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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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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从成立之初即专注于高端星级酒店的装饰设计与工程建设,拥有丰富的高端星级酒店建筑装饰设计、装饰工程建设与装饰配套服务的成功经验,在该领域拥有突出的竞争优势,并打通服务流程,形成了具有独特特色的EPC交钥匙服务模式。凭借在酒店装饰领域的专业优势,公司目前实际从事的业务已经拓展至高品质住宅、高档写字楼、豪华会所、商业综合体等其他高端公共建筑装饰领域。

公司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级别已经达到建筑装饰企业的最高级别。此外,公司还拥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五项资质。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四项资质。公司于报告期内对所拥有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进行了续期,目前其有效期更新至2023年11月27日。公司具有行业内较好的资信等级和管理能力,深圳南方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公司资信等级评审为“AAA级”,同时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对公司的信用状况评定结果为AAA级,公司是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亚泰国际是中国高端公共建筑装饰行业的领先企业之一,是高端星级酒店特别是国际品牌酒店装饰领域的领军品牌。亚泰国际旗下Cheng Chung Design(CCD)设计品牌打破了国际设计机构对高端星级酒店室内设计领域的垄断格局,使亚泰国际成为能与国际一流室内设计机构同场竞技的极少数亚洲企业之一。目前公司的酒店设计综合实力已经跻身于世界一流水平,在美国专业室内设计杂志《室内设计》(Interior Design)评出的“2013年全球酒店设计百大排行榜”中,公司酒店室内设计综合实力位居全球第三。公司设计品牌Cheng Chung Design(CCD)持续获得多项国际奖项的认可,报告期内,Cheng Chung Design(CCD)设计的作品仰光泛太平洋酒店和武汉绿地中心总裁公寓荣获IIDA 亚太设计奖、深圳上沙体验馆荣获英国室内设计杂志FX奖、北京三里屯洲际酒店荣获德国国际论坛设计IF奖等多项国际奖项。此外,报告期内开业的作品包括酒店类的洛杉矶环球喜来登酒店、上海世茂深坑洲际酒店、深圳机场凯悦酒店、成都领地希尔顿嘉悦里酒店、厦门佳逸希尔顿格芮精选酒店等;住宅类的台北内湖碧湖畔豪宅、北京通盈三里屯一号、武汉绿地总裁公馆、珠海卓越唐家湾别墅、珠海中信红树湾等;商业类的深圳前海世茂金融中心、壹方中心、易尚中心、中洲大厦等。

报告期内,公司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凯龙”)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投资创立ATG·艺澍家品牌,艺澍家旨在进入国内顶级私宅市场,并结合亚泰国际和美凯龙的优势,打通高端设计、施工及家居建材全渠道产业链,共同制定装饰界的“星级标准”,聚焦并满足精英人群的高质量家装一体化需求。通过Cheng Chung Design(CCD)多年沉淀的美学设计体验、ATG五星级国际工艺标准及技术加持红星美凯龙全国302家线下商场流量入口、腾讯赋能的IMP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智慧营销平台全局流量以及家居产业链上下游供应链布局的优势,全面助力ATG艺澍家在国内住宅的定制化和一体化家装领域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所承接的项目及设计任务,均通过招标、邀标等方式取得,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EPC交钥匙项目获得更多订单及良好的市场反馈。

(二)行业概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建筑装饰业;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亦属于建筑装饰业。

建筑装饰业的机遇和挑战。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合2018年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我们相信未来行业的竞争将趋于更激烈、更加多样化,也更相信质量的重要性。此外,行业整体集中度的提升将为具有一定规模和业务优势的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发布的《2018中国建筑装饰蓝皮书》显示,截止到2017年,中国建筑装饰市场的企业数量继续减少,从2011年的14.5万家减少到2017年的13万家,6年共有1.5万家企业退出了市场,其中中小企业数量比重占比较高。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高,拥有资金、人才、规模等优势的企业竞争力凸显。

市场规模仍在增加。根据《2018中国建筑装饰蓝皮书》,2017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完成总产值3.94万亿元,比2016年增加2800亿元,增长率达7.6%。鉴于建筑装饰行业具有重复实施的特点,会产生多次投入和消费。改革开放已经40年,随着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因此,除大量的一次装饰装修外,部分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开始进入翻新阶段。建筑装饰行业的规模仍在不断增加,且升级趋势明显。

