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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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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七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公司2018年底总股本19,650,397,845股为基数计算,需分配现金红利共计786,015,913.80元。该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截至2018年底,公司拥有直属及控股企业91家,参股企业24家,筹建处4家。公司资产结构优良,所属企业分布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公司控股装机容量5530.59万千瓦,其中清洁可再生能源装机(含燃气机组)占总装机容量的37.29%。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情况说明

1.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

2018年,全国GDP同比增长6.6%,增速保持平稳,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全社会用电量68,4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

2.发电装机规模保持快速增长

2018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达到19亿千瓦,其中火电11.4亿千瓦、水电3.5亿千瓦、并网风电1.8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发展迅速,发电装机比重约占40%。

3.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增长

2018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862小时,同比增加73小时;其中,火电利用小时为4361小时,同比增加143小时;水电利用小时为3613小时,同比增加16小时;风电2095小时,同比增加146小时。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发行第一期10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2018年已兑付)、2014年11月14日发行第二期17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以及2018年12月11日发行第三期10亿元附特殊条款的中期票据,在本报告中列示于“其他权益工具”项下。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均考虑了中期票据影响。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1.86%,主要原因:一是公司所属子公司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比增加;二是本期燃煤价格上涨,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三是本期转回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所得税同比增加所致。

3.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1.90%,主要是由于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均按时、足额进行了付息兑付。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作为12国电02、14国电03的债券评级机构,对前述债券进行跟踪评级。根据大公国际出具的《2018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同时12国电02、14国电03的债项信用等级维持为AAA。

2018年,公司发行了三期公司债券18国电01、18国电02、18国电03,委托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和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根据东方金诚为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上述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4.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45%;营业成本533.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0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1.86%。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725.11亿元,较年初减少0.59%;总负债2012.29亿元,较年初减少0.12%;资产负债率73.8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a. 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b. 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c. 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d. 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e. 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f. 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g. 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h. 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i. 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j. 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本公司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②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财政部于2018年9月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公司“营业外收入”科目上年金额减少2,932,158.32元,“其他收益”科目上年金额增加2,932,158.32元;本公司母公司“营业外收入”科目上年金额减少373,701.17元,“其他收益”科目上年金额增加373,701.17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52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7户,减少11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9-14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电电力”)七届五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19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于崇德董事、高嵩董事因公请假,均委托冯树臣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 同意《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同意《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 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四、 同意《关于公司确认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核查,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51.82亿元,本期增加17.44亿元。

五、 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国电电力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77,054,876.59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47,705,487.66元以及剔除永续中票利息支出168,885,000.00元后,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2,060,464,388.93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9,650,397,845股,依据公司章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预计分红资金7.86亿元,占母公司本期可供分配利润比例为38.15%,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5.48%。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同意《关于公司2019年度综合计划的议案》

八、 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 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 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 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十二、 同意《关于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四、 同意《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决算报告审计费用为82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98万元。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同意《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6)。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同意《关于公司本部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部2019年向金融机构融资578.35亿元,公司将根据市场利率情况,采用多种方式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贷款、收费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信托贷款、DFI项下的债券融资类业务、票据融资、保理业务、资产收益权融资、保险债权、债转股、融资租赁等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具体办理相关业务手续。

十七、 同意《关于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7)。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十八、 同意《关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承担费用、移交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承担费用、移交资产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18)。

十九、 同意《关于投资建设河北乐亭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建设河北乐亭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乐亭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唐山市乐亭县京唐港的东南部海域,建设规模30万千瓦,由国电电力负责开发建设。项目已于2014年12月取得河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冀发改能源核字〔2014〕151号),2016年12月取得河北省发改委项目核准延期的复函(冀发改函〔2016〕529号)。

从项目建设条件看:唐山位于京津冀地区、经济发达,电网结构坚强;风资源良好;场址、接入系统及送出工程等外部条件均已落实。

从经济性来看:按照等效利用小时数2,781小时,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0.85元/千瓦时进行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税后)为21.9%。

