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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市最新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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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安在线

3月1日下午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3月1日

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林忠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韶光为亳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张吉明的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3月1日

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丁涛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石宝华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宁少美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3月1日

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马潇为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雷婉莹的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亳州晚报

编辑:陈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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