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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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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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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 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2019-025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3月 1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3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对《问询函》中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年报披露,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百货零售、餐饮酒店和专业市场管理。2018 年营业收入为 13.83 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84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35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18%、1004.41%、24.5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28 亿元,同比下降48.36%。公司在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幅度较大,年报披露原因系亚欧国际预售房款减少。公司2018年四个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698 万元、8,237 万元、-772 万元和 1 亿元。请公司:(1)分季度列示百货零售、专业市场管理、亚欧国际项目等业务板块2018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同比变动情况;(2)定量分析各业务板块分别对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的影响;(3)结合上述分析,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季节性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予以说明。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 兰州民百公司2017年和2018年各季度按百货零售、专业市场管理、亚欧国际项目等业务板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

分季度列示百货零售、专业市场管理、亚欧国际项目等业务板块2018年、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二) 兰州民百公司各业务板块分别对全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产生的影响

1. 经营活动现金流变动原因

从(一)中的表可见,公司2018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度下降48.36%,绝对额减少11,995.37万元,主要系亚欧国际项目的预售写字楼售房款大多在2017年度收到所致。预售写字楼售房款变化体现在公司预收账款-预收售房款中。

2. 预收账款-预收售房款情况

2016年-2018年,公司预收账款-预收售房款情况如下:

公司亚欧国际项目从2016年8月开始预售,预售情况良好。从上表可见,2017年末公司亚欧国际项目的预收售房款较2016年末增长153.88%,绝对额增加34,359.01万元;2018年末预收售房款较2017年末仅增长14.90%,绝对额增加8,444.75万元。公司2018年收到的预收售房款大多系根据购房协议约定应在2018年收回的尾款。

(三)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季节性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从(一)中的表可见,公司二季度和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高于其他季度,一季度为负数,三季度相对平稳,主要原因系:

一季度(春节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系亚欧国际项目支付工程进度款较多以及百货零售板块支付供应商货款、员工年终奖金较多所致。

二季度和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显著高于其他季度,系专业市场收取租金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4月和10月,且2017年二季度公司因预售亚欧国际项目产生了较多的预收售房款所致。

(四)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季节性波动较大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是合理的。

二、年报披露,公司专业市场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南京环北市场和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报告期内经营状况良好,商铺租赁租金收入稳定,出租率年均90%。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8年南京环北、杭州环北各自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及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2)2017 年 4 月 8 日,公司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4 至 2016 年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出租率持续保持在 98%以上,请公司具体说明 2018 年出租率下降至 90%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列示 2017、2018 年南京环北、杭州环北的可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出租率、平均租金(元/平方米/天)、平均租金增长率、续租率,明确 90%以上的续租率是否可持续。

(一)2018 年南京环北、杭州环北各自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及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二) 2017 年4 月8 日,公司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2014 至2016 年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出租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请公司具体说明2018 年出租率下降至90% 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列示2017、2018 年南京环北、杭州环北的可出租面积、已出租面积、出租率、平均租金(元/平方米/天)、平均租金增长率、续租率,明确90%以上的续租率是否可持续。

综上所述,南京环北平均租金13元(元/平方米/天), 杭州环北平均租金20.45元(元/平方米/天), 平均租金增长率、续租率保持平稳,出租率和续租了基本维持98%以上。

三、年报中分地区行业经营性信息显示,杭州地区、南京地区、上海地区的毛利率相较上年分别减少了 2.16、0.73、37.27 个百分点,但杭州地区毛利率比上年增加了 12.79 个百分点,其中南京地区和杭州地区的主要业务均为专业市场管理。请公司结合南京环北及杭州环北的商铺出租情况:(1)具体分析杭州地区毛利率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 2018 年毛利率增长是否为造成杭州环北商铺出租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明确该毛利率水平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为实现盈利预测而调整不同期间租金水平的盈余管理行为。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一)具体分析杭州地区毛利率增幅较大的合理性

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是上市公司杭州地区业务开展的主体。财务顾问查阅了《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8号)、《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6号),对2017-2018年度杭州环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的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度,杭州地区主营业务毛利率稳定,同比仅增长1.9个百分点,经向上市公司及杭州环北相关人员了解,2018年度杭州环北业务开展较为平稳,除续租的合同外,租金主要按照既定商铺租赁合同执行,上市公司在2018年年报中披露杭州地区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大幅增加12.79%,系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录入错误所致。

