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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2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塑料管道业务,太阳能业务和电器开关业务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

1、塑料管道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塑料管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城乡管网建设的综合配套服务商。主要生产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等几大系列,共计5000余种不同规格、品种的管材、管件及阀门。公司管道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市政工程给水、排水排污、供暖、电力电缆保护、城镇中低压燃气输送、工业系统、农村饮用水、农业灌溉等诸多领域。公司经营模式以渠道经销为主、房地产直接配送、直接承揽工程、自营出口为辅。

2018年,塑料管道行业在相关国家政策的推动和影响下,在“一带一路”、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管网及综合管廊建设、清洁能源利用、装配式建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水利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新的市场空间拉动下发展步态稳健。2018年全国塑料管道总产量约1567万吨,同比增长3%,行业发展稳中有升。塑料管道产品在市政工程、建筑业、水利工程、农业、工业等领域保持着稳步增长。行业产业结构正在逐步转变,集中度正在增强。行业发展正逐步向标准化、品质化、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方向推进。

经过二十多年的诚信经营,公司已成为国内塑料管道行业中产品系列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布局全国化的大型城乡管网建设的综合配套服务商。公司作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是塑料管道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在塑料管道行业中综合实力一直保持行业前列。公司曾获得中国塑料管道十大顶级品牌、政府采购塑料管道十大品牌、中国塑管行业十大诚信投标企业、中国塑料管道十大创新标杆企业、中国塑管行业十大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中国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塑管首选品牌、中国塑料管道行业质量放心企业、中国绿色建筑首选品牌、中国最具投标实力塑料管道企业十强等多项荣誉称号。

2、太阳能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元太阳能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和新能源领域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元太阳能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小型家庭应用系统、嵌入式光电屋面构件、太阳能灯具、太阳能背包、太阳能折叠布包、太阳能取暖器、太阳能移动电源和太阳能水泵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智能家居、道路交通、庭院绿化、农业生态及生活所需的光伏应用产品。公司太阳能产品以出口为主。

太阳能作为节能环保新兴产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重视,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成为趋势,目前,太阳能业务仍处于市场培育阶段。公元太阳能是浙江省光伏应用试点示范基地、中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推荐企业,公司光伏应用产品的自主创新能力已走在全国的前列。

3、电器开关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元电器主要从事电器开关等家电产品的开发研究和生产经营。主要产品为各类中高档电器开关、插座、断路器、浴霸、换气扇、集成吊顶电器等。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工程及家装市场。目前电器开关业务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 公元电器获得中国建筑电气“墙壁开关十大品牌”“中国小康住宅建设推荐产品”、“中国建筑业协会定点生产企业等荣誉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分别将 2016 年、2017 年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3,582,200.00 元、 1,500,000.00 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相应调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世界经济跌宕起伏,金融市场、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及单边主义盛行,全球经济延续温和增长,但动能有所放缓、分化明显。国内宏观经济并不理想,资金流动性缓慢,很多中小企业贷款困难,生存艰难。面对巨大困难挑战,我国坚持加大改革开放创新力度,不断完善宏观调控,积极稳妥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强化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统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但国内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塑料管方面,行业发展稳中有升,塑料管道产品在市政工程、建筑业、水利工程、农业、工业等领域保持着稳步增长,但同时,企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一些落后的产能被淘汰,行业发展资源向有品牌优势、有质量保障、有竞争实力的企业进一步集中。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宏观环境和行业竞争环境,公司坚持“开源、节流、防风险、抓落实”的总体工作思路和“挖掘潜力、提升能力、激发活力,集中精力干在实处、齐心协力责任担当”的总体工作要求,全面推进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54亿元,同比45.70亿元增加7.84亿元,增长17.16%,其中,管道业务完成50.82亿元,同比增长16.61%,太阳能业务完成2.07亿元,同比增长41.98%,电器开关业务完成0.65亿元,同比下降0.67%。报告期内,实现利润总额2.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16%、2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效益取得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和利润均实现稳定增长,除了市场需求旺盛,行业洗牌初见成效,优势企业的集中度提升等因素,更主要的是公司营销策略调整,针对薄弱区域,公司加大人力资源配置和政策支持力度,各区域和销售板块销量稳步增长,特别是安徽、天津、重庆公司的业务增长率尤为突出。同时,公司通过目标管理的各项节流项目课题,有效降低生产运营成本,使利润增长幅度高于销售增长幅度。