乐亭海上风电项目动态投资511,305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资本金以外部分通过贷款解决。按照上述数据进行计算,公司应出资本金102,261万元。

二十、 同意《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一、五、六、十二、十四、十五、十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19-19)。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秀华、高德步、肖湘宁、吕跃刚对第十四、十五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第三、六、十五、十七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关联董事乔保平、张国厚、高嵩、米树华作为关联董事回避第十五项议案的表决。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9-15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电电力”)七届三十三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并于2019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谢俊监事因公请假,委托陈斌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 同意《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 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括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9-16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18年度,公司关联人范围为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原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企业(以下统称“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以及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建投”)。2019年1月,国电建投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不再是公司关联人。

●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七届五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乔保平、张国厚、高嵩、米树华回避表决。该项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情况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2018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中,公司对两项交易未作出预计:一是支付国电建投燃料款0.44亿元,该项交易为结算前一年度剩余燃料款;二是向关联人销售燃料收到燃料款1.39亿元,该项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求变化所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预计额度。

2019年1月,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共同组建的合资公司完成工商设立及资产交割,公司合并范围增加原属于中国神华的17家企业,同时,国电建投也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不再是公司关联人。因公司合并范围增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所发生的委托贷款、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购买商品及服务,销售商品及服务等关联交易金额将有所增加,尤其是购买燃料及运输金额将大幅增加。2019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过程及定价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未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亿元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

法定代表人:王祥喜

注册资本:10209466.11498万元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等。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家能源集团资产17,871.57亿元,所有者权益6,897.65亿元;2017年营业总收入5,104.26亿元,利润总额652.53亿元。

2.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法定代表人:乔保平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等。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电集团资产总额8,050.15亿元,所有者权益1,530.19亿元;2017年营业总收入1,922.09亿元,利润总额48.81亿元。

3.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伊旗乌兰木伦镇布连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刘文亮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拾壹亿叁仟肆佰陆拾万元

经营范围:主营电力、热力以及与发电有关的中水、石膏、粉煤灰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煤炭销售;工程煤销售;兼营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及租赁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电建投资产总额144.13亿元,所有者权益58.43亿元,2017年营业总收入49.31亿元,利润总额16.60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合并后,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6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高管任国电建投董事,国电建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三)款规定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2019年1月,国电建投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此后不再是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18年度,公司对两项关联交易未作出预计:

1.支付国电建投燃料款0.44亿元,该项交易为结算上一年度剩余燃料款;

2.向关联人销售燃料收到燃料款1.39亿元,该项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求变化所致。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预计额度。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接受委托贷款、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

定价政策: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息;贷款利率和结算业务收费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接受委托贷款的利率按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其中,部分企业接受委托贷款的利率按不高于同评级企业在当地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执行);委托贷款及手续费参照同业收费标准;融资租赁利率按照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基准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执行。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设备产品,租入土地,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定价政策:购买燃料、运输服务、设备产品,租入土地,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的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特许经营服务交易价格,按照委托单位上网电价中脱硫、脱硝电价部分定价。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提供电力、热力、供水服务,出租办公楼,提供管理、劳务服务,销售商品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力。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可以发挥煤电协同效应,保障公司燃煤供应;购买设备产品及配套运输,可以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相关采购费用;租入土地,可通过较为优惠的价格满足公司生产运营所需;接受技术及其他服务,可有效利用集团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促进公司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开展脱硫、脱硝特许经营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有利于提高公司脱硫、脱硝设施的运行管理水平。

(三)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电力、热力及供水等服务,可以满足公司发电及其他设施运行管理需求;出租办公楼可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设施使用效率,降低管理及经营成本;提供经营、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可以充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9-17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瓜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19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上述被担保人新增担保25.72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2.18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所投资的项目公司章程或投资协议,各股东方需按照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2019年,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项目公司资金需求,拟新增担保额度25.72亿元,公司预计2019年归还贷款减少担保2.67亿元,全年担保总额控制在44.93亿元以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表