上市公司目前已对该部分数据进行了更正,更正后杭州地区主营业务数据如下:

(二)说明2018年毛利率增长是否为造成杭州环北商铺出租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明确该毛利率水平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为实现盈利预测而调整不同期间租金水平的盈余管理行为

财务顾问查阅了杭州环北提供的商铺出租台账,截至2018年末,杭州环北各楼层商铺出租率基本维持在97%-100%,各层具体出租率如下:

根据上表,杭州环北单体2018年度综合出租率达到99.63%,与2017年4月8日上市公司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所披露的“2014-2016年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出租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的表述相一致,不存在出租率明显下降的情形。经向上市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到,上市公司2018年年报中披露的“南京环北、杭州环北年均出租率90%”是基于包括了杭州环北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物业上海广场、福都商厦在内的整体出租率。目前上市公司已对相关表述进行了修正,采取了更为严谨、明确的表述方式。

综上,2016-2018年度,杭州环北毛利率分别为80.99%、80.75%和82.65%,毛利率整体较为平稳,根据杭州环北提供的商铺出租台账,商户租赁合同期限普遍在3年期至5年期,2018年度执行的租金水平系按照以前年度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价格执行,2018年度杭州环北不存在为实现盈利预测而调整不同期间租金水平的盈余管理行为。

(三)财务顾问意见

综上所述,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杭州环北2018年度毛利率未出现大幅增长,近三年来其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整体相对稳定,杭州环北出租率较高、租金稳步上涨,其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可以使其维持该毛利率水平,2018年度杭州环北不存在为实现盈利预测而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

四、年报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兰州红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 年实现净利润-995.36 万元,本年新增对其投资 1.24 亿元,期末投资余额 9.48 亿元,同时,公司应收红楼房地产拆借款 3,088.44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红楼房地产目前的在建项目、拟建项目、项目类别、建筑面积、计划投资额、目前已投资金额、已售面积、结转收入金额;(2)红楼房地产目前的土地储备以及上市公司对其后续投资计划的具体安排;(3)红楼房地产于 2016、2017年分别实现净利润-757.77 万元、-501.19 万元,请说明其持续亏损的原因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一)、列示红楼房地产目前的在建项目、拟建项目、项目类别、建筑面积、计划投资额、目前已投资金额、已售面积、结转收入金额

红楼房地产目前在建项目只有红楼时代广场(亚欧国际)、再无拟建项目。 红楼时代广场建筑面积约137200平米,为商业综合楼,设商场、写字楼、酒店等功能。截止2018年底,已投资16.72亿元,已售面积32756.51平米,已售合同金额7.32亿元。

(二)、红楼房地产目前的土地储备以及上市公司对其后续投资计划的具体安排

红楼房地产公司目前再无土地储备,上市公司目前也暂无项目资金投入计划。

(三)红楼房地产于2016、2017 年分别实现净利润-757.77 万元、-501.19 万元,请说明其持续亏损的原因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红楼房地产目前就亚欧国际一个在建项目,截止2018年项目还没完工,没有营业收入,只有非资本化的费用,导致连续亏损。

五、年报披露,公司存货——开发成本期末账面价值为 16.7 亿元,期初余额为13.8亿元,同比增长21%,占2018年度资产总额的29.17%,主要系亚欧国际项目尚未完工。该项目自 2011 年 10 月开工,2016 年 8 月开盘,原预计竣工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2018 年年报披露竣工日期延期为 2019 年 5 月。请公司:(1)具体列示 2016、2017、2018 年每年亚欧国际项目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预收房款金额、交付情况、结转收入金额、结转成本金额;(2)说明该项目目前已投资金额、预计后续投资金额,并解释项目竣工日期延期的原因及合理性,明确项目竣工及交付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3)说明项目竣工日期延期是否会导致延期交付及依据、是否涉及房产销售合同违约,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 亚欧国际项目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预收售房款金额、交付情况、结转收入金额、结转成本金额

