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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子皆非亲生!专家解读:离婚析产存在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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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的姜先生在结婚22年后,发现两名儿子均非自己亲生。今天(5月27日)下午,姜先生起诉前妻返还抚养费及赔偿精神损失一案,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再次开庭,将择期宣判。

原告姜先生和前妻结婚22年,生育有两个儿子,2023年5月两人协议离婚,并约定:两人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归大儿子所有,另一套小产权房也赠与大儿子;离婚后双方共同承担长子的生活、教育、医疗以及结婚彩礼支出,直至长子婚姻登记之日止。姜先生本人仅保留一辆汽车。

2024年9月,大儿子上门向姜先生索要钱财,期间发生了肢体冲突,大儿子脱口而出“你不是我亲爹”,这让姜先生起了疑心。他悄悄取了大儿子的牙刷去做DNA鉴定,结论为排除亲子关系。这一令人震惊的结果,让姜先生也开始怀疑二儿子的身世。2025年,姜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一、二审,判决确认姜先生与两个孩子均无亲子关系。

对此,姜先生的代理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一审时,法院发了四次鉴定通知给大儿子,但均被拒绝,因此在(一审)已经没有合理理由去拒绝亲子鉴定的前提下,是要推定没有亲子关系的。

律师严嫣表示,姜先生已提交了一份大儿子的DNA鉴定报告作为证据,而在开庭期间,妻子与大儿子在法院释明法律后果后仍拒绝配合进行亲子鉴定,且未提供相反证据。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亲子关系推定规则,法院可以综合现有证据,推定姜先生关于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主张成立。在该推定被相反证据推翻之前,这就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

2025年4月11日,姜先生另案起诉前妻和大儿子,要求前妻返还抚养费及赔偿精神损失,以及撤销离婚协议,并重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姜先生提出的诉请,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吴一鸣进行了专业解读。当事人签订协议的根本动机如果建立在错误认知之上,这在学理中被称为重大的动机错误。如果能够证明签订离婚协议的关键动机存在根本性偏差,法院在审理中可以考虑撤销这份协议。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这起离婚后损害纠纷案并未当庭宣判。庭后,姜先生在接受看看新闻Knews记者采访时称,大儿子在今天的庭审中表现非常嚣张,一直瞪着他,甚至在法官面前出言辱骂他。姜先生觉得非常失望,直言就像“养了一条狼”,他以后也不想再和对方有任何联系。

本案将择期宣判,看看新闻Knews记者将会持续关注。

看看新闻记者: 刘晨、刘黎明

编辑: 施亚娟

责编: 金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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