重大事件的影响。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利好于行业发展。2018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习主席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自提出“一带一路”战略以来,“一带一路”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领域更为广阔。“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为国内建筑企业“走出去”并持续加大与沿线国家的基建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国际环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最终明确,代表了珠三角经济进入2.0时代,用一个由地域经济群体向成熟湾区经济体的发展过程,重新调配各城发展基因,跨越发展障碍,实现后续可持续发展。对于处在基建行业下游的建筑装饰行业而言,“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将给行业带来长期利好。

(三)公司经营模式

1.设计业务流程

2、施工业务流程

3.设计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设计业务以原创设计业务为主。原创设计业务的获得一般依靠既有品牌声誉带来的项目邀标,对于部分标志性工程也采取主动投标方式。设计中心下属的业务发展部专司项目立项和拓展事宜。公司基于设计项目管理经验,对拟设计项目的设计工作量进行大致的评估,并对项目设计人员配置进行调整。

公司在确定设计合同价格时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是该项目设计工作量对公司设计人员投入的要求。设计工作量越大,公司需要投入的各类设计人员越多,设计合同价格则越高。影响项目设计工作量的主要因素包括:(1)拟设计项目本身的具体情况,项目的设计面积越大、功能类型越复杂、房型越多,则项目设计团队的工作量越大;(2)拟设计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品牌,投资规模越大,品牌越高端,对设计品质的要求就越高,各设计阶段需要沟通的次数以及设计图纸需要修改的次数也就越多,导致项目设计团队的设计工作量也越大。

此外,设计合同价格的确定,还与该项目是否能为公司带来品牌宣传效应、在商业谈判中的能力以及发行人的设计品牌溢价等有密切关系。

一个原创设计业务的执行一般包括六个环节:

(1)概念设计

包括平面规划与概念图片制作两个部分。设计师凭借深厚经验根据装饰空间大致用途对其作出总体的、风格化的规划,确定其主要色彩、格调、氛围、印象,确定功能区总体设置,并对空间使用情况做出安排。例如,在高端星级酒店概念设计过程中既要符合酒店的基本建造标准,还要为其规划出未来的服务动线、顾客动线、服务空间关系等运营条件,以满足、提升和创新客户的综合需求。

(2)方案设计

设计概念经客户同意后,根据客户空间具体构造图纸和建筑数据,围绕概念设计提出的规划和风格,对实际空间的各个方面做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并通过透视图、效果图详细表现地面、墙壁、天花等的处理及色调、风格、灯光气氛的体现。

(3)方案深化

将经客户认可的方案图进行详细拆解,对各个立面进行呈现,制作部分主要结构的大样。

(4)施工图

根据深化方案严格按照建筑图纸绘制可供施工执行的装饰施工图,对装饰施工操作的各个细节进行表述,例如门的具体制作、地面的具体铺置、墙面石材的接点处理等。

(5)物料书

配合概念及方案设计,对空间、颜色及材料进行选择和搭配,与设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制作物料书。在整个设计流程中,物料设计流程作为重要的辅助流程贯穿始终,为装饰设计从创意到最终效果的实现,提供了最有效的保障。

(6)招标与施工配合

施工图设计完成之后,交付客户,客户以此施工图进行施工招标,确定中标人之后即进入施工环节。设计师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协同项目施工工作,并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的设计更改予以确认。

公司的深化设计业务主要有两种:一是将客户提供的概念和方案设计细化为可具体执行的施工图纸的设计业务;二是在已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根据施工场地的具体环境对施工图纸进行进一步调校,形成现场施工图纸的设计业务。

4.施工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施工业务主要采用自主承揽、自主采购、自主施工为主,主要环节如下:

(1)承揽立项

首先由战略营销中心通过多条渠道获得项目的信息(如设计项目、设计参与投标项目、老客户后续项目、被邀约项目、网上公开项目等),并且在较短的时间内收集该项目的相关信息,为下一步的项目评审做好准备。

