以“补贴类型不同”“活动规则不同”“赠品有差异”等各种理由拒绝。更有甚者将“价保6·18”直接写进商品名称吸引注意,却将免责条款隐藏在二级页面下,消费者购买后才发现“价保”形同虚设。本该让消费者安心下单的服务,俨然沦为商家锁定销量的引流套路。

从法律层面看,商家作出价保承诺即构成买卖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提供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不得以格式条款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也明确指出,“价保”规则一经公示、订单成交,商家不得单方面随意更改。把限制条款藏在犄角旮旯、用“换链接”规避“价保”,不仅违背契约精神,还涉嫌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

“价保”的本质,是商家用“诚信承诺”换取消费者“提前下单”。如果把承诺当作引流工具,把限制条款藏起来让消费者“猜谜”,消费信任就会被一点点透支。对商家而言,诚信不是一句口号,承诺了就应老老实实兑现,规则有变就应清清楚楚告知。对平台而言,更应承担应有责任,不能把“价保”纠纷当成商家的事,放任违规者损害消费者权益。唯有让每一个“价保”都经得起降价考验,消费者才敢放心下单,大促的繁荣才不是一锤子买卖。

作者 | 马嘉

编辑 | 黄星蓉

审核 | 倪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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