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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自由裁量权在阳光下运行!大连营商环境监督员全过程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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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国环境网

为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透明度,辽宁省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的监督作用,邀请3名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营商环境监督员全过程监督大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修订工作,让自由裁量权在阳光下运行,为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奠定良好法治基础。

为进一步优化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社会监督,今年8月初,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在全市选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社会监督员。经过基层推荐、人员情况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50名社会监督员。在此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修订监督工作中,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专业特长,从50名社会监督员中,特邀3名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律师参与其中。

此次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修订工作,大连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全过程参与。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特长,与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会商,从专业角度对修订工作进行了监督。并从优化营商环境、柔性执法等角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大连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相关优化意见建议予以采纳。

从初期启动到工作完成,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为营商环境监督员充分了解掌握修订的背景、依据、原则,有效行使监督职责,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等,提供了便利的工作条件。大连市营商环境监督员表示,通过参加裁量权基准的修订工作,切身体会到处罚裁量权修订工作的严谨、细致、规范和繁重。裁量权的科学制定,不仅能规范约束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同时也起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作用。通过此项监督工作,监督员进一步加深了对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的认识,熟悉了解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将在今后监督工作中,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维护好社会公平公正,推动大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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