2016年-2018 年,亚欧国际项目销售数量、销售金额、预收售房款金额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亚欧国际项目尚未实现交付,故2016年-2018年尚未结转收入、成本。

(二) 说明该项目目前已投资金额、预计后续投资金额,并解释项目竣工日期延期的原因及合理性,明确项目竣工及交付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亚欧国际项目预计总投入约20.00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16.71亿元,预计后续还将投入3.29亿元。亚欧国际项目竣工日期延期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方面:

1. 亚欧国际项目是兰州地区乃至甘肃省第一个超高层建筑,第一个深基坑项目,需提高抗震等级且结构形式复杂,导致基坑开挖及降水难度加大,各类施工难度增加,影响了工程进度;

2. 因引进国际品牌酒店管理公司万豪酒店后,亚欧国际项目的设计进行了大幅变更,建筑、结构、设备等各方面均有很大变化和调整,部分已完工程进行了返工和暂停施工,影响了工程进度;

3. 项目施工期间,恰逢兰州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冬季要停工将近五个月,有效施工期大大缩短,影响了工程进度。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亚欧国际项目已通过写字楼验收并实现交付,剩余工程已通过整体消防验收,预计将于2019年5月底通过整体竣工验收,竣工及交付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 说明项目竣工日期延期是否会导致延期交付及依据、是否涉及房产销售合同违约,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3日向写字楼购买者发出交付通知书,亚欧国际的写字楼部分从2019年1月15日开始交付,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具体交付情况如下:

从上表可见,亚欧国际写字楼已交付的面积占已销售面积的39.79%,由于公司并未约定交付的截止日期,因此部分业主尚未前来与公司办理交房手续。公司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协议中约定的交付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于2019年1月15日开始办理交付手续,并与已办理交付手续的业主达成一致意见,因此预计不会因延期交付而支付额外赔偿。

(四)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亚欧国际项目竣工日期延期的原因是合理的,项目竣工及交付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亚欧国际项目竣工日期延期已导致延期交付,但公司与已办理交付手续的业主达成一致意见,预计不会因延期交付而支付额外赔偿。

六、年报披露,2018 年度公司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96 万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 亿元,性质均为资金拆借款,且最近五年均未发生过同类型资金拆借。请公司补充披露:(1)拆入资金的业务背景、拆借方、与公司的关系、金额、利率、期限、资金用途等情况;(2)结合业务背景,说明将资金拆借款分别计入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有关列报的相关规定;(3)结合公司经营模式,说明大量拆借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上述拆借款的历史形成原因及情况,明确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 拆入资金的业务背景、拆借方、与公司的关系、金额、利率、期限、资金用途等情况

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96.00 万元

公司2018年度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096.00 万元,系兰州民百公司原孙公司上海乾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乾鹏公司)归还的往来款项。2018年度,兰州民百公司子公司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乾鹏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昶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昶褚公司),股权交割日为2018年12月18日。股权交割后,上海乾鹏公司对杭州环北公司的往来款项122,267,201.00元尚未归还,上海乾鹏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归还杭州环北公司6,096.00 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杭州环北公司账面应收上海乾鹏公司往来款项61,307,201.00元。

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4 亿元

公司2018年度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 亿元,系由上海尚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尚敏公司)代上海永菱房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永菱公司)汇入的往来款项。2018年度,杭州环北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永菱公司90%股权转让给上海尚敏公司,股权交割日为2018年9月30日。2018年1-9月,杭州环北公司与上海永菱公司互有资金往来,其中239,681,109.83元系由上海尚敏公司代上海永菱公司汇入。

(二) 结合业务背景,说明将资金拆借款分别计入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有关列报的相关规定

上海永菱公司和上海乾鹏公司原系杭州环北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对外转让前,与杭州环北公司存在较多的资金往来,属于集团内部的资金拆借款,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予以抵销,因此以前年度无大额的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上海乾鹏公司的股权交割日为2018年12月18日,即从2018年12月19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拆借的往来款6,096.00 万元于2018年12月19日收回,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无法抵销,故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上海永菱公司的股权交割日为2018年9月30日,即从2018年10月1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合并期内,原拆借的往来款239,681,109.83元由上海尚敏公司汇入,而不是由原子公司上海永菱公司汇入,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无法抵销,故作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报。

