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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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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从事天然碱法制纯碱和小苏打、煤炭、煤制尿素、天然气制甲醇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纯碱下游主要集中在玻璃、氧化铝、无机盐和洗涤剂等行业;小苏打主要用于食品、饲料、医药卫生等行业;甲醇主要用于烯烃、甲醛、醋酸等领域。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以天然碱法制纯碱和小苏打的企业,纯碱产能居全国第四位,占全行业7%左右。小苏打产能居全国第一位,占全行业40%左右。公司天然碱法制纯碱和小苏打的生产成本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纯碱和小苏打是公司主要的利润来源。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源联化甲醇装置于2018年3月恢复生产,2018年11月,为保证冬季民用高峰供气量,天然气制甲醇装置开始停车。

(二)行业情况

1、纯碱

2018年,我国纯碱产量2,699万吨,联碱法、氨碱法、天然碱法纯碱产量占总产量的比例分别为43%、50%、7%,采用天然碱法生产纯碱和小苏打,与氨碱法、联碱法工艺相比,具有绿色环保、低能耗、低成本的特点和优势。

从化工全行业经济发展总体趋势来看,在玻璃、氧化铝、合成洗涤剂等下游需求提升的支撑下,预计2019年纯碱行业效益仍将保持2018年的水平。

2、尿素

2018年,化肥行业整体效益向好。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安全环保监管力度持续加大的影响,中小化肥企业落后产能加速退出市场,行业市场供需矛盾有所改善,主要化肥产品市场价格回升。具备规模、资源、安全环保优势的化肥生产企业经营状况逐步好转。

2018年全国尿素产量5,207万吨,同比减少2.4%;出口量244.7万吨,同比减少46.3%。预计2019年除置换产能外没有新增尿素产能投产,下游工业需求略增,农业需求略减,整体持平,市场较2018年平稳,全行业仍将盈利。

3、煤炭

2018年,煤炭行业由总量性去产能转向系统性去产能、结构性优产能。2018年全国煤炭产量为36.8亿吨,同比增长4.5%,煤炭生产重心继续向蒙陕晋新等资源禀赋好、竞争力强的地区集中;其中,蒙陕晋新四省原煤产量占全国的74.3%,同比提高1.8%。

2018年,我国四大行业煤炭累计消费34.61亿吨。其中:电力行业耗煤20.7亿吨,同比增长4%,消费占比60%;钢铁行业耗煤6.19亿吨,同比降低2.6%,消费占比18%;建材行业耗煤4.89亿吨,同比降低3.7%,消费占比14%;化工行业耗煤2.83亿吨,同比增长2.5%,消费占比8%。

随着煤炭优质产能加快释放,铁路运量增加,需求增长放缓,煤炭供需保持总体平衡并向宽松方向转变。预计2019年煤炭总供给能力在40亿吨左右,消费量约39.5亿吨,煤炭供需将保持总体平衡。

4、甲醇

2018年,随着甲醇行业新增产能的陆续投产以及装置开工水平的提升,甲醇产量稳步增加。2018年国内甲醇产量为5,576万吨,同比增加25.52%;进口量742.89万吨,同比减少8.8%。甲醇下游烯烃以及燃料的应用占比持续提升,预计2019年甲醇行业的供给格局将有所好转。

(以上数据采用相关行业协会对外提供的数据)

(三)公司矿产资源情况

截止2018年末,公司在河南桐柏县拥有安棚和吴城两个天然碱矿区,在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拥有查干诺尔碱矿,公司天然碱矿储量为19,403万吨。其中安棚碱矿拥有探明储量15,002万吨,保有储量8,478万吨;吴城碱矿拥有探明储量3,267万吨,保有储量2,416万吨;查干诺尔碱矿拥有探明储量1,134万吨,保有储量238万吨。资源储备充足,为后续业务发展奠定了基础。

截止2018年末,公司控股70%的博源煤化工湾图沟煤矿,探明储量为2.53亿吨,可采储量为1.39亿吨。此外,公司还持有蒙大矿业纳林河二号矿井34%股份,该煤矿探明储量和可采储量分别为12.31亿吨和7.54亿吨,公司煤炭资源储备丰富。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重大矿产资源勘探活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固体矿产资源业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018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和化工行业周期的影响下,公司纯碱、小苏打、尿素、甲醇等主导产品的价格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一年来,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经营班子团结和带领广大员工,精心组织生产经营,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改革,科学统筹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公司位列“2018年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36位。

