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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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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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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1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获得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大实地”)收到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15000173,发证日期:2018年12月03日,有效期三年。

上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博大实地将自2018年起连续三年(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继续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将有利于降低博大实地的税负,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博大实地2018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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