综上所述,公司将上述资金收回分别计入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列报的相关规定。

(三) 结合公司经营模式,说明大量拆借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上述拆借款的历史形成原因及情况,明确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 结合公司经营模式,说明大量拆借资金的原因及合理性

如三(一)、(二)所述,上述大额资金拆借款系上海永菱公司、上海乾鹏公司对外转让前与杭州环北公司的集团内部资金拆借款,原本并不反映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由于2018年度杭州环北公司将上海永菱公司、上海乾鹏公司对外转让,上述拆借资金由股权受让方代付和股权交割日后收回,在合并财务报表时无法抵销,因此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予以体现。

2. 结合上述拆借款的历史形成原因及情况,明确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上海永菱公司股权交割日),杭州环北公司已结清与上海永菱公司的往来资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杭州环北公司账面应收上海乾鹏公司往来款项61,307,201.00元,上述拆借款系股权转上前产生,属原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上海昶褚公司应提供资金促使上海乾鹏公司向杭州环北公司及其关联方归还截至交割日的借款、应付款,如双方对上述借款、应付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以经审计的截至交割日的借款、应付款数额为准。上海昶褚公司同意于交割日起的三个月内,向杭州环北公司支付上述款项,并在不晚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尾款支付时点根据双方约定的计息基数向公司支付一定的利息。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海乾鹏公司已归还30,141,412.00元,尚欠杭州环北公司31,165,789.00元。

(四)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资金拆借款系杭州环北公司与原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收回分别计入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是合理的,符合会计准则有关列报的相关规定;形成上述拆借资金的原因系杭州环北公司将上海永菱公司和上海乾鹏公司对外转让,原属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资金往来由股权受让方支付和在股权交割日后收回;期末应收上海乾鹏公司的款项属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七、年报披露,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0 元(含税),假设以 2018 年报告期末总股本为基数,共计分配现金红利约 12.5 亿元,公司 2018 年累计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比率达 98.86%。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分红前后及历史现金余额水平,说明高比例分红的主要考虑,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2)年报披露,2019 年底拟在兰州市开设 100 家亚欧连锁超市,请说明公司用于新开门店的具体资金来源,明确高比例分红是否会影响开店计划。

(一)结合分红前后及历史现金余额水平,说明高比例分红的主要考虑,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结合近三年期末货币资金余额,2018年公司分红1,252,952,697.60元后,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仍高于前两年期末余额。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预案。公司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权益的同时,也为企业后续发展预留较为充足的货币资金,因此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年报披露,2019 年底拟在兰州市开设100 家亚欧连锁超市,请说明公司用于新开门店的具体资金来源,明确高比例分红是否会影响开店计划。

公司开设连锁超市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预计每家门店投入在50万元以内。2018年度分红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5,202,893.56元,货币资金为902,568,526.35元,不会影响到公司开店计划。

八、年报披露,公司 2018 年百货业态下“其他”营业收入为2,199 万元,对应营业成本为 0,毛利率 100%,去年同期同类型营业收入为 1,593 万元,营业成本为 455 万元,毛利率 71.46%。请公司结合行业经营特点及自身经营模式,补充披露:(1)2017、2018年“其他”类型营业收入对应的具体业务、营业收入金额、营业成本具体构成及金额;(2)说明 2018 年该类型收入对应营业成本为 0的原因,并解释其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 公司百货业态下“其他”类型营业收入情况

2017、2018年,公司百货业态下“其他”类型营业收入对应的具体业务、营业收入金额、营业成本具体构成及金额如下:

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7年度百货业态下“其他”营业成本455.00 万元,系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有误,实际系属于与百货联营、经销相关的成本,公司已进行了更正,更正后2017年度百货业态下“其他”营业成本为零。

(二) 说明 2018 年该类型收入对应营业成本为0的原因,并解释其合理性

公司百货业态下“其他”类型业务收入为亚欧超市的堆头费收入、亚欧商厦小餐饮的场地租赁收入、停车费收入等。具体情况如下:

