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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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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8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18日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项洪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0)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及发展需要,适时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进行融资,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上述融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国内非融资性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银行承兑)、信用证、进出口汇款融资和贸易融资、进出口押汇等。

上述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的金额,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决定向各家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提出申请(具体金额、担保方式、利率及期限等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发放情况为准),并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订《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管理制度》。

制订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 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开展总金额不超过等额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项业务。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协议。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回购股份未能全部授出,其未被授出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3)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9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3月18日在公司综合楼3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专成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适当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公司已制定相关的制度,防范该等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意该等业务开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同意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等额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项业务。同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外汇衍生品业务概况

1、公司持有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等额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议案的审议属于股东大会审批权限,需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反向平仓或展期;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的信用交易。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商品远期、黄金远期等。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

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等额500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

3、公司对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所作的主要限制

1)交易对手: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符合资格的银行。

2)期限:以公司正常的外币资产、负债为背景,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和期限与公司经营、投资业务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三年。

3)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公司禁止从事任何外汇衍生品风险投机交易。

4、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三、投资目的、风险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公司产品销售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锁定成本、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合同条款等引起的法律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以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适当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能使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能适当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承诺在此项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鉴于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均审议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2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1月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并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用途。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决议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披露,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2日、2018年12月5日、2019年2月11日、2019年3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继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5)、《关于继续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073)、《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2019-005)、《关于股份回顾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2019-0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月1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规定:在《回购细则》施行前,上市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包含多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用途具体情况的,应当在《回购细则》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明确回购方案中各种用途的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且上限不得超出下限的一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细则》等要求,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回购股份未能全部授出,其未被授出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

除上述事项发生变化外,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继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5)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0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不包括风险投资)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不含风险投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工具(不包括风险投资)进行运作和管理。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风险投资的规定。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本投资事项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虽不属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事项审议之日前12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事项审议之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进行委托理财尚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16,000万元。

五、审批程序

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3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4月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8日(星期一)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7日至2019年4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7日15:00至2019年4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4月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3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及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4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会务联系人:李专元、周雯;邮编:214196;电话:0510-88721510;传真:0510-88723566

4、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9年4月4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4、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将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一: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2

2、投票简称:洪汇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9年4月8日召开的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

委托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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