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各类产品535.29万吨,其中:纯碱173.67万吨,小苏打67.18万吨,尿素97.47万吨,商品煤142.44万吨,甲醇54.52万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2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3.01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36.14亿元,股东权益117.5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8.0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经营业绩再创佳绩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9.24亿元,同比下降13.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1亿元,同比增长82.80%,每股收益0.33元/股,同比增长83.33%。天然碱板块全年实现净利润11.29亿元,同比增长18.30%。化肥板块实现净利润2.47亿元,对利润贡献比重由去年的5.43%提高到15.29%。博源联化甲醇装置相继恢复生产,实现净利润2.04亿元。从经营情况看,营业收入受贸易规模小影响以及煤炭企业煤炭可采面地质条件复杂,产销量下降影响,全年营业收入有所下降。虽然营业收入下降,但天然碱、化肥、甲醇三大产业板块利润均创历史最好水平,表明公司在优化产业结构,聚焦优势产业发展方面开展的工作成效显著,质量效益持续提升。

(二)安全环保工作不断加强

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基础地位不动摇,牢固树立安全环保工作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防控制为主要内容的双重防控体系,保持安全管理高压态势。围绕“蓝天、绿水、净土”目标,打造“以评促管”的管控模式,确保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兴安化学30/52化肥项目于2018年9月8日产出尿素产品,11月7日尿素日产量达到设计要求。中源化学40万吨/年精品小苏打项目经过单体和联动试车,打通全部流程,于2019年2月19日产出小苏打产品。驱动公司发展的新动能正在形成。

(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1、实施财务管理一体化。形成了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人员、业务垂直一体化管理的运行机制。通过搭建资金管理平台,实现资金的实时与动态监管;通过资金高度集中、统一管理,提高了使用效率,保证了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和项目建设资金的及时支付,成效明显。

2、实施市场营销管理一体化。建立市场营销一体化管理体制,统一营销,统一管理,并将商贸物流业务纳入销售公司统筹规划、统筹实施。售价方面,通过与行业价格对标,产品价格逐步向市场靠拢。储运方面,通过与第三方物流平台合作,优化公铁联运、铁水联运,实现产品“门到站一票式”运输,降低了货物运输成本,提高了运输效率。

3、深化物资采购管理一体化。建立供应商准入审核机制和运行评价机制,供应商结构进一步优化。智能仓库管理系统在各企业上线运行,部分采购物资实现了全生命周期追溯。实行供应商寄售制零库存管理模式,整体库存明显下降。

4、持续推进信息数据共享。一是优化移动端智能分析平台,开发指标预警、数据推送等新功能,建立业务数据分析模型,实现经营信息共享,为管理决策提供实时数据支撑。二是深化ERP系统模块的应用升级,实现业务、财务数据之间的无缝对接。

(五)推动社会责任认真履行

践行“诚信经商,按章纳税,遵纪守法,注重环保,善待员工”的经营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和谐发展。一是进一步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大安全环保的专项投入和检查力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明确安全环保“四个零”的目标,确保了全年安全环保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投入近3,000万元,用于扶贫和支持地方教育发展,践行社会责任,体现企业担当。三是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完善信息披露,规范对外接待、网络平台提问回答及投资者电话沟通等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公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2018年9月7日会计司《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批准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如下: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4、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4月,本公司设立天津乾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出资,本年度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18年6月,本公司之子公司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锡林浩特博源洁净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3)2018年7月,本公司出售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40%股权,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4)2018年8月,经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市远兴巨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5)2018年9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桐柏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桐柏县绿源水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93.69万元,中源化学公司认缴3,684.3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桐柏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409.3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源化学公司已实缴出资1,684.32万元,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

(6)2018年10月,本公司设立内蒙古远兴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实缴出资,本年度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7)2018年12月,经南阳市桐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中博鸿润商贸有限公司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8)2018年12月,本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出售持有内蒙古宏韵凯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12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年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2018年度公司回购股份成交金额为291,975,094.76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于现金分红291,975,094.76元,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用于2019年度生产经营和投资,并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7、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8、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宋为兔、刘宝龙、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苏志刚先生已不在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0.00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0.0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76,652,992股减少为3,976,052,99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976,652,992元减少为3,976,052,992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创业大厦B座16层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除注册地址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16、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1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费用合计150万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

