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神木市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陕西法制网
近日,神木市法院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基本案情
2023年11月,被告人刘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组织其所在村组村民召开小组会议后,将该村组权属的土地平整后准备对外承包。在平整过程中破坏地表植被212.98亩,其中已确权的耕地84.5亩,超范围摧毁的土地128.48亩,未确权土地内林地88.22亩,其中公益林69.18亩,商品林19.04亩。
经审理,被告人刘某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发后刘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积极在被摧毁的土地上补栽林木,对被破坏农用地进行修复。法院结合刘某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等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审理过程中,该院积极协调神木市林草产业发展中心对案涉地块植被恢复情况进行现场勘验,认定植被恢复地块面积为160亩,栽植平均苗高1.5米,樟子松6750株,栽植密度、栽植面积符合恢复验收要求;2025年7月,该院函询神木市林业局对案涉植被进行再次验收调查,经神木市林草产业发展中心调查后认定案涉栽植的苗木通过补植后,成活率达90%,后期管护工作持续进行中。
2025年8月15日是第三个全国生态日,今年的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该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宣判展示了法院向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亮剑”,在此提醒大家,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发利用土地必须严格遵守审批程序,严禁触碰耕地和林地保护红线。今后,神木市法院将继续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举措,筑牢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屏障,为绘就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画卷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作者:王登
编辑:赵佳欣
责编:马宁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