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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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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补充公告

中国证券报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进展公告》现将对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项目用地

公司与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以下简称“大亚湾招商局”)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后,公司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受让项目土地使用权,本项目供地将采取一次性方式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使用年限根据项目情况、供地政策及批准的供地方案等,在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公司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总额、期限和方式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公司后续能否成功受让该项目用地使用权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项目建设

公司取得项目用地后,将严格按照本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动工建设,完成竣工,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内试生产,12个月内正式投产。鉴于尚未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该项目动工建设、竣工及试产、投产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项目公司

公司设立项目公司尚需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项目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其中首期注册资本到位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应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出资到位,后续出资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分期到位。该项目的出资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项目公司应在其成立之日起的15日内向大亚湾区招商局出具同意承继公司在本协议中全部权利义务的书面承诺原件作为本协议附件。

四、风险分析

1、本协议的履行以公司竞买国有土地成功为前提,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如公司未能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本协议自动终止,由此产生的投资和损失等公司均自行承担,公司可能面临重新签订协议等风险。如本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被依法解除、终止的,或该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本协议随之自动终止,由此产生的投资和损失等公司均自行承担。

2、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如约竣工及正式投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本次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尚需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4、本项目的计划总投资(包括土地出让金)不低于人民币13.5亿元,未来的资金投入可能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本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

5、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双方将就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和约定。项目投入运营后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经营业绩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6、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将对经营业绩、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强度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公司将根据对外投资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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