3、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2018年年度报告》和《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4、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本次制定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报废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负面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苏志刚先生已不在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已获得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本次减少注册资本,系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回购注销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0.00万股,已经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颁布了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2018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8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废资产的原因及金额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2018年末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018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8,978.31万元,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测算年末坏账准备应有余额2,204.73万元,本年计提坏账准备212.09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018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28,381.26万元,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测算年末坏账准备应有余额4,878.87万元,本年计提坏账准备1,922.52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3、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经过对部分种类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可变现净值进行测算,对其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886.7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2018年末余额1,625.35万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缓建在建工程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二)报废资产的原因及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安全环保整改、技术升级改造要求,公司对部分技术工艺落后以及存在安全环保风险的设备实施了拆除,同时淘汰了部分因老旧、故障率高而无法正常使用的生产设备。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消除安全隐患及淘汰落后产能,公司及子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公司决定对前述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本期需报废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相关部门专业人员鉴定,2018年度报废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涉及资产原值19,817万元,已计提折旧8,749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588万元,资产净额8,480万元,残值变价收入3万元,净损失8,4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17,116万元,已计提折旧8,749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507万元,资产净额5,860万元,残值变价收入2万元,净损失5,858万元;在建工程余额2,701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81万元,资产净额2,620万元,残值变价收入1万元,净损失2,619万元。

二、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严格按公司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到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减少4,406万元。

(二)报废资产

本次报废的资产属于技术进步或磨损、腐蚀风化严重,不能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及后续项目建设需要的资产,对该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涉及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废资产影响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减少8,477万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报废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时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的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报废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报废资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2018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9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2019年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博源实地”)及其子公司、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简称“中煤远兴”)、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工程公司”)、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内蒙古西北煤炭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北煤炭交易中心”)、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伊化矿业”)、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蒙大矿业”)、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简称“蒙大环保”)、乌审旗纳林河消防设备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纳林河消防”)、内蒙古惠恩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惠恩商贸”)及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简称“苏天化”)存在购买产品、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经预计,公司2019年全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2,989.00万元,2018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24,762.59万元。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宋为兔、刘宝龙、梁润彪、丁喜梅、吴爱国、孙朝晖、戴继锋、彭丽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博源集团及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备注:因公司关联方博源集团、博源实地及嘉瑞酒店下属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在“向关联人购买产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及销售产品”类别中予以一一列示,故将向以上关联方采购产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及销售产品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戴连荣

2、注册资本:81,0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02761060593A

4、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建材产品经销;物流,新能源开发;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对外投资;企业资产管理咨询。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91,110.69万元,负债总额2,227,492.76万元,营业收入897,619.04万元,净利润28,099.46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博源集团为直接控股公司的法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培训及物业等劳务,博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具备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劳务的资质与实力。

(二)内蒙古博源实地能源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培成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2923695907169P

4、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仓储,对外贸易,边境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运输,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住宿,生食类食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凉菜、腌菜),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及设备、铁矿石、铜精粉、有色金属、非金属矿产品的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0,915.50万元,负债总额49,340.30万元,营业收入151,497.57万元,净利润1,028.25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博源实地母公司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博源实地地处中蒙口岸,上游拥有稳定外蒙优质煤炭货源,具备向公司提供煤炭及有机食品等的资质与实力。

(三)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宁秋实

2、注册资本:103,239.9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26089568072E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甲醇、异丁基油、硫磺、液氧、液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1月02日)。一般经营项目:新能源化工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及招商引资服务;硫酸钠(不含危险品)、氯化钠生产及销售;电力供应;电力设备维护;车辆、房屋租赁;中水处理、利用及技术咨询;热力生产及供应;机械设备配件、五金机电、仪器仪表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43,955.83万元,负债总额228,585.63万元,营业收入138,644.65万元,净利润20,111.85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中煤远兴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中煤远兴生产规模大,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具备履约能力。

(四)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玉萍

2、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02776131358X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化工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化工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工程出图、复印;水处理药剂(聚天冬氨酸)的销售以及水煤浆添加剂(木质素磺酸钠)的销售。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7,396.32万元,负债总额87,591.48万元,营业收入15,642.86万元,净利润-7,577.30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工程公司为博源集团参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工程公司向本公司子公司提供药剂及技术服务,工程公司具备向本公司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及相关产品的资质与实力。

(五)内蒙古嘉瑞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凡

2、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006743794328

4、经营范围: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酒店投资;酒店资产运营(包括酒店资产的收购、投资、销售、租赁);酒店管理咨询;培训;营销策划;会议、会展服务;礼仪服务;房屋、场地租赁;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酒店用品、清洁用品、卷烟、酒类及日用百货零售;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土石方工程;建材销售;信息咨询;物业管理。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1,590.97万元,负债总额401,371.93万元,营业收43,132.96万元,净利润-15,633.47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嘉瑞酒店为博源集团参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劳务,公司及子公司向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采购有机食品,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具备向公司及子公司出售有机食品和提供劳务的资质与实力;嘉瑞酒店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采购红酒及天然气,其具备按时履约能力。