其次由战略营销中心组织经营管理中心、预结算管理中心、工程管理中心、采购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法务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建设单位的性质、信誉、资金和项目的类型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目的是了解本项目的实施风险和可行性,确定项目是否立项。

如果项目立项成功,则由战略营销中心组织成立项目前期跟踪小组(由营销人员、设计师、预算员、项目经理组成),并制定项目跟踪计划,为业主提供进一步的服务。

(2)组织投标

在获得招标文件后,首先由预结算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司的各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主要是对招标文件中的范围、质量、工期、付款条件、结算、变更和处罚等进行全面的审核,确定是否参加投标。如果审核通过,则进入公司投标的流程。

在投标阶段由公司的预结算管理中心全面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汇总,其他各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或提供投标文件内与其相关的部分。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技术标的最终审核与确定,采购管理中心负责材料价格的提供与审核。预结算管理中心在投标过程中对工程进行成本测算及报价分析,最终形成的投标文件由各管理中心共同审定后正式出具。投标团队由经营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战略营销中心、预结算管理中心和工程管理中心共同组成(一般由3人以上组成),负责招标方的投标和答辩工作。

(3)组建团队

项目中标或承接后,由工程管理中心按照投标时确定的项目管理班子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根据公司的人员和物资情况,合理调配人、机、物、料,按照项目造价、材料及物料的特点、劳务计划安排、施工条件及现场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后,确定由项目经理、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仓库管理员、预算员和财务人员等组成的项目管理团队,在整个项目进展过程中主要负责工程管理及施工安排,协调各个区域整体施工及材料供应等各个方面,并与其他各相关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进行项目实施。

(4)项目实施

公司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团队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施工计划,根据项目特点明确业主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比如装饰的功能性、项目进度和成本控制等,进行合理的施工组织编制,确定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施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把关和进度控制。

公司坚持自主经营政策和不挂靠、不转包的经营模式,杜绝由于挂靠、借用资质和层层转包所带来的质量、安全和财务等隐患。项目经理为该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的施工管理。项目组主要人员由公司直接委派,其他施工人员由符合条件的劳务公司按照项目要求派遣。公司根据合同的规定,按月对劳务公司提交的用工清单进行复核后支付施工人员的劳务工资,并按季与劳务公司进行管理费结算和支付。经营管理中心负责项目执行的监督和协调。项目材料采购由采购管理中心核准并统一采购。

(5)验收决算与收款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相关资料,办理验收决算手续。公司严把质量自检关,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工程要求,缩短回款周期。

(6)服务跟踪

公司一般与发包方约定2-5年的质保期,具体因工程项目的不同而分别约定,自工程竣工交付工程发包方使用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公司对项目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但因工程委托方使用过程中的人为损坏、工程易耗易碎品的损坏、不可抗力因素损坏以及其他不归于公司原因所造成的质量问题,发生的修理费用由工程发包方承担。

公司还对完工项目实行跟踪回访,积极协助解决后续使用、保养及维护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与业主交流和沟通,为下次合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质量控制

公司持续倡导工程质量、项目环境和施工人员的和谐共进,已通过GB/T19001-2008 /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04 /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定了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措施和质量纠纷解决预案,对业务过程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监督和控制。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所承接的业务未另行分包。此外,公司继续推进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立项的《酒店空间绿色室内设计标准》的制定,积极倡导安全、健康、环保的理念。

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主要如下:

1.设计业务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设计业务采取总监负责制,建立了主创设计师领衔制度和三级审稿制度。设计作品必须经项目设计总监、设计总监、公司级设计总监审验。

(1)项目设计人员组织构架

公司对项目进行合理分析后确定项目组人员数量,一般项目组构成包括:设计总监、项目设计总监、方案设计师、物料设计师、CAD制图人员、机电设计师和行政助理。其中项目设计总监负责协调各专业人员工作,并对人员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

(2)设计成果审核及确认

公司级设计总监与设计总监明确项目设计定位,由设计总监设定设计计划,划定设计阶段。项目各阶段完成前要履行内部审核及优化调整程序,公司级设计总监对项目设计的各阶段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3)设计服务及对装饰施工进行设计控制