1. 亚欧超市堆头费收入

亚欧超市堆头费收入,系亚欧超市向商品供应商收取的将商品堆放在超市过道中进行促销而收取的费用,相应的成本主要为所占用场地面积对应的折旧等。由于占用的场地面积较少且难以准确统计,因此公司在核算时并未单独核算相应的成本,对应的成本已在管理费用-折旧费中反映。

2. 亚欧商厦小餐饮的场地租赁收入

亚欧商厦小餐饮的场地租赁收入,系向入驻亚欧商厦7楼的各家餐饮机构收取的租金收入,相应的成本主要为小餐饮所占用场地面积对应的折旧等。亚欧商厦共11层(含地下1层),公司在核算固定资产时未分层核算其成本,且7楼是部分出租,出租面积较小且难以准确统计,因此公司在核算时并未单独核算相应的成本,对应的成本已在管理费用-折旧费中反映。

3. 停车费收入

停车费收入,系向停放在亚欧商厦停车场的车辆按停车时间收取的费用,相应的成本主要为停车场所占用场地面积对应的折旧以及安保人员的工资等。由于亚欧商厦停车场的面积较小且难以准确统计,安保人员对应的薪酬金额较小,因此公司在核算时并未单独核算相应的成本,对应的成本已在管理费用-折旧费和管理费用-职工薪酬中反映。

(三) 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百货业态下“其他”类型收入对应的成本已在管理费用中反映,其金额较小且难以准确统计,公司未列报“其他”类型收入对应的成本是合理的。

九、年报中审计报告披露,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兰州民百公司存货—开发成本账面价值为170,312.15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9.75%。同时,签字版审计报告披露,存货—开发成本的账面价值为166,976.60 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9.17%。请公司:(1)核实上述数据是否有误,如有,说明错误原因并予以更正;(2)自查年度报告中其他错误并予以更正。

(一)、核实上述数据是否有误更正

年报中的审计报告存货-开发成本170,312.15万元,占合并资产负债表总额29.75%,是财务人员录入错误,签字版审计报告是正确的,我们会及时更正年报错误数据。

(二)、自查年度报告中其他错误并予以更正针对前述问题,依据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法披露的原因

我们认真自查了年报信息披露中上述的错误和以上不足披露,并加以说明及时更正和补充上述披露信息。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 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2019-026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事后审核,现对《2018年年度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六、其他相关资料”、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中“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3、专业市场管理及经营模式”和“公司报告期与去年同期各经营模式数据比较”、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审计报告三、关键审计事项(一) 存货—开发成本的账面价值1. 事项描述”以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二 公司基本情况”中“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之公司报告期与去年同期各经营模式数据比较”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中“六、其他相关资料”

更正前:

更正后:

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中“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3、专业市场管理专业市场管理及经营模式”

更正前:

报告期,公司专业市场的经营与管理,主要包括南京环北市场、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永菱的物业资产上海广场和全资子公司上海乾鹏的物业资产福都商厦。公司专业市场经营位置均占据核心商圈,区位优势明显。上海广场及福都商厦已于报告期内出售,并于2018年9月、12月陆续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南京环北市场、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经营状况良好,商铺租赁租金收入稳定,出租率年均90%,有效支撑了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

更正后:

报告期,公司专业市场的经营与管理,主要包括南京环北市场、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永菱的物业资产上海广场和全资子公司上海乾鹏的物业资产福都商厦。公司专业市场经营位置均占据核心商圈,区位优势明显。上海广场及福都商厦已于报告期内出售,并于2018年9月、12月陆续办理完工商变更手续。南京环北市场、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经营状况良好,商铺租赁租金收入稳定,南京环北市场、杭州环北市场单体出租率分别为:98%、99.63%,有效支撑了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

公司报告期与去年同期各经营模式数据比较:

更正前:

更正后:

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中“审计报告三、关键审计事项(一) 存货—开发成本的账面价值1. 事项描述”

更正前: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一)5,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兰州民百公司存货—开发成本账面价值为170,312.15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9.75%。

更正后: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一)5,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兰州民百公司存货—开发成本账面价值为166.976.60万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9.17%。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本次更正也不会导致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的数据发生变化。

本次更正后的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于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更好的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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