(六)内蒙古西北煤炭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郝玉涛

2、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90007836295X4

4、经营范围:为煤炭上下游客户提供煤炭及其相关产品的交易服务、价格咨询服务、信息服务、煤炭经销及相关项目投资。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776.98万元,负债总额4,161.95万元,营业收入39,329.77万元,净利润-437.67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博源集团董事任煤炭交易中心董事、总经理,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子公司向煤炭交易中心采购煤炭,货款按协议结算。

(七)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姚广华

2、注册资本:127,408.73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26797178278Y

4、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销售;煤炭机械设备的经销及相关进出口业务。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32,619.03万元,负债总额507,936.46万元,营业收入24,506.39万元,净利润1,147.66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管任伊化矿业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子公司向伊化矿业提供劳务,劳务费按协议结算。

(八)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赵忠证

2、注册资本:85,4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26797198869J

4、经营范围:煤炭洗选、加工、运输、销售;煤炭机械设备的经销及相关进出口业务;物业、劳务服务;房屋租赁。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92,331.37万元,负债总额696,534.75万元,营业收入55,694.63万元,净利润11,263.87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蒙大矿业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高管任蒙大矿业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子公司向蒙大矿业提供住宿及劳务服务等,费用按协议结算,蒙大矿业为公司子公司提供煤炭皮带运输服务,蒙大矿业具备向本公司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九)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宁秋实

2、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26341418587A

4、经营范围:塑料原料及再生料、建筑材料、节能环保产品、初级农产品批发零售;工业废渣、废料、废气、废水、建筑废料处理。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96.03万元,负债总额922.86万元,营业收入1,418.61万元,净利润-78.45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高管任蒙大环保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蒙大环保向公司子公司提供排渣服务,蒙大环保具备向本公司子公司提供排渣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十)乌审旗纳林河消防设备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忠义

2、注册资本:3,17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2608517800XF

4、经营范围:消防知识宣传、消防技术培训;抢险救援,组织或参与消防应急演练,防火巡查;消防器材检验及维护;消防技术服务。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82.92万元,负债总额230.44万元,营业收入677.41万元,净利润-116.50万元。

6、关联关系:纳林河消防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纳林河消防具备向本公司子公司提供消防服务的资质与实力。

(十一)内蒙古惠恩商贸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军

2、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100MA0MXD029R

4、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凭许可证经营);文化用品;日用百货;五金机电、煤炭销售;烧碱批发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经营、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706.62万元,负债总额300.21万元,营业收入1,482.43万元,净利润29.90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任惠恩商贸母公司内蒙古蜜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惠恩商贸向公司子公司供应煤炭,惠恩商贸具备向公司子公司供应煤炭的资质与实力;惠恩商贸向公司子公司采购尿素,货款按协议结算。

(十二)内蒙古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薛世平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注册号:91150626720146147K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甲醇及其下游产品的生产、销售;甲醇铁路运输;硅酸钠、硅胶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销售、储运、代销。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054.96万元,负债总额25,442.56万元,营业收入1,316.88万元,净利润-5,076.88万元(未经审计)。

6、关联关系:苏天化为博源集团参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子公司向苏天化提供污水处理等劳务并向其供应氧气、氮气及水,对应货款按协议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并提供、接受劳务,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各方均以非关联方的公开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子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并提供、接受劳务,属于正常的业务经营范围。进行此类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盈利能力。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就该议案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得到我们的事前认可。经审议,我们认为发生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和提供、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此类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2018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苏志刚先生已不在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苏志刚先生已失去股权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0.0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批准。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9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10月1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且满足《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7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7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11月22日,同意公司向7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64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1.63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2月4日上市。

5、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7月2日,同意公司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94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3元/股。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8月22日上市。

6、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8%。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2月4日。

