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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莹颖案最新进展:嫌犯曾承认有谋杀想法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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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章莹颖案有最新进展。北京时间4月12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章莹颖家人的代理律师王志东处获悉,法官公开了与此案有关的三份文件。内容显示,嫌犯克里斯滕森曾向心理咨询师表示,其因婚姻问题有谋杀和自杀的想法,并承认购买了运输和处理尸体的工具,但自称已将这些工具退货。

王志东表示,目前辩方或已经将案件关注重点转移到了量刑阶段。如果克里斯滕森被定罪,可能被判死刑或终身监禁。

嫌犯曾在咨询中心承认有谋杀想法

北青报此前报道,2017年4月,章莹颖前往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学习,同年6月9日在搭乘一辆黑色轿车后失联。事件曝光后引发国内外关注。美国联邦调查局于同年6月30日逮捕了嫌疑人克里斯腾森,并指控他涉嫌绑架和杀害章莹颖。案件将在今年6月3日开庭审理。

章莹颖家人的代理律师王志东介绍,美国时间3月13日,克里斯滕森绑架(章莹颖)致死案的检方向法庭提交一份动议(法庭文件第264号),要求排除辩方团队聘请的专家Dr. Susan Zoline的证人证言。3月29日,辩方针对该专家的证人证言是否可以在庭审中采用提交回复(法庭文件第289号),检方在4月5日提交再回复(法庭文件第294号)。

沙迪法官在4月8日就该问题进行了听证,然后决定暂时不做裁决,但允许辩方再提交反对意见。这三份文件先前已经提交法庭时处于密封的状态。在4月8日的听证中,法官裁定将这三份文件解封。

根据解封的文件显示,2017年3月21日,克里斯滕森前往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的咨询中心,报告自己具有严重的药物和酒精滥用行为,并时常伴有谋杀和自杀的想法。在其填写的咨询表中,嫌犯写道自己曾因为精神健康问题住院,曾有过自残行为,并曾考虑过自杀。

辩方称咨询中心未尽到义务遭检方驳斥

文件内容显示,3月30日,克里斯滕森再次前往咨询中心,告知咨询师因其妻欲决定和他开始开放式婚姻而感到十分痛苦,并萌生了自杀的念头。在随后的咨询中,嫌犯又向另一名咨询师透露了自己因婚姻问题意图自杀,且自己时常有谋杀他人的想法。他承认自己购买了运输和处理尸体的工具,但已经将这些工具退货。

克里斯滕森的律师意图援引Dr. Zoline的专家证据证明伊利诺伊大学咨询中心未尽到合理义务,因为伊利诺伊大学咨询中心本可以对嫌犯的心理健康提供更多的帮助并提出完备的治疗方案,但中心并没有这么做。辩方的意图是使嫌犯免于死刑。

检方在动议中指出,该专家意见应当被排除,因为量刑减轻情节的考量应当与犯罪嫌疑人有直接的关联。间接琐碎的牵强关联并不能认定为适合的减轻情节因素。且依据伊利诺伊州法,除非咨询者对具体的人提出了具体的威胁,心理健康咨询机构不能因未尽的义务被诉。最后检方指出,采纳该证据会使陪审团的重点关注在伊利诺伊大学是否具有民事责任上,对嫌犯是否适用死刑没有关系,会误导陪审团。陪审团关注的重点应当是嫌犯,而非伊利诺伊大学。

辩方在回复中认为,死刑案件中量刑减轻情节因素的范围应当足够宽泛。该专家证据仅将大学的义务作为量刑减轻情节,并非将嫌犯的犯罪行为归咎于大学,且该证据并不复杂,不足以误导陪审团。检方在再回复中反驳道,检方并不要求排除专家证据本身,检方仅要求排除与嫌犯自身无关的证据,即将伊利诺伊大学是否尽到自身义务、伊利诺伊大学对嫌犯的犯罪是否具有可责性的证据。如果该证据被采纳,检方不得不聘请专家提供反驳证据。这将耗费大量的时间且使陪审团将注意力关注在与罪犯自身无关的问题上。

案件或已从定罪阶段转移到量刑阶段

王志东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上述信息得到公开,在定罪阶段应视为对检方有利,对辩方不利。“我们知道,审判过程中陪审团要对定罪阶段和量刑阶段的证据分别进行考量。本案中前者大约持续两周,后者大约持续三周。之前的法庭文件表明双方关注的焦点在定罪阶段。而从这三份文件中可以看出,辩方已经将案件关注重点转移到了量刑阶段。可以推测,辩方已经认识到检方对克里斯滕森的犯罪事实已经有了足够的证据。”

王志东律师认为,如果克里斯滕森被定罪,可能出现的量刑结果只有死刑或者终身监禁两种情况。辩方目前所作的尝试并不可能让嫌犯脱罪,其企图是让罪犯避免死刑。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章莹颖的家人对辩方律师无所不用其极地为嫌犯开脱、使之免于死刑的做法,表示强烈的愤怒和谴责。“家人的立场依旧明确,即希望以死刑罪名给嫌犯定罪,通过审判使正义得到伸张。”王志东律师补充道。

(本文来自于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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