公司在设计成果施工过程中提供现场服务,确保设计作品的呈现质量。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现场交底及答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设计协调;各专业设备末端的综合定位确认;材料样板的审核及确认;装饰家具、灯具的图纸审核及材料确认;艺术品设计的沟通协调及确认;后期设备灯光的现场调试及设计协调等。

(4)设计成果的存档管理

公司对设计成果进行归档管理,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估,主要内容包括:由项目设计总监对各阶段设计成果进行存档管理;设计过程文件管理;图纸变更及设计联系函管理;项目设计过程中人力资源调配情况归档;项目设计人员工作综合评估。

2.施工业务质量控制措施

(1)施工操作者的要求

公司严格执行施工标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全部施工操作人员具备相关资质,组织施工操作者进行技能培训,按照施工图纸和工艺要求,结合施工量大小,合理安排工序,科学开展施工。

(2)施工技术的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技术和工艺的合理性,对施工质量和装饰效果具有决定性影响。公司在开工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会同施工组对图纸进行交底和会审,公司按照技术准备“三早”原则,即工作早介入、矛盾早暴露、问题早解决,使现场各专业施工有序展开,避免不必要的返工,避免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形成质量隐患,确保质量与进度达到业主要求。

(3)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对施工材料采取合格供应商集中供应制度。施工材料进入工地现场后,严格按照公司材料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此外,公司对施工流程进行全程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不得进入下一道施工的工序环节。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未出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披露指引中关于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装修装饰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1亿元,同比上升26.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424.03万元,同比上升6.02%。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EPC项目的承接模式,报告期内EPC项目收入8.81亿元。

面对多变的经济环境和竞争态势,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推进管理变革、重视技术研发和创新、强调人才培养和储备。此外,公司强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质量标准意识,站在品牌的高度看待质量问题,将质量视为企业的生命线,在设计过程中持续推行关键设计评审CDR (Critical Design Review),针对项目设计方案召开评审会;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一步到位,步步到位,做好每道工序的首检工作。公司在2018年保持了业务的稳步推进和拓展,主要表现如下:

1、设计业务增长明显,订单持续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设计业务实现收入约4.78亿元,较2017年的3.10亿元,实现同比增长54.20%。设计业务签约订单合计11.69亿元,较2017年的4.76亿元,实现同比增长145.77%。高端星级酒店、高端住宅及商业办公等设计业务均获得良好的市场反馈。高端星级酒店业务中,在报告期内开业了洛杉矶环球喜来登酒店、上海世茂深坑洲际酒店、深圳机场凯悦酒店、成都领地希尔顿嘉悦里酒店、厦门佳逸希尔顿格芮精选酒店等;承接了斯里兰卡丽思卡尔顿酒店公寓、武汉泛海君悦酒店、上海崇明阿丽拉酒店、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酒店等项目;高端住宅业务是报告期内增长较快的业务,报告期内,收入约49,390.43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达到19.51%,报告期内开业了台北内湖碧湖畔豪宅、北京通盈三里屯一号、武汉绿地总裁公馆、珠海卓越唐家湾别墅、珠海中信红树湾等具有代表意义的豪宅项目;商业办公类业务收入约18,570.0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达到84.12%,截止报告期内开业了前海世茂金融中心、壹方中心、易尚中心、中洲大厦等项目,承接了多个城市地标项目。

2、进行管理变革和营销布局。以提高效率和质量为目标,公司于报告期内积极推进管理变革,设计业务和工程业务均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公司推行全员绩效考核,对工程、供应链、决算以及深化条线进行了人员下放和固化,模式更加市场化,管理半径缩小,赋能一线作战部门,推进管理变革和组织架构调整。工程业务管理中,着力于开好前期经营策划会、审计策划会和完工经营总结听证会,对项目全过程进行布局和复盘。此外,公司还年建立了各施工条线岗位关键节点体系,将各个岗位的关键工作内容和职责进行了梳理和培训,取得了初步效果。营销布局也是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报告期内1)增加了营销人员招聘力度;2)梳理和调整营销管控体系;3)布局重点区域,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同步推进一带一路国家的营销落点;4)调整大客户策略,建立更加灵活的大客户合作战略。

