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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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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8-026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Ian Riley先生未出席本次董事会。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Ian Riley先生未出席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关于应股东Holchin B.V.提议解除IanRiley先生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股东Holchin B.V. (Holchin B.V. 与其一致行动人 Holpac Limited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占41.84%)近日向本公司董事会提议:解除Ian Riley先生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其陈述的理由是:Ian Riley先生,作为Holchin B.V. 的实际控制人 LafargeHolcim 的雇员,其中国派遣合同已被终止,他不再代表LafargeHolcim管理其在中国的资产或利益。同时,LafargeHolcim 已任命新的中国区负责人,并将按规定程序提名为本公司董事候选人。

经研究,董事会认为,解除Ian Riley先生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的构成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之情形出现;同意将股东Holchin B.V. 提议的解除 Ian Riley 先生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事项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18-027公告《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01900933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华新B股   公告编号:2018-027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1月29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22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1月29日

至2018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详情还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个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受委托代表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三) 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的传真件由公司进行登记;

(四)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部于2018年1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11月29日上午9:00-11:3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五) 拟在是次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在会议登记时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代表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法: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21层联系人:汪晓琼女士、诸子涵女士

联系电话:027-87773898

传真:027-87773992

邮编:430073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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