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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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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tag0_]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并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

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11)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

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性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

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4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86,326.44元,减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28,632.64元,扣除对股东的分配(2017年度利润分配)4,421,999.5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6,195,129.5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5,630,823.77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公司2019年度重大资金安排计划和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近年来通讯医疗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人工成本、财务费用等日益上涨,为提升战略竞争力,公司需加大资金投入实施设备升级改造及维持平稳运营,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较高且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可能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

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结合公司2018年的经营情况,从公司长远发展、以股东利益出发等方面综合考虑,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继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开拓新市场新业务,为完善在通讯医疗等相关板块的产业布局做好相应的资金储备。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提出的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将股东利益与公司未来发展有机结合在一起,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18年

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5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对2018年度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上述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2018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各类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18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787,946.85元,详情如下表:

二、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账款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二)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上市公司利润总额1,787,946.8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相关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对2018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计提公允、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6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95号”文《关于核准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6.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516,386.7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8,483,613.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28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7SHA10261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8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979,461.99元, 2018年度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91,979.04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滚动购买理财产品支出总计为440,000,000.00元,赎回理财本金440,000,000.00元,取得理财收益4,083,424.67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140,000,000.00元。

2018年度首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3,675,412.9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存款13,675,412.92元,银行理财产品14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9月21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农行临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收到的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251,067.10元,其中16,386.79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用于购买农行理财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游市场需求放缓,5G网络建设尚未大规模开展,公司现有产能目前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较为缓慢。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数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包括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议案已通过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暂无实际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召开2018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2018年1月1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2.7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7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向关联方浙江万马天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万马集团电气有限公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临安万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万马电缆有限公司、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总金额不超过4,600,000.00元的销售等关联业务。

2018年,公司同类销售业务发生总金额为671,802.38元。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珊珊、张禾阳、姚伟国进行了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万马天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孙益

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金岫村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光纤光缆、同轴电缆、通信及电子网络用电缆、民用布电线(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多媒体宽带数字有线网的设计、施工;电子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及宽带网络运营软件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咨询服务;网络系统的集成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许可后方可经营)。

2、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唤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市地街33(4幢1-3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汽车充电设备(在许可项目批准的有效期内方可经营)。电动汽车充电站的系统设计及工程施工;应用软件设计及销售安装;销售:工业电器成套设备。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许可后方可经营)。

3、浙江万马集团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小龙

注册资本:3,1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1-1

经营范围:组装、销售:电力设备、电力器材;生产、销售:110KV高压硅橡胶电缆附件、35KV及以下电缆附件。

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若虚

注册资本:103548.9098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鹤亭街896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电力电缆、船用电缆、矿用电缆、特种电缆、电力器材设备、钢芯铝绞线、铜铝丝的生产、加工、销售,软件系统的开发、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电力线路设计及工程施工,经营进出口业务

5、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若需

注册资本:60,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际大厦1102室

经营范围:服务:新能源技术、电力设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智能控制系统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承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维护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充电设施运营;批发、零售:机电设备(除小轿车),汽车充电设备,普通机械,计算机软硬件,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6、杭州临安万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若虚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锦城新天地1幢601号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浙江万马电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世奇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鹤亭街896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力电缆、船用电缆、矿用电缆、铝合金电缆、特种电缆、电力器材设备、架空绞线、铜铝线、防火电缆、控制电缆、架空电缆、电气装备线;生产、销售:3KV及以下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和架空电缆(生产场所:临安市太湖源镇金岫村);销售: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实业投资;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电力工程设计、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输配电设备研发、生产、销售。

8、浙江万马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德生

注册资本:9,12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开发区鹤亭街555号8幢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研发、销售:电力设备、器材,橡塑制品、橡胶及制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及金属制品、建筑材料(除砂石)、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品及原料、五金、贵金属、轻纺产品、纸制品、纸浆、初级食用农产品(不含食品、药品)、计算机及配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饲料、燃料油(除成品油及危险化学品)、纺织原料、玻璃、矿产品、沥青(除石油、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除原木)、汽车配件;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信息);货物进出口;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结合上述关联方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公司带来坏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内容主要为通信设备及其他产品的销售等业务,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万马科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专项核查意见。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8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5 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547号】的同意,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并于2017年8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50万元增加至13,400万元,股本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7SHA1026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53,675,412.9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存款13,675,412.92元,银行理财产品140,000,000.00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质押、委托贷款。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本议案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 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其他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额度内资金只购买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和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表决,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万马科技在保证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其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基于上述意见,保荐机构同意万马科技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 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或“公司”)2019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资金,提高资金收益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资金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收益率。

2.投资额度: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投资品种: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信托计划、券商收益凭证等,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方式,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5.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

6.决议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风险控制

1.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上市公司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财务总监负责审核。

2. 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的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 公司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其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收益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运用闲置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实施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0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6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3日15:00至2019年6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6月1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等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第5-11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

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

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6月12日17:00前(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冯宇、王丽娜

联系电话:0571-61065112

传真:0571-63755239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万马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3

2、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698”,投票简称:“wm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6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9年6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经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9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全面地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禾阳女士、董事会秘书冯宇先生、财务总监吴锡群女士、独立董事车磊先生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徐小明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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