2、营销达成预期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优化经销网络,合理布局网点,大力建设物流仓储中心,优化物流配送方式,分别在贵阳、西安、长沙、昆明和重庆等地设立配送中心,以点连面初步建成西北、西南和华中的配送网点。项目工程方面亮点纷呈,公司在港珠澳大桥、湛江宝钢穿海工程、珠海航空城、深圳会展中心和浙江乐清湾铁路等重大国家或地方标志性工程的中标,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产品形象和品牌影响力。外贸销售方面采取一事一议、一国一策的办法,通过数据分析,重新定位价格体系和销售策略,交出了理想的成绩单。

3、管理实现规范化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推行目标管理,从开源、节流、防风险、抓落实四个方面,将全年的经营指标和工作措施以项目课题和重点工作的形式分级分解、落实。以“项目+平台”的模式持续推进精益生产,围绕七大卓越持续开展提案改善、QCC、TPM等各类管理活动。在前两年效能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规范效能建设日常检查、考核,巩固了效能建设已取得的成果。将应收账款控制作为全年风险管控的重点工作,持续跟进、加紧严控,规避风险。

4、智造提升实质性产能

报告期内,公司以制造过程自动化、信息化以及模具技改为手段的生产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生产成本管控,精细管理,通过生产各项成本指标考核,以目标为导向,形成了全员“降本增效”、“减员增效”的良好氛围。信息化工作稳步推进,借助EAS和云之家系统功能实现流程管理升级,使得线上线下有效融合。

5、科技创新树行业性标杆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多项新产品开发,优化多项管材、管件的环保配方,改善其物理性能及使用性能。报告期内,公司主持或出席多次行业性、国际性重要会议,全方位展现公司实力和形象,得到国内、国际专家肯定和认可,主持和参与17个国家标准和省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18年新申请国内专利107件,新增国内授权专利80件,截至2018年末,全集团拥有有效国内授权专利459件,其中发明专利72件、实用新型专利354件、外观设计专利33件,国外授权发明专利1件。

6、品牌围绕市场化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梳理、融合现有的微信平台,探索移动互联“内容+服务”的新模式,交融互通,提升了宣传效率和效果。策划参与“台州马拉松”比赛、“管道十大品牌”、“亚洲品牌500强”等评选工作, 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组织参加各类展会、(行业)产品技术交流会,展示公司品牌形象,促进销售跟进落地,多家展厅和形象店相继建成运营,提升了公司的形象传播效果。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500,0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 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2月,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投资设立子公司公元(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14时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王占杰先生、陈信勇先生、毛美英女士、钟永成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度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4,670,411.43元,合并报表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907,154,053.32元。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43,890,655.1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389,065.52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1,211,920,721.96元,减本期已分配现金股利29,203,191.07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402,219,120.52元。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现有股本1,123,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7,065,600.00元,每10股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待股东大会审批。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承诺。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已较为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见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总结,建议续聘其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于2019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19年度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开展2019年度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十三)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卢震宇、卢彩芬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大会依据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予以召开。公司董事会确保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19年5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审议《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八项议案时,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已披露于2019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和持股证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4)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5、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号码:0576-84277383-1

联系人及其邮箱:陈志国  zqb@yonggao.com

任燕清  zqb@yongga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8020

(2)大会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

3、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股票代码 “362641”,投票简称“永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下午15:00 至 2019年5月16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 1、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 1-8 分议案无需再重复投票;

