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阮静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成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兴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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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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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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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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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绍兴市上虞区政府对道墟化工园区实现整体搬迁至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决定,子公司浙江瑞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化工”)活性染料项目进行整体搬迁,其年产10万吨高档活性染料(原粉)(首期年产8万吨活性染料)整体搬迁项目正按照相应标准要求顺利开展,目前首期8万吨活性染料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开展项目试车试生产工作。该项目计划投资约7亿元,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快子公司瑞华化工的发展步伐,也将使公司在活性染料市场方面拥有更强的竞争优势和话语权。
2、子公司江苏明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盛”)、江苏远征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远征”)和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和利瑞”)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对园区及园区内所有化工企业全面停产排查整治环保问题的要求而临时停产,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05月0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临时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在停产整改期间,三家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的整改要求,2019年1月,灌云县人民政府向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区下发了《县政府关于组织江苏远征化工等企业复产的通知》,确认江苏远征、江苏明盛“已经市、县两级验收,并通过市政府批准,同意复产。”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01月21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恢复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受江苏响水“3·21”重大安全事故影响,当地政府部门加大了对园区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环保检查监管力度,根据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连政发[2019]32号)文件要求,目前江苏明盛和江苏远征临时停产整改,“对照安全、环保消防整治标准,围绕重点部位、重点设施、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全面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环保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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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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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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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静波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