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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正在推进 房屋空置税也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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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税正在推进 房屋空置税也要来了?

华夏时报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近日,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房屋空置率比较高,其中北京空置率在百分之十几到二十,超过国际上5%的平均水平,建议征收空置税。

这是今年6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针对闲置期满6个月未进行居住使用也未出租的一手房征收“空置税”之后,内地是否跟进的一次大讨论。

不过,《华夏时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相关部门并没有开展征收空置税的计划,对于房产持有环节的税种,仅有正在制定中的“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更重要的是补齐税收链条中缺失的环节,而不是抑制房价,以抑制房价为主要目的的空置税,并不是财政部门主要关注的,在各税种立法尚未完成之前讨论空置税还为时尚早。”上述知情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下一步空置税?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仇保兴第一次呼吁征收“空置税”。

除了仇保兴,我爱我家原副总裁胡景晖也表示,北京约有100万套房子空置,可以仿效香港政府出台空置税,如此租金将会应声而跌,租房条件也会获得极大改善。

不过,据本报记者了解,香港的空置税主要针对的是捂盘惜售的开发商,对于捂盘一年以上的新房征收5%左右的空置税,通过这种举措刺激新房上市交易。

“这与内地的情况不同,香港政府以往对于开发商公开楼盘信息的情况未有限制。在当地房屋供求关系紧张的情况下,开发商手中有房不卖,会加剧房屋供应短缺的情况,某种程度上就加剧了房价的上涨,对房地产市场是极为不利的。所以此次出台的新房策主要针对开发商来征收空置税。”全国房地产商会联盟主席顾云昌表示。

事实上,早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曾下发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近年来也陆续有各地方的细化规章出台。该通知对限制房地产开发商捂盘惜售、有房不卖的行为做出了明文规定,例如要求开发商一次性公开楼盘信息等。

但内地的闲置房屋多是囤积在“炒房客”手中的二手房。而对于二手房,怎样认定是否空置十分困难。比如在景区附近或者海边的旅游地产,一年内可能仅使用几回,是否应该收空置税。

据了解,由于空置房没有官方定义和标准,也就没有相应的官方统计数据。

“民间机构发布的各种空置数据差距都非常大,并不能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对于国内如何计算房地产空置情况,现在没有标准,也没有官方数据证明空置情况。因此建议征收空置税目前意义不大。”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按照我国确定的税收法定原则,今后开征新税,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法律;同时,对现行的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也作出了安排,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改革任务。换言之,即便要开征空置税也要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法律。

不过,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房屋空置税并未在财政部提上日程,更不用说通过立法。

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有各类立法项目116件。其中,第一类项目69件,即条件比较成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此外,还有47件列入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其中,空置税并未列在其中,也就是说,2018年至2023年,空置税不会进入人大的立法议程。

房地产税进行中

今年5月14日,社科院城市所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房地产蓝皮书:房地产发展报告No.15(2018)》中,建议以“空置税”这一行为税来替代房产税,以鼓励住房持有者出租房屋,体现“可持有但不可空置”导向,不过对家庭自用住房不征收。

但这一想法并未得到财政专家的认可。其中一个问题在于,房地产税是针对持有环节的税,空置税则是针对持有并且空置的房屋的税,税基小且难以界定,对于税制改革和降房价均不具备实际意义。

“一般而言,房地产税是一个在持有环节针对居民居住房屋征收的税,但实际房地产税是一个口径比较宽的概念,是包含房地产交易的税收和持有环节的税收在内的一个税制体系。房地产税体系框架中涵盖税制体系重构,是一个兼顾交易环节和持有环节的体系。”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表示。

在张大伟看来,空置税出台可能性不大,但针对多套持有收取相对高税费是必然趋势。

“当下房地产市场税收基本集中在交易环节,未来在房地产税落地的情况下,其中必然降低交易环节,增加持有环节的税收。”张大伟表示。

事实上,针对持有环节收税的房地产税正在制定中。

今年3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曾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草案;今年4月,房地产税法草案在系统内部征求过意见,省级人大、省级财政等相关部门都参与其中;今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按照立法规划,房地产税法被列入第一类项目,提请审议机关或牵头起草单位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

10月15日,自然资源部向地方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工作的函》,要求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动产统一登记后,特别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成并全面运行后,能够为征收房地产税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和基础信息,能够更加有效支撑房地产税收改革工作。

不过,根据立法程序,房地产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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