7、2019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苏志刚先生已不在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任职,已失去股权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0.00万股。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1、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之“二、激励对象的范围”的相关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根据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股权激励协议》第十条“其他问题”的相关规定:“2、乙方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由甲方董事会决定对乙方根据《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并由甲方回购后注销。”鉴于激励对象苏志刚先生已离职,公司董事会拟对该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75,880,000股)的0.791%,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3,976,652,992股)的0.015%。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之“一、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3元/股。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期间,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仅在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时派发了现金红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故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61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966,000.00元。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976,652,992股减少为3,976,052,992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回购所支付资金较小,减少激励对象仅1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等的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60.00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3,976,652,992股减少为3,976,052,99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976,652,992元减少为3,976,052,992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审议通过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的程序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相关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苏志刚先生已不在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0.00万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获得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2、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苏志刚先生已不在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和条件,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已获得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4、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回购注销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2018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的议案》。鉴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苏志刚先生已不在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任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苏志刚先生已失去股权激励资格,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0.0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76,652,992股减少为3,976,052,992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976,652,992元减少为3,976,052,992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审议通过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的程序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南路14号创业大厦B座16层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除注册地址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未发生变化。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3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虑到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5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博大实地20,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实地”)拟向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团结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20,000万元,期限三年,循环使用,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公司为博大实地和兴安化学30,000万元融资租赁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大实地和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化学”)作为共同承租人,拟向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五年,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30,000万元。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3、公司为博源国贸5,000万元综合授信担保

河南中源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化学”)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国贸”)拟向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全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博大实地另一股东Fertilizer Re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因持股比例较低,为参股公司博大实地按持股比例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在审批程序上外资企业对外担保额度受其政府限制,审批程序繁琐,故Fertilizer Re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未能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博源国贸股东、兴安化学另一股东中源化学未提供担保,因中源化学对外提供担保,需中源化学股东大会批准。中源化学其他股东中国石化集团河南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简称“河南油田”)、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大永明”)分别是中央企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务院控股)的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因持股比例均比较低,河南油田、光大永明在审批程序上存在较大难度,故中源化学未能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二)审批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戴继锋

4、注册资本:177,7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9年09月26日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硫磺、液氨、液氧、液氮的生产和销售;二氧化碳[压缩的]的生产和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5日)一般经营项目:化肥的生产和销售;化肥的进出口;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混合肥料、水稻苗床调理剂、土壤调理剂的生产和销售;煤炭的销售。

7、与公司关联关系:博大实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博大实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二)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兴安盟博源化学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葛根庙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王胜利

4、注册资本:314,517.5万元

5、成立日期:2011年06月28日

6、经营范围:化肥、液氨、硫磺的生产和销售;化肥的进出口业务;复混肥料、掺混肥料、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混合肥料、水稻苗床调理剂、土壤调理剂的生产和销售。

7、与公司关联关系:兴安化学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兴安化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博源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11月29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万通路伊泰华府世家20号楼

4、法定代表人:杨黎明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零售、不含乳制品。一般经营项目: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与公司关联关系:博源国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源化学的全资子公司。

8、股东持股情况:

9、是否失信被执行人:经自查,未发现博源国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保证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55,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为博大实地、兴安化学、博源国贸银行综合授信及融资租赁提供担保,补充其流动资金,是保障博大实地、博源国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兴安化学项目实现达产达标的有效措施。

2、博大实地、兴安化学是公司控股的主要的煤制尿素生产企业。博大实地建设的50/80煤制尿素项目依托纳林河矿区而建,利用当地丰富煤炭资源,在坑口建设煤化工项目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博大实地目前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兴安化学建设的“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多用途尿素项目”,经过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已生产出尿素产品,公司正在根据工艺情况,不断对装置进行调整优化,逐步实现达产达标。

3、博大实地另一股东Fertilizer Re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不提供担保,公司持有博大实地71%股权;博源国贸股东、兴安化学另一股东中源化学不提供担保,公司持有中源化学68.55%股权,公司对博大实地、兴安化学和博源国贸的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公司与博大实地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博大实地就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20,000万元担保;公司分别与博大实地和兴安化学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博大实地和兴安化学就上述融资租赁提供的30,000万元担保;公司分别与博源国贸签署《反担保协议书》,反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博源国贸就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的5,000万元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具备可执行条件,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18,46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4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2018年度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并且具有较为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充足的注册会计师资源,资信状况良好。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专业服务,同时为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合计15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是我国第一批被授予A+H股企业审计资格,系美国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登记机构,业务涉及股票发行与上市、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税务咨询等领域。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中国北京,执业网络遍及全国,现有从业人员9,000多名、注册会计师2,500多名、合伙人360多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0多名,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至2019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8、《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3、公司控股股东与议案9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关联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4、议案7、议案10、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9:00-11:30、14:30-17:00。

(三)登记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在2019年5月16日17: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月青、杨祥

联系电话:0477-8139874

联系传真:0477-8139833

电子邮箱:yxny@berun.cc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邮    编:017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3”,投票简称为“远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姓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此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剪报、打印、复印件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拟变更注册地址。董事会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60.00万股。根据2019年4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2019〕10号)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本次涉及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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