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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9-03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2019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至2019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如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1、董事出席情况:何如、郑学定2位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姚飞、李新建、刘小腊、李双友、肖幼美、白涛、蒋岳祥7位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

2、监事出席情况:何诚颖、张财广2位监事以现场方式出席,冯小东监事以电话方式出席。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以下事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3,293,921,158.80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别:

1、提取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658,784,231.76元;

2、计提永续次级债券利息290,000,000.00元;

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募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64,302.46元;

4、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规定,按不低于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16,595,901.15元。

进行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后,本年度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328,476,723.43元。

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15,635,110,372.76元,扣除公司2018年已实施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股利1,230,000,000.0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6,733,587,096.19元。

根据相关规定,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2018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87,993,311.13元,因此,公司2018年末可供投资者现金分红部分为16,445,593,785.06元。

从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8年末总股本8,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984,000,000.00元,尚未分配的利润15,749,587,096.19元转入下一年度。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五)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子议案。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749,526,814股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审议通过《公司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案。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所持有的2,061,984,110股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审议通过《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案。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374,763,407股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4、审议通过《公司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5、审议通过《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子议案。在审议该子议案时,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合计所持有的6,879,934,651股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以及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审计机构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的情况下,由董事会酌情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9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2019年度公司自营投资额度拟确定如下:

1、公司2019年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80%。

2、公司2019年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300%。

3、授权公司资产负债委员会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自营最高投资规模额度内,灵活配置资金规模以及投资方向。

上述自营投资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出资金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同意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的常规性业务提供相应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港币4.5亿元。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支毅、敖华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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