3、重视研发,持续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截至报告期末,已经取得授权的专利38 项,待授权的专利9项,提交并获得受理的专利20项;取得软件著作权9项;取得4项省级工法,且公司申报的《广东省智慧健康人居空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此外,随着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BIM技术的大力推进,报告期内我国新实施了2个国家标准,未来BIM技术更普及的应用将成为必然。公司于报告期内1)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报告期内,除大力引进专业人才外,组织员工进行专业技术提升,其中88名员工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了BIM应用工程师证书;2)强化知识产权。依托BIM技术,申请了多个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发表多篇相关论文等,并获得了buildingSMART2018年香港国际BIM大奖赛最佳精装奖和第四届科创杯最佳BIM专项应用奖一等奖等多个奖项;3)将BIM技术应用于具体项目,进行二次开发。通过以高端酒店为主的装饰EPC优势,结合BIM技术,从设计介入,把控建设周期,解决过程重难点,对各个专业综合协调,在设计阶段将施工过程进行前置设想,使设计图达到精准施工要求,为客户节约时间和成本。目前BIM技术已应用于上海佘山世茂深坑洲际酒店、合肥华润君悦酒店、武汉泰康同济医院、深圳华侨城机场皇冠酒店、溧阳万豪酒店等多个项目,获得了更多实际应用反馈和经验。

4、人才引进。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公司始终重视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总人数由1314人上升到1692人,增长28.77%。公司于2018年组织了600多人次的培训,实行了全员绩效考核,优胜劣汰,致力于优化和完善亚泰管理生态链,打造一个能够自我循环的生态体系。公司通过多个层面提升人力资源系统,包括1)不断寻找优秀的、适合需要的人才;2)建立和完善标准和制度,包括传帮带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和胜任力体系;3)从行为、业绩、成长潜力几个方面,对员工进行分级;4)形成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以激励为主,处罚为辅的体系和计划、执行、检查、整改的完整闭环管理体系;5)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弱化部门沟通的壁垒,通过活动和文化建设加强团队意识;6)通过传承、学习、考试来规范公司的文化传承、制度传承,把培训工作建立在一线,让员工能够在公司的平台增值。5、通过战略合作方式进入高端住宅装饰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与美凯龙达成战略合作,以亚泰国际控股的方式共同投资,创立ATG·艺澍家品牌,并通过新设公司方式独立管理、运营、实施项目。ATG·艺澍家旨在进入国内顶级私宅市场,并结合亚泰国际和美凯龙的优势,打通高端设计、施工及家居建材全渠道产业链,共同制定装饰界的“星级标准”,聚焦并满足精英人群的高质量家装一体化需求。通过Cheng Chung Design(CCD)多年沉淀的美学设计体验、ATG五星级国际工艺标准及技术加持红星美凯龙全国三百多家线下商场流量入口、腾讯赋能的IMP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智慧营销平台全局流量以及家居产业链上下游供应链布局的优势,全面助力ATG艺澍家在国内住宅的定制化和一体化家装领域的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77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88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99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新设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之子公司香港亚泰国际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 4月11日在越南胡志明市设立全资子公司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英文名:ASIANTIME INTERNATIONAL(VIETNAM) COMPANY LIMITED),注册资本为228,000万越南盾,亚泰国际(越南)有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2)本公司于2018年3月5日与GLOBAL SOURCES PROPERTIES LIMITED签订了关于购买其持有的环球资源置业(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协议,2018年4月16日,双方完成了股权交割的相关手续,自该日起环球资源置业(深圳)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8年5月24日,环球资源置业(深圳)有限公司更名为深圳市亚泰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忠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过去的2018年里,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原独立董事贾和亭、刘书锦,现任独立董事靳庆军、高刚、章顺文、陈燕燕向董事会提交《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FU CHUN(傅淳)先生所作的《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8年度公司在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相关决议事项、生产经营管理、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48300012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现任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已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出具专项核查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亚泰国际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94,316,565.0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31,656.5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51,534,967.73元,减去2018年派发现金股利36,00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00,419,876.28元。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36,000,000.0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52%,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8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拟支付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是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5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下午15:00—2019年5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裙楼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提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提案五:关于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原独立董事贾和亭先生、刘书锦先生,现任独立董事靳庆军、高刚先生,章顺文先生、陈燕燕女士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提案四、提案五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上述提案已由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请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下午5点。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卓越时代广场裙楼4楼