单位:亿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新增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国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闫世平

注册资本:49343.44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和向供电企业直接售电;纯净水经营;电力燃料、节能项目开发;供热服务;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电力设备安装;火、水、风电设备和工业设备检修及调试;制冷设备检修;发电厂运行及维护。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409号

2.国电电力瓜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阳

注册资本:2544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光热发电、风力发电、风光互补发电销售及开发、经营、管理。

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安北区第四风场

3.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权

注册资本:96215.09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向化工、煤炭、电力、冶金、建材、物流、商业贸易、证券领域的投资,房屋、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2号办公楼

4.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权

注册资本:7944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及销售;电力相关产品和业务;电厂运行及维护;房屋、机械设备租赁;与电力生产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河滨工业园区光华路

5.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军

注册资本:496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热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经营(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经营);物业管理;住宿服务;正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维电路18号

6.国电电力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启伟

注册资本:55938.2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水的处理及销售;电力、热力、水的处理相关产品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甘肃酒泉工业园区(南园)宜人东路6号

7.国电电力宁夏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271406.14万元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新能源发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设备检修、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6号银川国际贸易中心B段十三层C8号

8.国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青

注册资本:22358.32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生产及销售;热力生产及销售、粉煤灰开发及销售、环境保护检测、电力技术咨询服务;火力发电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房屋租赁、煤炭销售、电力检测、普通货物运输。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北郊新村

9.国电内蒙古东胜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同敏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电力、热力以及与发电有关的中水、石膏、粉煤灰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兴北路18号

(二)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被担保人担保方式主要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种类主要为贷款担保,担保人按照股权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是公司作为股东按照项目公司章程规定应履行的义务,属于公司经营发展合理需求。同时,上述担保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决策程序符合要求,公司所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十九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和参股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88亿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31%,以上担保没有发生逾期。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9-18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

承担费用、移交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等文件精神,公司及所属企业开展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费用,无偿划转相关资产,并进行财务处理。

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基本情况

公司及所属企业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涉及14家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5家企业市政设施移交,1家企业教育机构深化改革。

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费用情况

公司剥离办社会职能费用仅涉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费用总额预计76,418.0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补助27,431.68万元,最终以资金清算结果为准;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预计承担16,459.01万元,具体分摊比例和承担金额以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确定比例和金额为准;移交企业自身承担剩余费用预计32,527.38万元。分离移交相关费用最终以审计报告确认数据为准。

三、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资产情况

公司所属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需无偿划转资产153项,资产账面原值合计6,897.74万元,已计提折旧4,580.28万元,净资产账面值2,317.45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根据移交资产和承担费用的性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的规定,依次核减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

2.公司剥离办社会职能,将有效降低公司成本费用,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本次分离移交履行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1.2019年4月12日,公司七届五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承担费用、移交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分离移交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9-19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二)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四)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7日

至2019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会前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异地股东可用邮寄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

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1501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伟中 张培

电话:010-58682100,58685107

传真:010-64829902

邮编:100101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模板

授权委托书模板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9-20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财务报表格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财务报告格式调整概述

1.2018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2.2018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具体内容

(一)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项目;

2.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与“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与“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项目;

6.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与“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项目中列示;

9.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与“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二)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营业外收入”科目上年金额减少2,932,158.32元,“其他收益”科目上年金额增加2,932,158.32元。本公司母公司“营业外收入”科目上年金额减少373,701.17元,“其他收益”科目上年金额增加373,701.17元。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9-2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    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    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    债券简称:18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19日上午10:00-11:00在中证网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以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中证网网上路演平台(http://www.cs.com.cn)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刊登在2019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冯树臣先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工会主席姜洪源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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