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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标签明确不能替代药物 能根治虚假宣传乱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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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标签要求明确不能替代药物,能解决虚假宣传乱象吗?

肖可

外包装上更加清晰的提示,某种程度上能够起到一定警示作用,不过,要解决保健品销售乱象,更重要的是根本上解决虚假夸大宣传的问题。


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保健食品标签上应当设置特别提醒区及特别提醒,特别提醒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特别提醒区内文字与特别提醒区背景应当有明显色差。特别提醒应当使用黑体字印刷,包括以下内容:“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新规还规定,保健食品标签上须设置特别提醒和投诉电话,并且对其包装给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注册或备案的同一保健食品的投诉服务电话应当唯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在承诺的服务时段内接听、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记录、保存相关服务信息至少两年。

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2020年1月1日前生产的保健食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2020年1月1日起生产的保健食品,凡标签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百二十五条有关规定处罚。

实际上,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已经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广告,也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过,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警示语的位置和面积,很容易被消费者忽略掉。

根据此次《公告》,外包装上更加清晰的提示,某种程度上能够起到一定警示作用。

中国老龄化以及消费者收入水平增加,保健品市场爆发式增长,但随之而来的是对保健品的过度依赖以及保健品销售乱象。

保健品合格是能够销售的前提,但即便产品合格的前提下,虚假夸大宣传仍然有极大危害。尤其是忽悠包治百病,以保健品替代药物,很可能导致延误病情,加重病情。这也是保健品销售中最令人深恶痛绝的问题。

从离世的7岁女孩周洋和权健,到3岁心肌损坏女童和无限极,在诸多保健品与消费者健康相关的纠纷中,矛头都指向虚假宣传或者不规范运作。

今年1月16日,界面新闻报道了陕西西安田淑平投诉的“三岁幼童服用无限极产品后被诊断心肌损害”事件。据田淑平介绍,其3岁女儿被诊断为“幽门螺杆菌感染”后,在陕西当地一位“无限极指导老师樊乐”推荐下,每日大量服用无限极8种产品,而这位无限极认可的经销商,有大量关于“医院开的西药有毒性,对孩子身体有影响,不要给孩子喝医院开的药,喝无限极的没有任何毒副作用的保健品就能治好孩子”的言论。

对于虚假夸大宣传,无限极在1月28日的《无限极进一步响应“百日行动”的整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中承认,“公司存在经销商管理制度不完善、主体责任不明确,对经销商夸大、虚假宣传行为查处不力,对私自制售、传播、使用夸大、虚假宣传违规资料的行为监管薄弱,同时对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方式单一、人文关怀不足等问题,教训深刻。”

而虚假宣传几乎是保健品行业的通病。1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召开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指出,“保健”市场暴露出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一系列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要解决保健品销售乱象,更重要的是根本上解决虚假夸大宣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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