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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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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市监处罚〔2021〕18号
当事人名称:国能四川能源有限公司江油发电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510781772954680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袁平
违法行为类型:不执行政府定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第十五条
处罚内容: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124559.88元,罚款1938.22元,罚没款金额合计126498.1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9月7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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