2、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填上对应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下午16:00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9年4月12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宏辉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9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核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团队力量雄厚,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19年拟向台州吉谷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谷胶业”)购买管道胶粘剂、防水涂料等产品,同时出售给吉谷胶业管材、管件及原料等产品,具体交易价格按照当时的市价确定,2018年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2,353.77万元,2019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050万元。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卢震宇、卢彩芬属关联董事,对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贤康先生担任浙江利斯特智慧管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一职,因此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控股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公元进出口有限公司80%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卢彩芬女士持有浙江公元进出口有限公司20%的股份,因此存在关联关系。

3、上海清水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少杰先生是公司副董事长张炜先生哥,因此存在关联关系。

4、2018年向台州吉谷胶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实际发生额比年初预计超额245.79万元(含税),超额部分在公司总经理权限,未达到披露标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吉谷胶业与永高股份的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吉谷胶业成立于2005年3月31日,法定代表人为郑茹女士,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PVC胶粘剂等,住所为浙江省临海市沿江镇石牛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吉谷胶业的总资产为79,560,908.32元,净资产为43,339,830.18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2,270,181.91元,实现净利润5,135,327.79元。(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谷胶业为本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之妻郑茹女士持股90%、卢震宇先生之父持股10%的自然人投资的公司。即吉谷胶业为公司董监高之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吉谷胶业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公司认为关联方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吉谷胶业采购及销售商品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及销售商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与吉谷胶业签订协议的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与吉谷胶业签署《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预计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向吉谷胶业采购3,000万元管道胶粘剂和防水涂料,销售管材管件及原料5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就近、方便、经济高效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对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由于关联交易金额相对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从关联方采购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2019年度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19年度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的发展,公司为了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建立可控的外汇成本管理,公司计划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结售汇业务的品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欧元。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通过公司与银行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在约定的期限进行外汇币种、金额、汇率的结汇或售汇,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

三、业务期间及拟投入资金

2019年度,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1,500万欧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审批远期结售汇业务和选择合作银行。

四、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远期结售汇操作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回款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对公司相关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做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为目的,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制度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和上年同期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财务指标不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的变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通知的要求实施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以便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9年4月30日(周二)上午9:30—11: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按以下方式预约:

时间:2019年4月28日-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人:任燕清

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0576-84277383-1

邮箱:zqb@yonggao.com

四、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董事总经理冀雄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志国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永安先生及其他高管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并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于2019年4月25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董事总经理冀雄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永安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陈志国先生、独立董事毛美英女士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

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9年4月23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会议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安徽永高”)加快发展,公司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下称“中行广德支行”)申请为安徽永高提供额度为伍仟万元整(50,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鉴于该项担保于2019年4月19日到约定期限,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中行广德支行申请为安徽永高提供额度为壹亿元整(100,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2019年4月23日到2021年4月22日止。安徽永高在此保证项下申请的贷款,将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此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五日

3、注册地址:安徽省广德县经济开发区建设南路

4、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5、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各类类塑料管材、管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建筑五金产品、PVC 片材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建材染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产品相关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7、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安徽永高总资产73,578.39万元,净资产30,556.35万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85,317.45万元,净利润2,689.8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安徽永高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的执行董事(法  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兼任,其他决策以及重要的管理、财务人员等均由卢震宇提名,公司聘任,故风险可控。

同时,安徽永高地处华东,该区域塑管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也有必要进一步支持该全资子公司加快发展步伐,增强竞争优势,提升盈利能力。有鉴于此,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中行广德支行申请为安徽永高提供额度为壹亿元整(100,000,000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17,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90,855.64万元的比例为5.84%。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24,500万元(其中,公司为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7,000万元,为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500万元,为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为上海公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90,855.64万元的比例为8.42%。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00万元,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290,855.64万元的比例为1.31%。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5,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290,855.64万元的比例为15.5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10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永高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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