邮政编码:518017

联系传真:0755-2360926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小颖、梁林吉

联系电话:0755-8302 8871

传真号码:0755-2360 9266

电子邮箱:atg@atgcn.com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注:

1、 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附件二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5月30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1”,投票简称为“亚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23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符合监事会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所述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监事会的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亚泰国际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94,316,565.0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31,656.51元,扣除2018年度实施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36,000,0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51,534,967.73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00,419,876.28元。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36,000,000.0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52%,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48300012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等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投项目发展需求相匹配,该报告能够真实的反映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过程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对该专项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拟支付审计费用为1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支付审计费用为100万元,价格公允合理,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是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及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1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4,500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3.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62,95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54.4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200.6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9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200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64,738,348.84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公司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2,970,113.41元(包括利息收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07,708,461.62元(包含利息收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9,966,180.94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9月到位,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2016年9月26日,本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会大厦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时代广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依据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的监管要求,公司已与中天国富及前述六家募集资金监管户开户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聘任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7)。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中的期末资金金额相差3,200.00万元,包括公司出于现金管理需要存入的招行银行通知存款1,500.00万元及公司财务人员误操作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的1,700.00万元。

经核查,该事项系公司出于经营需要于2018年12月28日拟将1,700万元自公司交通银行一般账户转入西安分公司交通银行一般账户,由于公司新入职的财务人员操作失误,将同为交通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1,700.00万元转账至西安分公司交通银行一般账户。公司管理层得知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赴西安分公司交通银行现场申请大额资金退回。由于金额较大,银行需一定审批时间,该笔款项1,700.00万元,于2019年1月18日退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该事件发生后,保荐机构及公司对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全部资金流水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其他类似情况。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财务部人员加强学习《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和相关规定。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影响

(1)募投项目“创意设计中心项目”,由于尚未建设完成,无法计算效益。

(2)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于尚未建设完成,无法计算效益。

(3)募投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非生产性的项目,不形成直接经济产出,其经济效益体现在总体效益之中,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4)募投项目“补充装饰工程施工业务营运资金”,无法单独计算效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物业实施创意设计中心项目并延期的议案》,该议案经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通过,允许公司使用2.1亿元募集资金及部分公司自有资金,收购环球资源置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置业”)100%股权,间接享有环球置业名下的4246.28㎡商业物业的所有权,为创意设计中心募投项目的建设场地。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亿元未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关于建设投资2.2678亿元的预计,本次拟购买环球置业股权并将其旗下商业物业作为募投项目创意设计中心建设用房,参照了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执行,但具体实施方式与募投项目计划存在差异。

4、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7-011);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刊登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于 2018 年2月28日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全部募集资金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详见于2018年3月1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部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1)。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将继续用于承诺的募投项目,或在授权范围内,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以及公司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惠州亚泰高科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亚泰高科设计产业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1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9)。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9)。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6,800万元。累计购买已到期理财产品 71,200 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

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外,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报告已于2019年4月29日披露,为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2018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忠先生、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云贵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小颖女士及保荐代表人陈东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长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预计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年。

独立董事对此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其在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支付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定价公允合理。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所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2018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亚泰国际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94,316,565.0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431,656.51元,扣除2018年度实施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36,000,000.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51,534,967.73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00,419,876.28元。

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36,000,000.00元。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为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52%,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业绩相匹配,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亚泰国际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77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88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99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情况概述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1、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规定的起始日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仅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中的规定执行。

(二)、财务报表列报

1、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要求。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研发费用归集方法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前,研发费用依发生归属归集在“管理费用”和“营业成本”科目。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研发费用归集方法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原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收利息”、“应付股利”“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在建工程”“专项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的列示进行调整,并将按照财政部 2018 年 6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变更后,原“管理费用”、“营业成本”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科目单独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企业依据上述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2019年1月1日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将按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无重大影响。

(二)、财务报表列报

1、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此项目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规定,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营业成本”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是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及研发费用归集方法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该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是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及调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调整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